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制史宋ppt课件.ppt
61页宋朝的法律制度宋朝的法律制度(96012799601279) 1整理版ppt北宋形势图2整理版ppt南宋形势图3整理版ppt目录第一节立法概况第一节立法概况第二节民事经济法律第二节民事经济法律第三节第三节 刑事法律的内容刑事法律的内容第四节第四节 行政法律的内容行政法律的内容第五节第五节 司法制度司法制度4整理版ppt第一节宋代的立法概况第一节宋代的立法概况一、法制指导思想一、法制指导思想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三、法律形式三、法律形式 5整理版ppt一、法制指导思想一、法制指导思想(一)(一)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二二)崇文抑武,儒道兼用崇文抑武,儒道兼用( (三三) )临下以简,必务哀矜临下以简,必务哀矜 6整理版ppt一、法制指导思想一、法制指导思想( (四四) )尊法重法,强调慎法,法贵力行尊法重法,强调慎法,法贵力行太祖曰太祖曰 :“法律之书,甚资政理,人臣若不法律之书,甚资政理,人臣若不知法,举动是过,苟能读之,益人知识知法,举动是过,苟能读之,益人知识 仁宗仁宗:“法制立,然后万事有经,而治道可法制立,然后万事有经,而治道可必 (五五) )义利并用,通商惠工义利并用,通商惠工神神宗宗诏诏:“政政事事之之先先,理理财财为为急急。
宋宋史史食货志下食货志下7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一)宋刑统(一)宋刑统体例体例按照按照“刑律统类刑律统类”的法典编纂模式,采取律、的法典编纂模式,采取律、敕并重,令、格、式合编的体例,是秦汉隋敕并重,令、格、式合编的体例,是秦汉隋唐以来法典编制体例上的一大变化唐以来法典编制体例上的一大变化内容内容宋刑统共宋刑统共3131卷,卷,1212篇,并将篇,并将502502条按照罪条按照罪名归类为名归类为213213门同时,将唐开元二年到宋建门同时,将唐开元二年到宋建隆三年近一百五十年间的敕、令、格等刑事隆三年近一百五十年间的敕、令、格等刑事规范共规范共209209条附入律中条附入律中 8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一)宋刑统的特点(一)宋刑统的特点 第一,改称第一,改称“刑统刑统”之名之名 第二,分门类编内容第二,分门类编内容 “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 ” 玉海玉海律令律令 “至至于于朝朝廷廷之之禁禁令令,州州县县之之常常科科,各各以以类类分分,悉悉令令编编附附所所冀冀发发函函展展卷卷,纲纲目无遗,究本讨源,刑政咸在目无遗,究本讨源,刑政咸在。
9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一)宋刑统的特点(一)宋刑统的特点第三,刑律统类体例第三,刑律统类体例 “ “准准” ” 第四,增设第四,增设“起请条起请条” “ “臣等参详臣等参详” ” 第五,总汇类推条文第五,总汇类推条文 “ “一部律内余条准此条一部律内余条准此条” ” 第六,删去篇首疏议第六,删去篇首疏议 10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 (二)编敕(二)编敕广广义义的的编编敕敕包包括括各各个个部部门门法法性性质质的的敕敕文文集集,狭义的编敕特指刑事敕文集狭义的编敕特指刑事敕文集宋宋法法制制因因唐唐律律令令格格式式,而而随随时时损损益益则则有有编编敕宋史宋史刑法志刑法志“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宋史宋史刑法志一刑法志一 太太祖祖时时建建隆隆编编敕敕有有4 4卷卷106106条条,太太宗宗时时太太平平兴兴国国编编敕敕有有1515卷卷之之多多,真真宗宗时时咸咸平编敕竟多达平编敕竟多达1212卷卷1855518555条 11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三)编例(三)编例根据所调整的对象的不同,例分为断例和事根据所调整的对象的不同,例分为断例和事例。
