
应急预案-九寨沟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x
14页应急预案-九寨沟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九寨沟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 2.2 指挥部职责 2.3 气象机构职责 2.4 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3.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2 预警级别的确定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 4.1 应急预案启动 4.2 应急响应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4 应急通信方式 4.5 紧急处置 4.6 动员社会力量 4.7 气象灾害评估 4.8 新闻报道 4.9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设备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5 监督检查 7.附则 7.1沟通与协作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3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部门 7.5预案实施时间 8.附件 1.九寨沟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2.九寨沟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框图 九寨沟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防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御工作的意见》、《九寨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3适用范围 1.3.1气象灾害:是因暴雨、洪涝、干旱、寒潮、冰雹、低温、霜冻、连阴雨、大雪、道路积冰、雷电等天气气候影响,直接造成或者可能直接造成的灾害,以及由于气象原因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农作物病虫、森林火灾、环境污染、流行疫情等气象次生灾害 1.3.2本预案所指重大气象灾害,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3.3本预案适用于九寨沟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 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1.4.2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4.3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1.4.4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2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人民政府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全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武警(森林)中队队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农业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气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武警县中队、武警七中队、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县安监局、县农业水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委宣传部、黄浦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县水电开发公司、电信九寨沟县分公司、移动九寨沟县分公司、联通九寨沟县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全县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输 2.2指挥部职责 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在发生全县性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具体为: --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 2.3县气象局职责 --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组织实施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 --承担本应急预案的修订与解释工作。
2.4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 --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做好职责范围内灾情收集上报; --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重大事件的协调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灾情上报工作 县农业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及时提供水文、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灾情的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和按照职责开展救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 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后粮食供应工作 县供销社:承担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应急管理; 县人武部: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组织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武警、消防部门: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对灾区城镇中被破坏的燃气、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和给排水工程。
县交通运输局: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的交通运输; 电信九寨沟县分公司、移动九寨沟县分公司、联通九寨沟县分公司: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利用、小灵通短信等快速传递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县卫生局: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调配医药用品,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卫生安全等; 县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有关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县黄浦电力能源公司、县水电开发公司: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和电力供应保障;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救助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指南,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3 .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1.1 气象灾害信息来源 --县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预警,及时提供预警、实况监测和气象灾害情况。
--水文、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 3.1.2 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3.1.2.1县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核实、分析、评估,符合气象灾害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1.2.2 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报送当地气象机构,经核实符合气象灾害标准的,由气象机构及时报送上级气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2预警级别的确定 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图标表示 3.2.1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2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等级划分,以四川省地方标准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或者本县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准备工作; 2.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限制非生产性高耗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4.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或者本县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启动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车载送水等方式确保城乡 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限制非生产性高耗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4.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适时增雨作业 3.2.2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3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降雨2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5毫米以上且降雨(5毫米/小时以上)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暴雨的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应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3.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4.切断低洼地带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转移低洼场所物资,收盖露天晾晒物品; 5.检查城镇、农田、堤坝的排水系统,采取必要排涝措施,确保塘堰、水库保持安全水位; 6.驾驶人员注意积水道路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降雨达2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5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