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无线东莞WIFI设备租赁协议.docx
12页无线东莞WIFI设备租赁协议 202x年x月x日 篇一:无线东莞WIFI设备租赁协议 WIFI设备租赁协议 出租方:东莞市松山湖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合同双方就WIFI上网设备租赁事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设备租赁期限为36个月,即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押金 甲方免费租赁设备给乙方使用,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及押金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全部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首次安装由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免费安装,日常使用由甲方负责培训乙方指定的操作人员乙方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全部权:租赁设备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全部权 第五条 设备修理 1. 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日常使用及保养由乙方自行负责 2. 如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将设备快递(顺丰或者EMS)给甲方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控股大厦206,0769.26622662, 给甲方修理或更换,来回快递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供应上述数量和型号(中兴ZxWL WE8015)设备,并保证所供应设备为合格合法产品 2.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所租赁设备的使用状况并登记 3.在乙方租赁设备期间,甲方拥有该设备的合法全部权,协议截止日期后乙方不得无故留置或者租赁设备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缴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设备价款、交通费、设备折旧费等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解决网络宽带接入并支付宽带费用,并且供应设备网络接入的接口 2.租赁设备期间,乙方担当妥当保管、合理使用设备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第三方,更不行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3.乙方必需担当按时归还租赁设备的义务如租赁期间丢失或租赁期满拒绝归还,乙方须向甲方按每台8元标准赔偿损失 4.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可以退还甲方设备,但必需保证产品外观、功能等相关完好无损(正常使用或不行抗力因素的损旧除外) 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以上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 终止:协议到期或者中途乙方提出解约,甲方收到乙方退回设备之日即为协议终止之日。
3.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盖章):东莞市松山湖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盖章):托付代理人 : 托付代理人: 具体地址: 具体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控股大厦206,0769.26622662 :: : : 年 月日 年 月日 无线东莞,东莞无限第一联甲方保存其次联乙方保存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二: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签订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留意事项: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状况 2、住房具体状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状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托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托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当疼惜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合同应商定是否同意转租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处方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假如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转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东莞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其次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的确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连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打算)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平安和正常使用 篇三:通用版_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DG—201 年—11 合同编号: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东莞市建设委员会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修订 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全部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 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全部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其次条 房屋租赁状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状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 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依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乙方连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全都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担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担当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担当, 由乙方担当:(1)水费(2)电费(3)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修理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依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修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平安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平安;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东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平安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因修理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削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担当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担当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行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连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拖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峻不符合合同商定或影响乙方平安、健康的 3、不担当商定的修理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依据商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转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转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商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a href="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讲话丛级ㄖЦ蹲饨鸬创锏浇獬?a href="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商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