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管道施工合同(精).doc
4页通讯管道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结合本工程, 详细状况双方协商, 就甲方将鞍山大屯至海城城区内通讯管道的管道 沟开槽、回填等, 劳动力密集形工序作业托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施 工管理、作业签订托付协议条款如下:一、托付的工程名称、地点及规模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12孔长约 10公里(管群的详细排列方式及孔数, 在施工中由甲方现场人员进行确定 ,乙方大作业施工中无权增减管 道的孔数,工程量的增减,甲方以实际发生为准二、托付工程内容1. 本工程通讯管道路由,以海城市规划局审批的路为准本工 程实行机械和人工结合挖掘作业方式, 并保证新建路段的畅通, 无断 点2. 按海城市建委市政及城市管理部门对通讯管道工程的要求, 组织、支配好管沟管井的挖掘,管道敷设,出土引上,入孔井砌砖等 与工程相关的内容, 及施工现场设立施工警示标牌、 护栏等平安文明 施工的相关要求三、托付作业工序单价与结算1. 本工程合同托付的作业施工, 甲方按 21万元 /沟公里的综合单 价进行结算(出土管道及引上单价除外另算 ,此单价一次性包死, 不予调整2. 工程总造价:210万3. 乙方替甲方垫付路补费每公里 5万元整,甲方在 2013年 11月 30日返还乙方替甲方垫付的每公里 5万元款。
4. 管道工程总造价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购制单位验收数量为 准5. 乙方完成工作量后,在一周内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和购制 单位及乙方共同验收, 验收后甲方在四周内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款的 70%,七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25%,其余 5%在验收之日起一年止, 没有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 5%的质量保证金,同时合同作废 6. 甲方按工程每公里总造价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的 35%(以材 料管材、井具支付以保证工程所需材料有合格,本材料款不含本工 程总造价内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一切手续及政府性的协调费用及地质情 况,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作业,如遇到路面及障碍,乙方施工完成后不 负责复原 如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城市管理部门对本通讯管道工程的要 求施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担当一切损失及后时责任 2. 甲方负责刚好拨付乙方工程款如未按合同执行,甲方向乙 方交付滞纳金(元3. 甲方负责本工程一切税金,乙方不出任何票据4. 甲方负责本工程所需水纹管材、 DB 管材及通讯井具运到现 场,乙方负责验收(如多领材料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费用从乙方工 程款中扣除5. 甲方负责委派工程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和 监督工作, 并有权对乙方不按规定违反平安生产规程施工, 进行惩罚, 甚至责令乙方停工。
6. 乙方自行招募并组织人员进行本工程施工(现场不能少于 2名通讯管道技术人员 ,每完成一段需试通自检7. 乙方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放线,沟槽挖掘(机械或人工 ,管道 敷设, 回填人孔井, 井脖砌筑、 抹灰, 井架制安 (水泥井由乙方自购, 1.4*1.5*1.8 ,费用乙方负责五、工程工期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3年 月 日止2. 由于下列缘由影响工程顺延1工程设计因素造成工程量增加;(2人力不行抗拒的因素影响六、违约责任1. 甲方代表不能刚好给出必要的确认或批准,甲方不能按合同 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或 乙方不能按合同施工,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及发生其它使合 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乙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项目, 均 应视为合同违约七、争议及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争议,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 协商,并可签订被充协议, 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 成可通过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八、法律效力1.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需商定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3.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作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代理人: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于鞍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