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稽查工作是整个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打击涉税犯罪及促进依法治税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内、外部理由,税务稽查工作并没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更加是基层税务稽查工作更是存在不少缺陷,还须进一步模范和完善 一、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税务稽查选案存在盲目性 当前,大片面基层税务稽查局还未运用“机器选案系统”选案,还停留在过去的人工选案上,稽查选案存在极大的肆意性和盲目性,未能把真正须实施稽查的企业选出来概括有如下两种表现:一、“整个吞枣式”选案,即把绝大多数企业一个个举行稽查,这样由于任务重、工作量大,往往是走过场,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造成稽查人员时间、精力的滥用;二是“肆意式选案”,即从整个企业管户中随机抽选确定比例的企业举行稽查,或对上年偷逃税企业举行重复检查,这样既缺之科学性和切实性,又往往会让一些偷逃税企业成了“漏网之鱼”,造成确定“偷税真空”带 (二)税务稽查“四分开”难以实施,缺乏必要监视 现行新的税务稽查模式要求,税务稽查工作务必严格按“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分开”,然而在基层税务局,由于税务稽查人员编制少、所管区域大、任务繁重,从工作环节和人员配置上都难以确保“四分开”,也就起不到监视执法作用,往往会展现“一查毕竟”的现象,即一个稽查人员从选案到执行一个人完成全部稽查工作的局面,这种无监视的稽查轻易展现“人情税”和“关系税”。
(三)税务稽查执行困难 当前,税务稽查执行难已成为基层税务局执法中的“老大难”问题,首先是县、镇企业多数处于亏损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税税务稽查处理抉择难于执行;其次是一些权力机关和个别领导干部的干预,使税务稽查执行无法正常举行;结果是有些银行的不协作,难以划拨到企业的资金 (四)税务稽查工作“重实体、轻程序” 现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往往是重检查实体而忽略操作程序,执法程序不模范现象屡屡发生表现在:一人下户检查;不出示检查证,也照样下户检查;一个人送达税务处理抉择书;税务稽查底稿和询问笔录无当事人签字;税务文书缺少必要的印章等等 (五)税务稽查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学识缺乏 当前,基层税务稽查人员“科班”出身的少,大多是“半路出家”,业务素质较低,查帐才能欠缺更加是缺乏必要会计、税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学识,导致查帐只能停留在一些外观的计算检查,而不能深入到企业本金核算等更深层次的检查,致使一些对比隐秘的偷税行为不能实时查处,造成偷税漏税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的可行性探讨 (一) 推行计算机选案,确保选案的合理性、科学性 基层税务稽查部们应配足微机,尽早应用新征管软件中的稽查选案系统,基层税务局应加大局域网络创办,实现稽查与征管的资源信息共享,这样税务稽查工作才能真正全方位获取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借助计算机选案系统举行深入,全面综合分析,选出最正确的稽查案例,做到有的放失,裁减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滥用。
(二)落实稽查“四分开”加强内部监视 当前基层税务稽查机构应当充实一些专业学识丰富,查帐才能强,有税务稽查实践阅历的人员,稽查工作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稽查规程要求举行,彻底实现稽查工作从工作环节和人员上的“四分开”,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大税务稽查执行力度,维护税收执法的刚性 “查帐轻易,执行难”,更加是有当地政府干预的案件,执行更是难上加难,这也是当前一种普遍现象税务机关在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组织入库时,应当讲究执行艺术:对态度好的企业酬情减轻罚款,自行执行;对态度强硬的企业,应当加重处置,联合法院等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对有地方政府养护的偷税企业,应当积极宣传税法,压服当地政府辅助执行对偷逃税企业应定期曝光,通过以上形式,确保国家税收“颗粒归仓”,同时也强化了税务执法的刚性—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