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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秀云---从家庭、学校、社会聚焦未成年人犯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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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家庭、学校、社会从家庭、学校、社会聚焦未成年人犯罪聚焦未成年人犯罪——对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报告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报告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令人担忧仅从海淀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罪人数看: 1986年为 99人;1996年上升 至231人,增长 1.3倍 ; 2001年达历史最高,判处 380人 ; 2003年因受 “非 典 ”影响,判处的未成年犯人数有所下降(但实际发案 人 数 没有大的变化) . .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正值青春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正值青春花季的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花季的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了进一步摸清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和规律,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于 2003年9月,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配合下,随机向在押的 100名未成年犯发放了调查问卷(当时在押未成年犯 370人 ),结合有关方面的研究成果和 我院审判实践,经过归纳总结,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剖析其犯罪原因, 并提出相应的矫治对策和建议。

      . . 一、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角度对一、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家庭、学校、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影响因素的三个不同层面,每个 “问题少年 ”可能都受到了这三层因素的影响,当然影响的程度千差万别 . (一)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影响 一个人从出生起,就在家庭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成长,所以家庭是一个人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即使后来罪恶深重的少年,在他呱呱坠地时,也是纯洁无瑕的一个纯洁无瑕的婴孩,后来变成少年犯,归根结底,问题就出在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身上英国教育家尼尔说过: “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 ”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然而现阶段未成年人的父母大都成长在“文 革 ”那个特殊的年代,受此影响,他们成长的环境和所受到的教育不同程度都有一定的缺陷这些家长往往对孩子的期望值很高,但对孩子成长的 规 律 和 科 学 教 子 的 方 法 还 跟 不 上 . 在被调查 100名未成年犯中,未成年犯本人文化程度 不 高 (其中,小学 6人、初中 76人 、职 高 13人、高中 5人,见图一); 其家庭成员 的文化素质 也普遍较低(其父母的 职业和 文化程度见图二、 图三 ) . . 图一图一 100100名未成年犯本人的文化程度名未成年犯本人的文化程度 图二(图二(1 1)) 100100名未成年犯父亲的职业名未成年犯父亲的职业 图二(图二(2 2))100100名未成年犯父亲的文化程度名未成年犯父亲的文化程度 图图三(三(1 1)) 100100名未成年犯母亲的职业名未成年犯母亲的职业 图三(图三(2 2))100100名未成年犯母亲的文化程度名未成年犯母亲的文化程度 由此可见,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出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

      从长远看,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长大后,其较低的文化程度又影响到下一代未成年人因此提高全民受教育的程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l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把改善家庭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中心点予以足够的重视 l 在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的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行为被拘留、劳教、判刑的占 23% (见图四) . 图四 100名未成年犯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家庭教育失当和环境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些家庭中,经调查,有以下四种有缺陷的家庭类型(在孩子的不同年龄阶段可能发生家庭类型的转换) : . 1、失和型家庭 美国心理学家索克说:对孩子而言,父母的离异带给孩子的创伤仅次于死亡我国每年夫妻离异的超过百万对,这些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可想而知据统计, 2003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受理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占少年犯总数的 26. 4% ,来自继亲家庭的占少年犯总数的 6. 3% ,来自婚姻动荡家庭的占少年犯总数的 25. 2% ,三者相加为 57. 9% (见图五)。

      . 图五图五 20032003年海淀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年海淀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的家庭情况 在被调查的在被调查的100100名未成年犯中,父母离名未成年犯中,父母离异的异的29%29%,继亲家庭的,继亲家庭的7%7%,合计,合计36%36%(见图六)见图六) 例如,我区有一名 16岁的女学生李某,她 6岁时,其父母离异,李与其母一起生活后李母再婚,又生一男孩为此,李经常遭到继父的冷眼李去找其亲生父亲,同样遭到继母的无端挑剔,李从此失去双亲的照顾,遂心理上失去了平衡,产生了对社会对他人的不信任感,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理有一次,学校要她交 120元学费,李不知找谁去要,也不知谁能给她这笔钱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她见邻居家门未锁,便溜进屋内,将人家放在冰柜上的手包偷走,窃得人民币 6500余元,后被查获其生父得知这一情况后,流着眼泪说: “是我们当父母的害了孩子 ”可以想象,如果李某从小生活在完整和谐的家庭中,在父母的关爱、照料和精心教育下成长,也许她 不 会 去 偷 窃 , 走 上 犯 罪 的 道 路 。

