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六大与党团制度的建设.docx
12页中共“六大”与党团制度的建设 [摘 要]土地革命战争之初,由于党团建设方面的滞后,中国共产党在开展政治动员等工作上面临着诸多困难在这一形势下,中共六大召开并有针对性地通过了有关党团建设的制度和决议随着各苏区对党团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不仅加强了共产党对苏区群众的领导和组织,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苏区的政治动员当然,这一时期的党团建设对我们当前党的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党团”并不是我们字面意义上所理解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而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凰共产党在政府、工会、农会及其他群众组织中建立的党的领导机构的一种称谓到中共“七大”以后,“党团”逐渐被“党组”一词所取代‘从党团在革命时期所起的作用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又要高于党的支部1928年7月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提纲》中指出:“在各地一切群众团体的组织形式,或单独的组织党团,或即由支部起‘党团作用’,由各地党部自己决定,但必须不违党团作用的原则可见,党团和支部虽然都是将党的领导贯彻下去的一个桥梁和纽带,但党团的领导作用更为明确对于党团问题,学界目前涉及的并不多,对中共“六大”以来的党团建设及其对政治动员的积极作用也缺少研究。
在此,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加以研究,以期得出相关结论一、中共“六大”之前的党团工作早在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中即要求:“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不过,这一时期的党团建设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并未取得明显的进步,党团组织亦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对此,中共中央于1926年7月曾总结道:“过去党团工作之缺点甚多,甚至未明了党团的意义,有成为党的第二组织之倾向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被迫将革命重心转入农村并以武力来对抗国民党的“清共”行动,而中国随即陷入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国共内战状态这种战争的常态,也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为:“必须用全部力量去动员民众、组织民众、与武装民众,必须一时不停地去进攻他的敌人,去粉碎敌人对于他的‘围剿,c真u瞓’也就是说,这一时期各根据地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革命动员为中心,而对苏区群众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又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只有对广大群众进行有力的动员和严密的组织,才能够形成一个强大的战斗力对此,徐向前曾强调指出:“党和红军是这样群众也是这样一盘散沙,只能处在任人分割,各个击破的地位。
组织就是凝聚力,能把各种分散的、个体的力量收拢、聚积起来,形成强大的战斗力高度的组织性,是无产阶级政党赖以战胜敌人、克服困难的重要手段因此,党团工作制度在各根据地的尽快实施也就有了相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1927年6月,中共中央指示道:“在所有一切非党群众会议,及执行的机关(国民党国民政府工会农民协会等等)中,有党员三人以上,均须组织党团,党团的目的,是在各方面加紧党的影响,而实行党的政策于非党的群众中除此之外,中共中央还对党团的组织、党团的主要任务以及党团的工作原则等问题给予了初步规定对于中央的上述指示,各根据地给予了坚决的贯彻和执行在当时,红军每攻占一地,即迅速建立起各级苏维埃政权,随后又建立起众多隶属于苏维埃政权的并扎根于地方的群众团体,如工会、贫农团、赤卫队、妇女会、少先队、互济会以及儿童团等对此,罗荣桓曾回忆道:“每到达一地,每打完一仗,都要分散到以班、组为单位,到各村去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建立农会与此同时,共产党还努力在群众组织中发展党团和支部以加强党对群众的领导但这一时期党团工作的开展,还存在许多明显的不足:一是党员的质量差由于当时残酷的战争环境,广大新党员缺乏系统的教育,从而影响到苏区内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像井冈山根据地,“各地党员的数量,特委现时也没有确切的统计,大[来自www.Lw5U.com]约永新有二千,宁冈有千余,茶陵有千余,酃县有百余,遂川有二百余,质量很差,有些连每个党员最低限度的常识都不知道所以整理当地的党,加紧党员训练是一最迫切的问题党员的质量跟不上,其结果必然影响苏区各项动员工作的开展1928年7月,中共江西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全江西的支部没有一个是能战斗的组织,是能在群众中起核心作用的,这话并不过火,但看支部对党的工作党的政策执行结果,便可充分证明每项工作执行的成绩,结果不能实现原所规定十分之一二,有时竟至完全不执行,此外如不能按时开会,每个党员不能积极工作,这种现象,也是江西工作严重的大缺点是求多求快像井冈山根据地,在扩大党组织方面几乎是来者不拒,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以拉侠式“上册子”的办法来征收党员的现象,其结果是许多流氓和投机分子混入了党的组织像湘鄂赣根据地,“边境各县的党员,多半是无条件吸收,特别的是平江对此,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曾经指出:“革命高涨时(六月),许多投机分子乘公开征收党员的机会混入党内边界党员数量一时增到一万以上支部和区委的负责人多属新党员,不能有好的党内教育。