断例是可以作为断罪定案的成例事例,例断例是可以作为断罪定案的成例事例,又称为又称为“指挥指挥” “熙宁以来得旨改例为断,或自定夺,或因熙宁以来得旨改例为断,或自定夺,或因比附辩定、结断公案勘为典型者,编为例比附辩定、结断公案勘为典型者,编为例编例始于北宋中期,盛行于南宋编例始于北宋中期,盛行于南宋如庆历如庆历断例、熙宁法寺断例、元丰断例、断例、熙宁法寺断例、元丰断例、元符刑名断例、绍兴刑名疑难断例、元符刑名断例、绍兴刑名疑难断例、开禧刑名断例开禧刑名断例12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四)编纂条法事类(四)编纂条法事类条法事类以事类(公事性质)为标准分门条法事类以事类(公事性质)为标准分门(篇章)编纂的法规大全,每项事类中同时(篇章)编纂的法规大全,每项事类中同时收入相关的敕、令、格、式、申明等收入相关的敕、令、格、式、申明等条法事类产生于孝宗淳熙年间条法事类产生于孝宗淳熙年间 淳熙条法淳熙条法事类事类 庆元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 淳熙条法事类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凡庆元条法事类凡437437卷所收为南宋初年卷所收为南宋初年(11271127)至庆元年间()至庆元年间(1195120011951200)敕、令、)敕、令、格、式和随敕等。
格、式和随敕等13整理版ppt二、主要立法二、主要立法(五)编撰民事专门法(五)编撰民事专门法 一、宋刑统增设了一、宋刑统增设了“户绝资产户绝资产”门、门、“死商钱物死商钱物”门、门、“婚田入务婚田入务”门等宋以前历门等宋以前历代法典所没有的内容代法典所没有的内容二、宋代为适应民间商事活动发展的需要,二、宋代为适应民间商事活动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的专门法律法规包括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的专门法律法规包括户绝条贯、遗嘱财产条法、元丰户绝条贯、遗嘱财产条法、元丰市舶法法则户绝田敕、户婚敕等市舶法法则户绝田敕、户婚敕等三、在国家法律的鼓励之下,民间关于土地三、在国家法律的鼓励之下,民间关于土地交易和土地租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日益完善交易和土地租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日益完善14整理版ppt三、法律形式三、法律形式(一)敕(一)敕(二)例(二)例(三)条法事类(三)条法事类15整理版ppt第二节宋代的民事经济法律第二节宋代的民事经济法律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一)所有权(一)所有权(二)契约(二)契约(三)家庭制度(三)家庭制度(四)禁婚规定(四)禁婚规定(五)(五)继承制度继承制度二、二、经济法律内容经济法律内容(一)禁榷立法(一)禁榷立法(二)货币立法(二)货币立法(三)市易法(三)市易法(四)市舶条法(四)市舶条法(五)会计审计立法(五)会计审计立法16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一)民事主体(一)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扩大: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扩大:1)农业劳动者获得主体地位,有承佃)农业劳动者获得主体地位,有承佃与转佃的自由与转佃的自由2)家内服役者获得主体地位)家内服役者获得主体地位3)手工业劳动者与商人的主体地位得)手工业劳动者与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肯定到进一步肯定17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二)所有权(二)所有权宋将所有权区分为不动产所有权(业主权)宋将所有权区分为不动产所有权(业主权)与动产所有权(物主权)。
与动产所有权(物主权)不动产主要指的是田宅,不动产所有权的核不动产主要指的是田宅,不动产所有权的核心是土地所有权私人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心是土地所有权私人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垦田、买卖、继承和受赐;同方式,主要有垦田、买卖、继承和受赐;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税契制度,强化对不动产所时建立了完备的税契制度,强化对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干预有权转移的干预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买卖、继承和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买卖、继承和赠与18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二)契约(二)契约 