      . 我们经常读到一些未成年犯家长写来的信,这些痛苦不堪的父母追悔莫及、悔恨万分,可这悔恨来得太迟了如果我们能够重视孩子早期健全人格的培养,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为孩子的成长精心营造和睦、民主、幸福的家庭环境,注重孩子的情感教育,给孩子以亲情的温暖,从小培养他们心存善良,唤起他们的爱心,就绝不会等到 孩子迈入铁窗,才痛心疾首 让孩子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人,是每一位家长的良好愿望,在当今充满诱惑的社会里,帮助孩子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是每一位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 2、溺爱型家庭 现在我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有的孩子不仅被父母宠爱,而且倍受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骄宠一家人平时对孩子娇生惯养、百依百顺,过分满足孩子不正当的享乐要求,而对孩子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坏习气,却听之任之,不严格进行教育,过分的溺爱使孩子以自我为中心,道德水准不高,形成了不良品质和种种恶习 在家庭教育方式中,此类家庭在被调查者中占相当的比例。

      以海淀法院判处的一名未成年犯为例,其家庭条件非常优越,父母对孩子十分溺爱,曾雇三个阿姨照顾他,使他从小养成了任性、自私、蛮横的个性一次在学校踢足球与同学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一个嘴巴,他竟跑回教室拿出刀子将对方扎死,使本来很容易解决的小矛盾,却酿成了一起血案,他也被依法判处了重刑这个案例足以说明,家庭的溺爱、一味地骄宠,在孩子心灵深处播下的是自私、任性的种子,使其形成了不良个性——造成违法犯罪的潜在诱因 3、打骂型家庭 在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中,家庭教育方式,打骂体罚的竟然占 23% ,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但教育方法却简单粗暴,笃信 “不打不成才 ”的信条采用打骂方式教育孩子,很容易造成孩子心理上的畸形发展,使之形成压抑、逆反、对抗的情绪,甚至使孩子的行为走向极端从长远来看,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极为不利,其不良后果往往会 在 孩 子 进 入 青 春 期 后 爆 发 出 来 . 4、放任型家庭 有的家长对孩子生而无爱,只养不教,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有的家长只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却忽视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有的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和孩子心灵上的沟通和交流。

      他们对孩子成长中的精神和心理需求不够了解,忽视对孩子不良行为的矫治,有的父母直到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才后悔莫及 在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中,虽有83% 的少年与父母共同生活,但父母对他们思想上的变化并不十分了解,有的未成年人犯了罪,其家长竟认为自己的孩子没问题,甚至怀疑公安局抓错了人 . 我 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但在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中,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占 9 % . 我 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 “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都能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在双方离异的情况下,由于感情矛盾、抚养费纠纷等因素,使得双方经常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互相推诿,逃避责任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得不到良好的教育,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案例占相当的比例。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还规定: “继 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但是,在一些再婚或收养家庭中,由于继子女、养子女不是其继父母、养父母亲生的子女,有的继子女、养子女得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相对较少,有的甚至受到歧视和虐待,因此这类家庭的未成 年 子 女 犯 罪 的 案 例 也 屡 有 发 生 . (二)未成年人犯罪与学校教育 此次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中,在校学生占56% 此前,海淀法院有过一个统计, 2002年我院判处的犯罪在校未成年学生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 42% ,2003年 占 55. 4% 从某种意义说,有的中、小学教育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智育、轻德育、法制教育薄弱等问题,可能是导致在校学生犯罪的客观原因之一我们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 1、个别学校教育方式有失偏颇 我们了解到,我国绝大多数学校正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但也有少数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人生观教育。

