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范本》.docx
4页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范本 购房者在办理房屋贷款的过程中,总要与银行签订房屋贷款合同,这是一种格式条款今天CN人才网为大家分享的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高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九原支行 住所: 沙河街 63号 抵押人姓名: 高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 抵押财产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借款人:高XX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九原支行 抵押人:高XX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币种与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并经过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 二手房 (二手住房、商业用房)贷款(以下称贷款),借款币种 人民币 ,金额为(大写) 壹拾贰万 元整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坐落于 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39-32 ,《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号 或房产证号480143的 住房 (住房、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5.7平方米。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0个月,自 20__(请自填) 年 月 日至20__(请自填) 年 月 日如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外币按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4.95 ‰(上浮或下浮) 15 %执行,执行利率为 4.20__(请自填) ‰,利率浮动周期为 12 个月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人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条 贷款发放条件: 除非贷款人同意,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和内容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之前,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贷款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全部的义务; 2、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经签妥有关贷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签之文件为贷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付清所有费用; 4、本合同已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财产共有人)、保证人签字和盖章; 5、 第六条 贷款拨付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将贷款分 1 次以转账形式划入 (售房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开户行: ;账号: ),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贷款人将贷款以转账形式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贷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放款义务,同时亦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债务债务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共 180 期,还款日为每月 10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公式见附件)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2)等额本金还款法;(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结算 账户,户名高XX,,账号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账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关款项,直至借款人项下的借款本息、费用全部清偿为止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贷款人将按当前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利息时,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贷款人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半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额还款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对提前还款金额部分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收一个月利息作为损失补偿金 第十四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的陈述及保证如下: (1)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期、按金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的其他款项; (2)借款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一切义务; (3)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4)当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诉讼或仲裁发生,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5)按照贷款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贷款人合法权益; (6)借款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其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均为民事行为,借款人现在或将来均不得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贷款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7)借款人的上述声明与保证是连续的,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始终有效,并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补充、变更之日均视为由借款人重复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