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式样).doc
7页附件1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卖方:买方: 为保证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护相关方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XX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事宜,买卖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1.定义及解释1.1违约、违规、违章:指项目安全管理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1.2事故:指在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1.3不可抗力: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1.4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指买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2.4项目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 装卸、运输 2.5作业过程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 3.本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相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5)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安全管理类相关规章制度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杜绝“三违”现象,共同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1卖方的权利4.1.1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4.1.2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买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4.1.3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4.1.4卖方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买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4.1.5卖方有权对买方的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4.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卖方有权督促买方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4.1.7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投保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1.8卖方有权对买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4.1.9卖方有权检查买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章行为具有处罚权如买方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卖方有权责令买方进行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因停工整顿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买方承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停工整顿:4.1.9.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4.1.9.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4.1.9.3 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1.9.4 发生严重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1.9.5 作业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4.1.9.6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4.1.10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更换不符合资质、标准等要求的人员或设备等4.1.11卖方有权对工程中的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4.2卖方义务4.2.1卖方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2.2卖方应按规定对买方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要求买方制定作业安全措施,并进行备案4.2.3卖方应向买方明确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源及安全管理要求,并布置应由卖方完善的安全措施4.2.4卖方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4.2.5建立与买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买方予以传递4.2.6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和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4.3买方的权利4.3.1买方有权对卖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4.3.2买方有权拒绝执行卖方违章指挥、强令买方冒险作业等违规行为 4.3.3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符合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4.3.4发生严重危及买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买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4.3.5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安全资料。
4.3.6当买方的作业需要使用或涉及卖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安全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4.4买方的义务4.4.1买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安全健康环境技术措施,执行卖方有关的规章制度4.4.2买方应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对提供的承包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4.4.3买方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活动,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卖方4.4.4买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并指派安全工作联系人,以便项目过程中进行协调和联系 4.4.5买方应按项目性质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劳保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环保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标识牌、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维护4.4.6买方应严格遵守卖方对水、电、风、气、汽、料以及地下管网的相关管理规定,作业过程,买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甲方的设备、仪表、阀门、消防设施等临时需要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源、气源、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或工具,必须征得设备所有人(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方可操作。
4.4.7作业前买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参加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卖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在有效期限内的资格证书,并与实际到岗人员一一对应4.4.8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卖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4.4.9买方要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并在安全帽和劳保服上醒目位置标识本单位的名称4.4.10买方有义务对卖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4.4.11未经卖方同意,买方不得擅自使用卖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卖方防护设施及标识4.4.12对于买方作业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卖方财产,买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买方应及时报告卖方并赔偿4.4.13买方作业车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车速限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超速、超载驾驶 4.4.14开工前,买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卖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买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4.4.15在卖方生产厂区进行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土方开挖等作业时,应根据动工级别由买方向卖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工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4.16买方有义务依法投保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4.4.17买方如需对部分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报卖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买方分包方的安全责任纳入买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4.4.18买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生产、设备、火灾、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卖方相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及时报告买方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和处理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开展5.违约责任及处理5.1违约责任5.1.1买卖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5.1.2合同履行中,发现买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1.3发生事故时,买卖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1.4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卖方的有关规定进行5.1.5卖方违约造成的事故,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1.6买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买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买方;由于买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买方承担责任5.1.7买卖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1.8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5.1.9对买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卖方市场资格5.2违约处理5.2.1买方发生违反本协议书规定内容的行为或事件,卖方有权按卖方 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买方进行罚款 5.2.2买方在作业中如发生违规、违章等行为,卖方有权按照卖方 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买方进行罚款5.2.3卖方出具有关罚款的书面文件后,卖方从买方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相应扣除,若买方未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余额不足的,卖方有权从应付买方合同款中抵扣。
6.保险6.1 买方应投保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该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中6.2买方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由买方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买方承担并支付,该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中7.附则 7.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7.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7.3本协议在有效期限内,对可能出现的其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经协商后可另行签订有关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7.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框架内,双方可进行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卖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本协议一式肆份,卖方执叁份,买方执壹份 7.6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7.7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