      一方面,社会需要精英,学校有责任培养高智能、高创造力的人才;另一方面,初中义务教育也是全面提高公民素质的必要途径在学校里,每一名未成年人,无论学习成绩优劣与否,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都有受到平等对待和健康成长的权利可是,有极个别学校对那些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往往不是耐心教育帮助,而是歧视反感,不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也有极个别学校甚至违反教育法规,执意将有缺点的未成年学生哄出校门 某抢劫案的 2个未成年犯,均 16岁,是某职业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因不好好学习,功课经常不及格,以致影响班级的整体成绩,老师决定对他们进行罚款:主科不及格,罚 款人民币 300元;副科不及格,罚款人民币 200元 二人均有主科和副科不及格的课程,又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长,他们思来想去,终于想出一个弄钱的办法,就是深夜到大宾馆附近去抢劫卖淫小姐他们第一次就抢得人民币数千元和一部,以后 连 续 多 次 行 抢 , 最 终 被 判 处 了 有 期 徒 刑 . 我 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此项规定究 竟落实怎样,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2、个别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传授知识、启迪智慧、塑造心灵的重任教师自身素质直接影响到对学生的教育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提倡 “尊重知识 ”、“尊师重教 ”,然而有极少数教师只教书不育人,重智育轻德育,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中,学习成绩优良的有 5人,中等的有 21人,成绩较差的有 74人( 见图七 ) . 图七图七 100100名未成年犯的学习成绩名未成年犯的学习成绩 问卷显示,当这些学生学习成绩不好或有违纪行为时,认为老师能够耐心教育的有 61人 ,不管不问的 26人,当众训斥的 10 人,劝其退学的 3人 . 某抢劫案的被告人李某, 14岁,是某中学初二学生一天上数学课时,因不遵守课堂纪律、顶撞数学老师,该数学老师将李某交其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将李某交学校校长处理,校长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班主任将李某送回家,责令停学,让其在家改正缺点,什么时候改好了再回来上学。

      其后几天,李某及其家长曾多次找到学校,要求返校学习,但都被学校拒绝,以致李某整日在外游荡,无所事事不久,李某便在电子游戏厅结识了不良少年,学会了吸烟、酗酒,后在他人的唆使下,结伙参 与 抢 劫 , 走 上 了 犯 罪 的 道 路 . 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作为一名 人民教师,对学习有困难 、品行优缺点 的学生,应当帮助其找 出原 因 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耐心引导,启发学生的 觉悟和 学习积极性,不让一个学生落伍,而不应当将学生像包袱一样从学校甩向社会 . (三)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责任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绝不是偶然的,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化和影响是最重要的外部原因净化社会环境,也就是应当从外部消除或减少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因素我们调查发现: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社会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缺口较大 我 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对未成年人应该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的 意 识 . 调查问卷显示,100名未成年犯认为,学校或社区经常进行法制教育的仅占40%,有时进行教育的占24%,很少教育的占28%,没有进行过法制教育8%(见图八) 图八图八 100100名未成年犯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名未成年犯中进行法制教育的情情 况况 在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在犯罪时,不知道或不考虑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名因犯抢劫罪被判刑的少年犯,直到法院给他发起诉书时,才知道检察院起诉他的行为是犯了抢劫罪,而在此之前,他只知道自己的行为是 “切钱 ” . 一 名 16岁的农村少女,因父母和奶奶不同意自己与男朋友交往,想制造恶作剧吓唬家里人一下,让他们都住进医院,竟伙同其男朋友在做饭时将农药放入饭里,给平时最疼爱她的奶奶吃了一碗,自己也好奇地尝了两口,结果奶奶被毒死,她自己也被送进医院抢救了三天,其终因犯投毒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年。

