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乐文化与中国古代文论特色研究.docx
14页礼乐文化与中国古代文论特色研究 单 良(东北财经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摘 要:中国素称“礼仪之邦”,礼乐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崇礼尚文”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古代的文论话语体现出鲜明的礼乐文化特色明晰这一特色,对于我们建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繁荣当下的文艺创作,阐扬民族文学精神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Keys:礼;乐;崇礼尚文;尽善尽美;和;兴观群怨;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思无邪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作的批判》一文中提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每个民族的生活都有其固有的特征,因此民族文学及文论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本民族的气质和特征作为世界上仅有的三个“讲文艺理论能言之成理,自成体系”的地方之一,中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论体系与话语,其核心思想及特色生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以礼乐文化为核心的儒家意识形态是中国古代文论最为重要的根基在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系统中,儒家强调的是如何在社会文化及秩序的建构中看待艺术,强调文艺作品所承担的社会使命,其核心的文论思想及命题无不体现出鲜明的“礼乐文化”之思一、崇礼尚文与文艺本质崇礼尚文是儒家文论思想的核心。
儒家眼中理想化的礼的范式即是强调社会秩序及等级差别的周礼在礼学思想的浸润下,儒家认为文艺的性质是“诗言志”,要求以礼来规范志;要求诗乐等文艺作品要对国家社会承担既定的使命——“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劝善惩恶”,“美刺”、“讽谏”,强调文艺的社会性,工具性这样的文论观以“周礼”为内核,一切文论命题皆与“崇礼”相关涉儒家创始人孔子对西周的礼乐文化可谓梦牵魂绕!因此,要真正理解儒家文论观,就必须首先从孔子所梦牵魂绕的礼乐文化,从“崇礼尚文”入手一)崇礼“礼”贯彻周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礼记·礼运》),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在周代的传统观念中,“礼”被看作经纪国家、人伦不可或缺的利器和法宝《大戴礼记·哀公问于孔子》云:“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 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左传·隐公十一年》云:“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因此,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理论及文艺思想,必然要受到礼的影响和制约关于礼的起源,《荀子·礼论》云:“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 乱则穷。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比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礼记·明堂位》云:“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可见,“礼”之设旨在节欲、节情,旨在维护宗法及等级制度周代把诗乐等文学艺术看成是人思想感情的表现,论诗论乐,都没有离开这个大前提既然礼是那个时代的统治思想,是“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的法宝,而诗乐等又是人思想情感的表现,这就必然把诗乐等文学艺术置于礼的统辖之下,文学艺术上必然会产生出“发乎情,止乎礼义”即“以礼节情”等理论主张周代的文艺思想从本质上说“礼”的精神具体化从理论层面上看,广义的“文”和作为诗、歌、舞三位一体的“乐”,始终和“礼”相伴随正因为如此,无论对文学艺术的起源、本质、形式、结构、功能等的认识,还是对文艺特征的论说,都离不开“礼”的宗旨及原则陈来先生在谈到儒家思想的根源时曾指出,礼是以“一套象征意义的行为及程序结构来规范、调整个人与他人、宗族、群体的关系,并由此使得交往关系‘文’化和社会生活高度仪式化”陈先生此说一方面揭示了“礼”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指出了“礼”与“文”的相关。
礼”的作用,在于规范、调整人与群体的关系,但这种调整、规范必须是讲究“文”的行为,即通过“文”的形式使人与群体的关系规范、和谐、有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文”成了“礼”之舆,成为“礼乐文明”的艺术支点《论语·宪问》即云“文之以礼乐”,由此,“尚文”也就成了儒家主要的思想追求二)尚文《论语》中有许多对“文”的论述没有局限在文字文本的层面,如: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注疏》对此的解释为“以今周代之礼法文章,回视夏、商二代,则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这里的“文”不能限于文献典籍,而是内容更丰富的周代的礼乐制度孔子在综观夏、商、周三代制度的基础上,认为周代由于借鉴了夏、商二代的长处,所以在礼乐典章制度上更完备有详尽的文献记录也是这种完备性的一种体现《论语》又云: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这里的“文”也应指周代的文化与礼乐制度孔子自认为对周代的礼乐文化掌握独到,认为上天不想让周代的礼乐文化断绝,所以将其授之于自己他认为自己既然身负上天之命,也就不会这样轻易地为匡人所害了由此可见,“文学”的另一层涵义当指以周代为主的,有关礼乐典章制度的学问。
