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docx
6页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_条为了科学地统计和评价全校专任教师的科研劳动成果,激励专任教师积极参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努力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科研工作虽的计算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虽是指当年在职的专任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完成的科研工作的虽化值科研工作虽由项目工作虽和成果工作虽组成第三条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以本单位名义申请,并为第一负责人立项的,同时在科研处备案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第四条项目工作虽由立项工作虽和经费工作虽两部分组成,按项目应完成年限将工作虽平均计入到各年份中一)立项工作虽是指纵向项目在申报立项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虽二)经费工作虽是指横向项目按实际进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计算第五条成果工作虽是指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的工作虽第三章科研工作虽的计算方法第六条为了便于核定工作科研工作H按学时计里第七条科研工作虽计虽公式:科研工作虽学时数=项目立项学时数+项目经费学时数+成果学时数第八条工作虽计虽标准一)项目立项工作虽计虽标准项目级别学时国家级100部省级40地厅级30县(区、局)级20校级10(二)项目经费工作虽计虽标准项目经费工作虽=学校财务实际到账经费(元)/2000(元/学时)(三)科研成果工作量计量标准论文类别学时/篇被国际公认三大检索SCISSCIEIA&HCIISTPISSHP7060(论文EI检索会议计40)40被CSSCI收录和被《人大复印资料》上全文转载的论文50在核心期刊(北核)发表论文40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102. 著作类别学时/万字学术专著、译著6编著等23. 专利类别学时/项发明200实用新型60外观设计404. 获奖成果级别学时国家三大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特等奖4000一等奖2000科学奖、发明奖)二等奖1500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800二等奖500三等奖400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500二等奖400三等奖200市政府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成果)一等奖100二等奖50三等奖30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0二等奖20第四章科研工作虽的考核要求第九条科研工作虽最终计虽结果表现为标准学时数。
第十条教师除承担教学工作虽外,必须完成年度科研工作虽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同时完成以下两条,年度科研工作H考核为合格一)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15学时数的科研工作虽;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20学时数的科研工作虽二)完成项目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必须申报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讲师职称教师必须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第^一条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提供宽松的科研环境,可以将科研工作虽等虽转换为教学工作虽,但年度科研工作虽不得超过学校规定应完成教学工作虽的二分之一具体程序是:经本人申请,教学单位结合当年(或学期)教学任务审定,在能保障本单位教学计划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与申请人确定当年(或学期)的科研工作这部分科研工作虽计入申请人年度教学工作虽,送科研处审核并报人事处备案后施彳丁申报工作须在每学期内的最后一周完成第十二条科研工作虽的统计每年一次核算程序是:每年度12月下句由本人向所属教学单位申报,并由各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科研处登记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研工作情况科研处经过复核后,统计每个人的科研工作虽并送交人事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有关事项的含义是:(一)项目立项工作虽是指教师申报纵向项目且被立项的奖励,团队成员工作虽分配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决定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厅级及以上项目、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申报市局级及以上项目,经校内专家评审同意推荐报送,因校外评审未能立项的项目,项目工作虽按应立项工作虽的10%+二)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三)部省级项目是指省科技厅、省社会科学基金(即省哲学社科规划)、省科协、国家部委、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以及省教育厅教学研究与改革等科研项目;(四)地厅级项目是指海口市和海南省的厅级单位批准立项项目;(五)县(区、局)级项目是指县、区政府及各委局批准立项的项目六)横向项目是指来自政府机构、企(行)业等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七)成果所有人必须将我校列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计算工作虽若一项成果由我校多人合作完成,工作虽的具体分配由第一负责人自行决定八)同一成果符合多项等级规定者,按最高等级执彳了,不重复计算工作虽九)相关成果均以科研处的认定为准。
第十四条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或未明了的事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建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有关科研工作虽统计的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