      她在接受调查的时,一直流着眼泪,悔恨地说:如果当时知道自己这样做是犯罪,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她决不会这样做 . l 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中,有一半以上少年犯在选修法律课,甚至有的人在出狱时拿到了成人高考的法学毕业证书遗憾的是,这些未成年人是在犯罪之后才开始学习法律的 .l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 任”如果这些未成年犯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树立起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许他们可以避免犯罪,远 离 犯 罪 . 2、色情、暴力音像制品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 本遏制 色情文化的污染,不仅毒害了社会,更毒化了处于青春期、对事物敏感、好奇心强又缺乏辨别能力的部分未成年人的灵魂——这是导致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诱因 在被调查的100名未成年犯中, 观看含有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56%, 经常观看的占44% ;曾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占66%,经常进入的占34% 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当前少年一般性成熟提前1至2岁),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再加上少年本身喜欢模仿,好奇心强,易受暗示,在外界强烈刺激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一名15岁的少年犯,因伙同另外两名少年犯轮奸少女,被依法判处重刑追根溯源,是他10岁就开始看含有色情内容的图书和音像制品其父母又没有及时发现,并对他进行教育,致使观看含有色情内容的音像制品已成为他的嗜好,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同样,暴力内容音像制品的影响也很明显 20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多表现为一般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到 90年代末,未成年人犯罪 向 结 伙 抢劫、重大盗窃、 故 意 杀人等方面发展,甚至出现持刀杀人、持械抢劫、报复放火等严重犯罪,犯罪性质明显恶化 1999年以来,据有关统计,抢劫罪已代替盗窃罪上升为第一位,主动攻击性突出,暴力倾向明显在被调查 的100名未成年犯中,犯抢劫罪的占 71% ,经常观看含暴力内容音像制品并受 影 响 的 占 83% . 3、 不良的网络文化、黑网吧等的侵蚀作用依然很大 21世纪是网络高速发展的世纪,世界的网络文化进程大大加快信息传播的数量和速度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交往和生活方式但是在互联 网 ——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不健康的电脑游戏和电子读物毒害着未成年人,甚至成为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温床。

      . 尽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但是经营者为了赚钱,仍然以各种名目吸引未成年人入内在被调查的100名未成年犯中,经常进入营业性的电子游艺厅的占66%;经常进入营业性网吧的占39%;每天上网玩游戏两小时以上的占28%;每天玩5小时以上的占7%调查发现,北京70%的家庭拥有电脑,近一半的家长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孩子在玩什么网络游戏目前,未成年人患“网络成瘾症”的比例达14.8% 据有关材料反映,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网络游戏大多以 “攻击、打斗、暴力、色情 ”为主要内容,未成年人长期玩飙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火爆刺激的内容容易使他们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这种错误观点,他们便会不择手段的模仿欺诈、偷盗,甚至采取对他人实施暴力的行为,不但会在网上甚至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 我们认为净化社会环境,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的大事,近年来,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应当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有关部门应出台整顿、治理、监督电子游艺厅和网吧的严格管理条例,并制定有效地监督办法和惩罚措施,严令执行 二、对策建议 通过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我们深感不安很多不良因素仍在毒害着未成年人,有些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没有尽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遍的社会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解决这些问题,应当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抓细、抓好、落实到位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确定(一)确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日宣传日 建议确定每年的 6月28日 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日(或 “全国少年法制宣传日 ”)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高票通过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是我国也是世界第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法。

      该法顺应了社会的迫切需要,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全面体现了党和国家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立足事前预防的战略思想让该法走进千家万户,每个公民都来 参与,着眼于积极预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其懂得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养成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让家庭、学校和社会各自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治国安邦的“心灵工程”来抓,使这部法律真正落到实处,从而筑起一道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屏障 (二)强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父母应当 依法履行 对子女的 教 育 监 护 的 职责对孩子的监护、教育,既要着重从生活上加强,也要根据孩子的个性、智力等不同情况,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科学地进行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对孩子的深入观察和了解,从小抓起,对容易产生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地进行教育和矫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取得良好的监护效果不能对子女放任不管,杜绝未成年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现象 (三)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统一的(三)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统一的 家长学校家长学校 此次被调查的 100名未成年犯,家长素质较低,家庭教育失当是导致其犯罪的重要原因。