白色恐怖一到,投机分子反水,带领反动派捉拿同志,白区党的组织大半塌台’三是脱离群众像湘赣根据地,“过去工作,上级与下级隔开,上级对下级也没有很好的巡视和指导党只偏重机关工作,犯了与群众隔离的错误据中共江西省委向中央的报告,“自国共分家后,反动的政治压迫自然加甚,这时,党又无基础,一般同志多以为自己是CP,这样到群众中去,一去就有危险这样一来,党与群众便隔绝,完全无关系了,所以工会无发展,兵士工作无进步,对社会对政治不生影响,除农村有活动外,有农民协会外,可以说党完全放弃群众运动了由上可见,这一时期各根据地的党团建设仍不是很成功,存在的问题也非常多1928年10月,中共江西省委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曾经指出:“过去各级党部对党团的工作不注意,或没有党团的组织,或有组织而不起作用,或者党团与支部混淆,或者混乱了党的组织关系(如上级机关党团直接指挥下级机关党团),或者妨害了民众组织的独立党团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到各根据地的政治动员像鄂豫皖根据地,在第一次反“会剿”期间,由于缺乏组织,根据地内的10余万群众纷纷“跑反”,漫山遍野,扶老携幼,一片混乱的景象这么广大的群众,不仅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战斗力,反而迟滞了红军的行动;而在闽浙赣根据地,“群众的组织力量丝毫没有,四五千人的聚集,只是临时的号召而来,算不得我们实在的群众,党的基础也很弱。
因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团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二、中共“六大”对党团工作制度的规定中共“六大”的召开,是在中国革命处于低潮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这次会议又带有推动中国革命不断向前发展的使命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其中,党团的建设被重点提出而在“六大”的各项决议案中,亦以较大的篇幅对党团工作的组织、党团的主要任务、党团的工作原则以及党团与地方党委之间的关系等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党团工作的组织对于党团工作的组织,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决议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指出:“在非党组织(如职工会,农会,社会团体及文化组织等)之各种代表大会和会议上及机关中,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均成立党团至于具体的组织原则和方法,《草案》以工会和农会为例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按工会路线的最具体的组织工作任务如下:1.在所有的无产阶级的组织中组织在相当的党委有系统的指导之下而工作的党团2,使工会工作的中心移到最主要的玉业部门的大企业内3.有党的核心及在日常需要的基础上团结在党的核心周围的同情党的无党群众的工会积极分子参加的工厂委员会是工会工作的适宜的最主要的组织形式4.使工厂支部[来自www.lW5U.coM]成为企业内工会工作的基础。
但工厂支部不应尽工会一样的作用,而应当尽在工厂委员会中的党团工作的作用;农会中最重要的组织任务如下:1.在农会中建立在相当党委有系统的指导之下而工作的党团2.依靠党团使达到农会按乡为单位的原则——即是每一乡组织一个选举出来的委员会(农民委员会)的农会3.使党的乡村支部成为农民委员会的基础4.使无产阶级及贫农中的无党籍的积极分子团结在支部的周围5.乡村支部及上级党的机关在一切工作中须注意使乡村党的组织的发展是建筑在乡村无产阶级及贫农成分上当然,这一组织原则和方法对其他群众团体中的党团组织也是适用的因此,组织党团的一个重要目标即在于形成一个由党一党团一群众团体一群众的领导和组织关系二是党团的主要任务《草案》指出:“在产业中的共产党支部,在群众组织中的共产党党团,对于同情于我们的无党工人的关系应该是:用极忍耐、极妥当的方法使他们参加日常斗争中的实际工作,应使这种争取部分要求的斗争与我们党之一般行动之政纲发生联系因此,党支部以及党团,更应注意引导一般同情于我们的、参加我们所领导的革命斗争其中最接近于我们的同情者,应当介绍他们入党地方党部应当很过细的注意支部及党团对于群众的关系,支部与党团应当善于引导同情于我们的群众,要与他们缔结日常的实际工作中的联系,应当经过这些以巩固他们对党的同情。
在动员群众参加革命运动之日常工作中,要善于依靠着广大的同情于我们的群众,以后经过这些同情于我们的帮助,更可以吸引着更广大的工农基本群众都走到我们党的指导之下当然,这一任务规定并不仅仅适用于工会组织,而且还通用于其他群众组织对此,《组织问题决议案提纲》还进一步明确指出:“党团必须尽力争取组织内的大多数分子在自己的影响之下如果他们能够很热烈的实际的努力的求了解该组织内分子的要求他们才能无微不至的拥护劳动群众本身的利益,才能将目前斗争任务与工农群众斗争最终目的的相联贯起来,然后党的影响才能更易获得简言之,党团和支部的任务即在于加强共产党的影响,实行共产党的政策,并将共产党的领导延伸到广大群众中去三是党团的工作原则一般来说,党对党团的指导更多是政治原则上的,这样,不仅可以给党团以灵活运用的余地,而且能够培养党团的工作能力但为了统一步调和保证党的一元化领导,中共“六大”对党团的工作原则给予了一定的规定:一是必须坚决地执行党的指示、服从同级党委的指导对此,《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这些机关的党团,都须绝对执行党的指示并且一切最主要的政策,都该由该地党委员会批准如果党团与同级党委发生意见分歧时,那该如何处理呢?对此,《草案》规定:“党部委员会应协同党团代表重新考查问题,并通过决议,该决议党团应即刻执行。
如党团有不同意见而上诉时,问题由最近之高级党部解决,但在上诉期间,仍应执行党委之决议另一方面,党团内部要有民主的讨论,但一经讨论就必须一致行动,不能有个人的自由对此,《草案》规定:“党团所在组织中,各项要解决的问题应该先经党团会议或党团干事会之讨论凡党团对于每一问题之决议,加入该党团的党员应在该组织大会上,一致拥护和表决,凡破坏此条之党员,应由党部按党章给以党纪上之制裁通过上述原则的规定,就使得我们党的政策和决议可以由中央党部逐级贯彻到最基层的群众中去四是党团与地方党委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地方党委对党团负有指导之责任对此,《草案》规定:“地方委员会应当负责使这所有的群众组织中,都有共产党的党团要有系统的指导党团中的工作,树立我们党在这群众组织中的影响……地方委员会应当注意在群众组织中之党团的工作,应当与当地之各支部之日常的工作发生联系一方面党团之日常工作应当建立支部的工作上;另一方面,支部在某个群众组织之下,进行组织群众的时候,都应该在党的口号之下另一方面,党团又必须向地方党委负责,并接受地方党委的严格监督对此,《草案》明确规定:“党团干事会在党团工作上,应对该级党部负责党部得派自己的委员为代表加入党团干事会之组织,并有权召回任何委员,但同时将召回的原因通知党团。
……在党团工作的各组织中,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