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日美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比较研究报告论文.doc
30页目录第一章 本研究的意义与方法 - 1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1 -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与目的 - 2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 - 3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3 -第二章 中国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的研究 5第一节 我国职业能力培训的要素分析 5第二节 我国职业能力资格的认证体系 6第三节 中国职业能力培训和认证体系存在的问题 8第三章 日本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的研究 10第一节 教育系统的职业能力开发制度 10第二节 企业内的职业能力开发 13第三节 日本职业能力的认证体系 14第四章 美国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的研究 17第一节 美国职业能力培训的制度 17第二节 美国企业的职业能力培训理论 19第三节 美国职业能力评价制度 22第五章 比较中日美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的研究结论 29第一节 职业能力培训的主要要素 29第二节 日、美职业资格认证对我国的启示 29第一章 本研究的意义与方法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相适应,近年来我国的职业能力培训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近年来全国职业培训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并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技工学校调整改革成果日益显现。
全国技工学校数量有所减少,但招生人数却有大幅提高,目前全国技工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0%以上二是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人数明显增加三是职业培训师资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四是高级职业培训增幅显著,高级技校培养规模有所扩大五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异军突起,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03年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比上一年增加了1789所,总数超过1.9万所但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职业培训在发展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尚未得到足够重视,学校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与衔接企业对职业技能开发的积极性不高2.职业能力培训还没有真正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培训机制,对迅速变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缺乏灵敏的反映3.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不完善,尚未形成职前和职后、短期与长期、在职与脱产等不同形式,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初中高多级别、现代与传统等多种内容,遍布各种产业领域完整的培训体系,存在着不适应产业社会发展的种种问题4.职业能力培训理论准备不足,培训内容陈旧,培训课程开发滞后,训练手段落后,培训教师短缺等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实际困难。
日本和美国都很重视职业能力培训工作,不仅形成了从培训项目开发、培训组织实施到培训评价的完整体系,而且相应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也都形成了成熟的体系,极大地促进了产业经济的发展在日本,在不断的技术革新、产业构造变革,以及国际激烈竞争的潮流中,劳动力不是长期稳定的积蓄在一个企业内部,而是在整个市场内部越发显示出流动的倾向同时,企业组织内部,为了赢得竞争的胜利而进行的劳动力配置人事改革使得被称为长期、安定的雇佣体制(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企业内工会)发生变化日本学校和企业之间存在着的有效分离职业能力开发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所谓有效分离职业能力开发就是不论白领还是蓝领,劳动者在设备齐备的学校里接受相同的教育,掌握较高的基础能力在企业内部,以OJT(on the job training )为中心,获得工作需要的技能,这种在学校与企业有效分离的人才培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劳动力,促进了日本的战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但由于雇佣劳动流动化以及伴之而来的日本雇佣惯例的修改,学校和企业有效分离的职业能力开发有了一定的弊端今后从学校和企业“有效分离”向“有效结合”的转变是职业能力开发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美国,职业学校是传授专门教育知识的研究生水平的高等教育机关。
美国的专门人才的培养是在学校(研究生)里进行的,已经确立了一个教育和劳动入口多样化以及持续反馈性的职业开发体系学生进入专门学校是为了获得专门职业资格的第二教育投资训练结束后,专门职业劳动市场成为收取教育投资的机构,拥有专门技术资格证的劳动力在市场上横向流动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与目的研究与发现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在职业技能开发与评价体系建设中的共同特点,从而为我们在经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时,有一个较为科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制度设计系统地了解、研究日本和美国的职业技能开发与评价制度,对发展我国职业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我国产业经济的发展,高科技附加的生产工艺对劳动者的职业素质要求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开发的紧迫性加强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职业教育理论研究还不完备,特别是对建立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需要,学校与企业、社会相结合,职前与职后相衔接,多种培训开发方式相协调,培训内容丰富多彩的综合、立体的职业能力开发网络还远未形成本研究试图通过对日本职业能力开发与评价体系变化中所反映问题的研究,通过对美国职业能力与评价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研究,发现对我国今后职业能力开发研究与实践具有借鉴意义的理论与经验,丰富我们的职业教育理论体系,从而为提高我国产业员工队伍素质,加强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做出贡献。