      现在各地成立了各种家长学校,在普及家教经验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出了许多教子成功的父母建议整合社会资源,成立统一的家长学校,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符合实际的、系统化、制度化的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根据孩子的生理、心理的成长规律和需求,传授如何进行道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等科学教子的经验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的科研活动,确定一批家教的重点调研课题,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父母的素质和教子的水平提高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四) 强化学校和教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 改进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让所有的中小学校都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将学校的道德法制教育成果与学校领导、教师的工作业绩挂钩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鼓励教师关心和帮助“问题少年 ”,积极培养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正面宣传 (五)法律知识进课本,聘请法制校长 在向未成年犯发放的100张问卷中,在“你对大家的忠告是什么?”这一问题上,绝大多数少年回答的是:学法知法,遵纪守法据管教人员介绍,绝大多数未成年犯是缘于法制观念淡薄而犯罪的,他们希望学校能设置法制教育课,将法律知识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融入课堂教学中,建立学分制,并对学生进行考核。

      建议中小学校聘请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专职或者兼职法制校长,并制定法制校长的职责,将学校法律知识的教育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逐渐探索一条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制教育制度 (六)净化社会环境,建立绿色网吧 日前公布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中小学校周围 200米内不得设置网吧这个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取缔 “黑网吧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文化环境,应当强化这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未成年人上网进入不健康网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其喜闻乐见的网站可以吸引他们,建议对游戏软件制定严格的等级分类制度,启用更多的绿色网站,过滤暴力、色情、赌博等不良内容,净化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环境,并在教育资源的软件开发上下功夫,将精彩的少年影视节目搬到网上在内容上留住未成年人,比单纯的“堵”、“禁”更为治本利用网络学习知识是一件好事,学校也应该提供更健康、更便利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创建更多的绿色网吧 (七)影视作品应当实行分级管理 电影、电视产品应当实行分级管理,这种做法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例。

      电影应明确根据影片内容划定为“少儿不宜”,并在影片片头标明“本片不宜儿童观看”凡是标有“少儿不宜”的影片,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门票,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场观看,并应制定专门的法规,对不执行该规定的单位应依法予以处罚电视也应根据内容确定“少儿不宜”,以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引导孩子有选择地观看电视节目,改善未成年人收看电视节目的质量 (八)将“未成年犯管教所”建成法制教育基地 我们曾多次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深入调查,每当走进那座高墙,每当看到失足少年形形色色复杂的目光,每当怀着沉重的心情与失足少年交谈,都萌发一个愿望,应该让更多的家长、学生、教育工作者,像我们一样走进这里,未成年犯管教所无疑是最形象的法制教育基地将未成年犯管教所建成法制教育基地,有组织地让学生、家长、教师 “走 进来”,让未成年犯感觉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未成年犯进行教育,使其深刻认识犯罪行为给社会、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从而告别过去,走向新生 (九) 对刑满释放人员制定倾斜政策, 做好就学、 就业安排 在向未成年犯发放的 100张问卷中,在 “你最惧怕的是什么 ”这一栏里,多数未成年犯填写的都是“找不到工作,受他人歧视”。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就业权利是与人的生存权利密切相关的权利,如果这项权利得不到保障,回归人员无以为生,反而会成为社会的 不安定因素 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制定必要的倾斜政策,鼓励有关部门定额招收刑满释放的人员就业,或鼓励他们走个体经商的道路,是防止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的有效办法 (十)呼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虽然制定了一些法律规定和政策,但还不够完善和系统对未成年人的定罪量刑同成年人犯罪适用的是同一部 《刑 法 》,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也都规定在和成年人犯罪的同一部 《刑事诉讼法 》中这两部法律也仅以 6个主要条款,专门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及不公开审理等内容,距离当前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与世界许多国家的立法比较还有相 当大的差距时代在发展,立法也要发展,这是在立法领域的与时俱进。

      我国应当制定适合未成年刑事审判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成立少年法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项基础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战略工程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让每个孩子都享有美好的未来而共同努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尚秀云 2007年10月8日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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