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废物委托暂存协议范本书.doc
2页医疗废物委托暂存协议书甲方:城关中心卫生院 地址:凤翔县城关镇西大街2号乙方: 地址: 按照宝鸡市卫生局、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宝鸡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宝卫医发〔2015〕294号)和《凤翔县卫生局转发关于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凤卫发[2015]229号)及《凤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凤卫计发[2016]275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城关镇辖区相关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落实到位,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医疗废物委托暂存协议书 1、乙方要按照甲方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用专用运输工具,转运至甲方医疗废物暂存站,并做好签字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2、乙方要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运送专职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 3、乙方必须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具有明显警示标示的专用黄色聚乙烯包装袋和利器盒中,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其封口坚实、严密,并用标签清楚无误的标明废物的来源。
4、乙方医疗废物暂存费按每日1元计费,每年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以保证甲方存储设施的正常运营,每年费用为:365元人民币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卫计局备案一份本协议至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