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本研究试图通过中日美三国的比较研究,获得世界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雇佣流动关系中,从职业能力形成到职业能力认证,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设计将政府行政领导部门、学校、企业、社会团体间的分工与合作机制研究、功能分化与整合研究作为突破点,重点对三国的学校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终身职业生涯设计等开展比较研究本研究计划从制度体系及经费支出,学习内容、方法及其成果认证和教员或指导员的培养与提高三个方面,对中日美三国的职业能力开发与评价工作加以分析具体地包括,1.中央与地方的社会福利机构、企业与人才开发公司等、民间团体、慈善机构与义务援助组织等,是如何开展劳动者技能训练、职业资格职业能力认证的不同的组织团体在制度上、组织形态上是如何联合与分工的,主要的经费渠道有哪些?2.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与方法上有何创意或者有何问题他们是如何确定职业技能开发中基本知识的,相应的能力认证方式是如何确定与运用的,导入了哪些更有效的学习内容与方法3.为保证职业能力开发的顺利实施,从事教学与指导的教员或指导员是如何培养并不断培训提高的,有怎样的制度体系作为保证在较为全面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重点个案进行重点剖析。
并最终对三个国家在制度设计及其理念与理论上做出具有一定高度的概括与凝练第四节 研究方法本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有:文献法,资料法,进一步整理中第二章 中国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的研究第一节 我国职业能力培训的要素分析进一步整理中第二节 我国职业能力资格的认证体系一、历史延革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总的来说,我国职业培训认证领域作为劳动力市场的组成部分,与商品市场、资本市场等其它要素市场相比计划经济的色彩比较浓厚历史上,我国对于职业人员的评价大体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人事部与相关部委及其所属机构组织的职称考试,如经济师、会计师等从1990年开始,人事部为推动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以考代评,职称与实际聘任分离的政策,为职业评价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所属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最初被称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针对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中操作岗位的人员,2000年劳动部门在90个职业(工种)推行“准入”做法但这一部门规章的实施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是: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基础,与企业用人自主、劳动者自由择业发展的市场经济运行原则不协调,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各种利益,使得职业(工种)之间、地区之间在实施这一部门规章时与政府部门的职能和作用相冲突。
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2002年国务院分批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原则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清理,增强市场对调节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作用,劳动部门的“准入”规章属于清理范围,一些职业(工种)不能再采取“准入”的做法 三是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在行业主管理部门指导下由有关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考试,如国家旅游总局组织的“导游员上岗证书”考试,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所颁发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职业能力证书就属于这一类从历史过程看,职业产生于社会分工,是随着社会经济过程和时代变革而动态变化的,比如现在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职业,10年之前还没有形成,因此职业的产生和形成不是靠政府部门去“定义”才会有的新兴职业将给职业分类增加新的内容因此,对于大多数职业和工种,特别是尚需开发的新兴职业,其职业培训和认证是行业中介组织在市场配置要素资源过程中要具有的作用和功能,通过职业开发、职业培训和考核,以满足市场和企业的需要 二、新的政策导向 关于从业人员能力的限定有两类区分,一是执业资格,既从业人员开业、独立经营和经纪活动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需要具有执业资格的职业一般是指对社会关系调整、社会公共利益、人身健康和安全有重要法律影响的职业,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独立开业的医生。
这些职业的执业资格由国家法律规定执业资格的限定是为了减轻、控制信息不对称对社会活动所带来风险的影响,减少社会交易成本二是职业能力既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条件可以说,任何职业活动都存在起点和职业水平的差异,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一般是由社会认可和接受,并不是由法律进行规定,如果不恰当地区分职业性质,或者过多地由政府权力限定职业能力将会使劳动力资源配置扭曲,反而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不利于就业扩大和职业选择,我国所经历的计划经济的种种现象足以说明这一点为适应WTO规则的有关要求,我国政府将相继修改、出台一系列新的法规,清理和废止一批行政审批规章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务院就《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行与《行政许可法》不符的有关法规、规章都要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要求予以修改或废止《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将进一步转变,社会经济活动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少数具有重要法律责任的执业(从业)人员由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组织资格认证并设定职业准入外,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不得自行设置有关职业准入或其他行政许可性规定,已设定的要废止。
绝大多数职业能力的培训认证工作主要由专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按照市场和社会的需求自主组织实施 中国职业能力培训和认证体系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理中第三章 日本职业能力培训与认证的研究第一节 教育系统的职业能力开发制度《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颁布实现了劳动者职业训练的制度化《促进法》第一条“目的”将职业能力开发的目的规定为:“为确保劳动者参加与其自身职业相关的教育训练或职业能力鉴定的机会,要有计划地、全面地构建各种政策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