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内容.doc
2页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内容一、宿州市自然科学类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1、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已提交2011 年度宿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2、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年限不足一年的;3、未授权及虽已授权但不能支撑科学发现点的专利不得纳入推荐材料中;4、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的;5、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盖公章的;6、完成人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签名且无说明的;7、“代表性论文专著”中存在主体工作在国外完成的;8、未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内容复印件的,或篇数超过8篇的; 9、未提交代表性引文专著内容复印件的,或篇数超过8篇的;10、他引次数统计超出20 篇核心论文专著(含代表性论文专著)的;11、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贡献及本人工作量的;12、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但又未提供知情证明的;13、电子版推荐书和上传的 “研究总结报告”与书面推荐书和“研究总结报告”不一致的;14、其他不符合《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二、宿州市科技进步类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1、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应用证明等)已提交2011年度宿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授奖的;2、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验收)不足一年的;3、未授权及虽已授权但不能支撑技术创新点的专利不得纳入推荐材料中;4、市级以上计划立项的项目,未提供相关验收或评审结论及专家组名单复印件的;5、应用证明未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公章的;6、未提供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的: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未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的,或工程验收报告时间不满一年的;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一年的。
7、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盖公章的;8、完成人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签名且无说明的;9、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科技创新内容做出贡献、工作量及支持完成人贡献证明的;10、电子版推荐书和上传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与书面推荐书和“技术研究总结报告”不一致的;11、其他不符合《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