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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页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云南省,法院,劳动合同法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XX年第1次会议通过 XX年1月19日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XX年6月25日、7月4日在昆明召开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以及进一步加强裁审程序衔接问题进行了讨论,就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涉及的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认定为劳动关系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人事安排,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 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为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 下列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 2、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高校毕业生进入有关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见习而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 3、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与该组织发生的争议; 4、破产清算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办理退休手续所涉及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数额等属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范围发生的争议; 7、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 8、其他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的相关问题 劳动者请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可向当事人进行释明,要求其变更请求,主张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者可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作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或缓缴社会保险费已经征缴部门同意,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情形的除外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三、二倍工资的计算和例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工资按照以下标准认定,并按照该期间劳动者每月工资标准逐月计算: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点为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用工之日满一年后的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主张确认其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当日起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应予支持; 3、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劳动者主张确认其与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一年的当日起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应予支持;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截止点为双方实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一年的仲裁时效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时效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 项规定情形之一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应当延续劳动合同的; 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因工负伤劳动者,因停工留薪期而延续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的; 4、用人单位高管人员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该高管人员职责范围包括管理订立劳动合同内容的,但有证据证明高管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被拒绝的除外; 5、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工作职责 的,但有证据证明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被拒绝的除外; 6、确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持他人身份证或假冒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7、确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委托他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理解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包括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 五、关于加班工资的认定问题 全天二十四小时吃住在单位的保安、传达室门卫、仓库保管员等人员主张加班工资的,如确因工作所需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如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扣除可以睡眠休息的时间,即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不应计算为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高于约定工资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照实际工资确定 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月工资确定 如工资系打包支付,或双方形式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明显不合常理,或有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归入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简明情况 乙方简明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来自:写论文网:云南省,法院,劳动合同法)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简明情况 乙方简明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 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 二 条 甲 方 安 排 乙 方 的 工 作 岗 位 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