租佃契约租佃契约宋朝将全国居民按有无土地分为主户与客户宋朝将全国居民按有无土地分为主户与客户两大类,佃农被编入客户,成为国家的编户两大类,佃农被编入客户,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不再是地主豪强的私属户口;也有一齐民,不再是地主豪强的私属户口;也有一些农民因开辟荒地,编入有土地的主户些农民因开辟荒地,编入有土地的主户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982年)规定:租佃双方年)规定:租佃双方应应“明立要契明立要契”,“俟收成,依契约分,无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宋会要辑稿食货之农田杂录宋会要辑稿食货之农田杂录 19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二)契约(二)契约 典卖制度典卖制度宋朝的买卖形式有绝卖和活卖之分。
宋朝的买卖形式有绝卖和活卖之分具备要件:具备要件: 1 1、契约为凭契约为凭2 2、典权归家长典权归家长 “诸诸家家长长在在,而而子子孙孙弟弟侄侄等等不不得得辄辄以以奴奴婢婢、六畜、田宅及余财物私自质举六畜、田宅及余财物私自质举”专专擅擅典典卖卖、质质举举、倚倚当当,或或伪伪署署尊尊长长姓姓名名,其其卑卑幼幼及及牙牙保保引引致致人人等等,并并当当重重断断,钱钱业业各各还两主还两主”20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二)契约(二)契约 典卖制度典卖制度3 3、典卖顺序按该、典卖顺序按该“问帐制度问帐制度”规定,规定,“应应典卖、倚当物业典卖、倚当物业”,必须,必须“先问房亲,房亲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 4 4、严禁一物两典及特殊人群的典卖严禁一物两典及特殊人群的典卖有将物业重叠倚当者,本主、牙人、邻人有将物业重叠倚当者,本主、牙人、邻人并契上署名人,各计所欺入己钱数,并准盗并契上署名人,各计所欺入己钱数,并准盗论;不分受钱者,减三等论;不分受钱者,减三等”诸以己田宅重叠典卖者,杖一百,牙保知情于同罪诸以己田宅重叠典卖者,杖一百,牙保知情于同罪。
寡妇无子孙,(若子孙)年十六以下,并不许典卖田寡妇无子孙,(若子孙)年十六以下,并不许典卖田宅;擅自典卖田宅者,杖一百,业还主宅;擅自典卖田宅者,杖一百,业还主 21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二)契约(二)契约 典卖制度典卖制度5 5、典物时效典物时效 “证验显然者,不限年证验显然者,不限年岁,并许收赎岁,并许收赎” “经三十年后,并无文契,及虽执文经三十年后,并无文契,及虽执文契,难辨真虚者,不在论理收赎之限契,难辨真虚者,不在论理收赎之限 诸典卖田产,年限已满,业主于务限前诸典卖田产,年限已满,业主于务限前收赎,而典主故作迁延占据者,杖一百收赎,而典主故作迁延占据者,杖一百22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三)家庭制度(三)家庭制度(四)禁婚规定(四)禁婚规定1 1、年龄的规定,即、年龄的规定,即“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上,并听婚嫁”2 2、近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法律禁止五服以内、近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法律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但姑舅姨表兄弟姐妹结婚不在的亲属结婚,但姑舅姨表兄弟姐妹结婚不在此限3 3、禁止州县官在其任期内与部下、百姓通婚,、禁止州县官在其任期内与部下、百姓通婚,违者必须离职。
但订婚在前任职在后的不在违者必须离职但订婚在前任职在后的不在此限23整理版ppt一、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五)(五)继承制度继承制度 1 1一般财产继承一般财产继承宋朝实行不分嫡庶的众子均分法宋朝实行不分嫡庶的众子均分法 女女子子一一般般没没有有继继承承权权,在在室室女女只只能能获获得得一一份份嫁妆,数额仅是未成婚兄弟所获聘财的一半;嫁妆,数额仅是未成婚兄弟所获聘财的一半;南南宋宋时时在在室室女女可可继继承承兄兄弟弟应应继继承承份份额额的的一一半半养养女女一一般般与与亲亲女女权权利利相相同同守守寡寡无无子子的的妻妻妾妾有有权权继继承承丈丈夫夫的的全全部部财财产产,但但不不得得出出卖卖,并并应应为为亡亡夫夫立立嗣嗣,称称为为立立继继子子;死死后后财财产产由由嗣嗣子子继继承承,若若改改嫁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