司马光说:“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周代的礼乐典章制度的相关知识与深遂内涵没有专门的教科书,主要体现在《诗》、《书》等经典文献中因此,作为礼乐典章制度层面的“文学”与作为文献篇籍层面的“文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礼乐典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广泛,如官制、田赋、军旅、文教等等对于儒家学者而言,他们讲的更多的是礼乐制度在个人身上的显现《论语》中对这个层次的“文”也有论述: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乎?”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质”与“文”是构成个体的两方面内容质”指什么呢?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时认为可以“引伸其义为朴也,地也 《说文解字》又释“朴”为“木素也” ,段注云:“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周饰,如瓦器之坯然 凝缩起来,“质”就是指事物未经雕饰的本质实体就人而言,当指人未经改造与掩饰的内在固有的伦理品质相对之下,“文”就是对“质” 的修饰、文饰,使之美化如果说“质”是瓦器之坯,那么“文”就是加在瓦坯上的釉彩从实用的角度看,釉彩的有无虽然对器物的用途没有改变,却使器物更美观,从形式到内容更完美了。
孔子的话是说,人不但要有伦理本质,也要注意外在的文饰,就是强调礼仪的作用只有本质美好,又有礼仪文饰才是完美的人棘子成的话是要只保留“质”而抛弃“文”,认为“文”是无意义的子贡以动物来喻人,认为去了皮毛(文)的虎豹躯体与犬羊之身躯(质)就没有差别了言外之意,“文”是不可缺少的那么对人之“质”起修饰作用的“文”具体指什么呢?孔子曾在解答子路问“成人”时,回答道:“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所谓“知”,“不欲”、“勇”、“艺”都是人的本质方面的美德孔子认为,人有了这些本质上的美德也不能算是“成人”,即也不能算是完美的人,还要“文之以礼乐”才算“成人”这样看来,在人格修养上的礼乐之文包括仪态规范,行为法则,是周代礼乐典章制度在人格修养上的体现《礼记·乐记》云“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礼记·礼器》云:“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结合孔子的论述可见,在宗周礼乐文明的社会背景下,周代的一切仪式、制度、器物,甚至人的动作、服饰、仪容等,都是“文”,是承载着“礼”内涵的“文”,与“礼”一样不可或缺,所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崇“礼”尚“文”。
三)崇礼尚文与礼乐之极“崇礼尚文”是儒家的文论观的核心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知道,“崇礼”与“尚文”是相需存在的崇尚“礼”,所以必须注重人的仪容、动作等“文”,而“尚文”恰恰是为了明“礼”,在这个意义上,“文”是致礼的途径,也是使社会达到文明、和谐、有序状态的必由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以诗乐为代表的“文”与“礼”一样,都是为社会服务的工具此即是《礼记·乐记》所说的:“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即“礼乐之极”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自从其产生之日起,便具有强调文学必须为政治教化服务的品格……几乎每个朝代都把它们作为文学价值的一种基本原则而自觉地加以提倡,并用于指导文学创作和作为反对形式主义的一种理论武器 儒家的哲学是社会哲学,它的理想是要把社会建构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合乎“礼”的世界与之相对,儒家的文学观念也重在强调文艺的社会属性和功能先秦时期,儒家对文学的认识,主要表现在对诗和乐的考察与运用上,此时的诗和乐没有被看成纯艺术,而是被看成具有伦理功能、政治功能的教育工具,人们期望通过诗、乐反映政治、观察社会、教化民心对此,儒家典籍多有记述《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记述的吴公子札对“周乐”的评价是最典型的表现。
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季札访问鲁国,请观周乐按照《风》、《小雅》、《大雅》、《颂》的排序,季札逐一欣赏了周乐并对其进行了评论遍观季札对各乐的评论可见,无论是“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还是“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纵观吴公子札的评价,虽然他多次用了“美”这个字,但考察的立足点完全是在伦理、政治方面,用现代的文艺观来看,与其说是对诗乐艺术的欣赏,不如说是对诗乐作政治伦理道德的评判,是在通过音乐体察其背后的政治,借乐声以观君主的德政季札的论说,是典籍中关于“观乐知政”的最早记载,这同时也表明季札本人即持有“观乐知政”的诗乐观而这恰恰代表了春秋时期人们对文学艺术认识的常态,即《诗》、《乐》同《礼》、《书》、《易》、《春秋》一样,都是反映伦理政治及各种社会现象的,这是其最主要的功能对于诗乐等艺术的政治伦理教化功能,孔子多有论述,诸如他提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论语·泰伯》)认为诗具有考察政治、批评政治,增强伦理道德修养等功能其他,如《礼记·经解》云:“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 ,《经解》此文揭示了《诗》、《乐》对人性情所起的不同教化作用:温柔敦厚是《诗》教所致,广博易良是《乐》教所致温柔敦厚”与“广博易良”均属人之性情,此即明确《诗》、《乐》均可以作用于民之性情,有效地“移民之性、化民之情”在儒家看来,除了教化百姓,诗乐等文艺还可用来考见得失,先秦及汉代典籍中有关“诗可以观”、“陈诗以观民风”、“审乐以知政”、“观风俗,知得失”等言说数见典籍《礼记·礼器》云:“故观其礼乐而治乱可知也 《礼记·乐记》云:“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礼记》此言表明,通过倾听音乐即可知晓政事得失,进而加以弥补,这样治世之道即完备矣除了教化、观政,儒家还认为诗乐等文艺作品还具有“美刺”“讽谏”的功能,即“诗可以怨”的文学观《诗大序》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又云:“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又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诗大序》的意思是说如果君主德行淳正、政治成功,就会感动诗人,诗人就会自然而然地写诗颂扬、赞美,并告于神明;如果人伦废弃,刑罚严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