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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基金公司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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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制基金公司章程 篇一: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第一节其次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 第一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总那么 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股东、出资比例和股份转让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的选举和任免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那么 监事会 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一章其次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其次节 监事的选举和任命 第三节 监事会的职责 第四节 监事会的议事规那么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一节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其次节 总经理的职责与义务 第三节 聘任和解聘总经理的条件和程序 第九章 第十章 督察员 经营管理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利润安排 第一节 财务会计及利润安排 其次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与解聘 第十二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十四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十五章 附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现依据《公司法》、《暂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除非有特殊说明,本章程约束范围仅限于公司自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不包括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的有关事宜 其次条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NHUA FUND MANAGEMENT CO.,LTD. 公司居处:中国广东省深圳特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 圳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第三条 公司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平安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的管辖和爱护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第六条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享有由股东出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所持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第七条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标准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

      股东可以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依据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也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另一股东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其次章 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严于自律,稳健经营,博采众长,取信于民,竭诚效劳”为经营理念,明确公司作为平凡投资者的法人主体性质,遵守机构投资者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取信于市场,取信 于社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基金管理业务; 2、发起设立基金 第十一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东、出资比例和股份转让 第十二条 公司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第十三条 股东状况 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西南证券〕 居处: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张引 注册资本:11.282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证券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引荐;证券投资询问;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以下称首创集团〕 篇二: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附件3 XX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模版〕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标准公司行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遵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 公司名称和居处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居处:【】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比例如下: 第八条 股东承诺于【】年【】月【】日前,将认缴出资的货币资金存入公司验资专用账户。

      第九条 本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六〕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 第十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确定有关董事、监事的酬报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遵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定时召开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投资工程进展决策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必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四〕对投资工程进展决策;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八〕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九〕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报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报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作出属于第十七条第 〔三〕、〔四〕、〔七〕、〔八〕、〔十〕、〔十一〕项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其次十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确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确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确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其次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其次十二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展监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订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其次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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