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校舍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直接详勘).doc
19页中学校舍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直接详勘) 第 1 页中学校舍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目 录1勘察工作概况 51.1任务由来及工程概况 51.2勘察工作目的与任务 51.3勘察工作的依据及技术标准 51.4勘察等级划分及勘察阶段、勘察范围的确定 61.5勘察工作布置原则及质量评述 72场地气象水文及地质环境条件 102.1气象、水文 102.2地形地貌 102.3地质构造 102.4地层岩性 102.5水文地质条件 112.6不良地质及致灾地质体 113岩土物理力学特征 123.1土层测试成果统计 123.2岩石测试成果统计 123.3可靠性及适用性评价 123.4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133.5岩土体地基承载力 133.6设计参数选用 154场地地震效应评价 164.1地震效应评价 164.2地震稳定性评价 175场地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176场地工程地质分析与评价 176.1地基均匀性评价 176.2地基稳定性评价 176.3边坡稳定性评价及建议 176.4地下水作用 176.5水和土的腐蚀性 186.6持力层的选择及基础型式建议 186.7成桩可能性、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186.8特殊性岩土评价 196.9填土施工与质量基本要求 196.10相邻建筑影响评价 196.11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分析 206.12施工建议 207岩土工程结论与建议 207.1结论 207.2建议 20附 图 1勘察工作概况1.1任务由来及工程概况1.1.1任务由来重庆市荣昌仁义中学校拟在荣昌仁义中学校内实施荣昌区仁义中学校舍建设项目。
重庆市荣昌仁义中学校委托重庆中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拟建项目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勘察阶段为直接详勘1.1.2工程概况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任务委托书》和建筑物方案设计平面布置图所知,拟建场地总占地面积1182.51平方米,拟建物建筑面积6333.18平方米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采用框架结构项目用地红线/建筑红线、环境地坪高程等详见“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N0:1-1,下同)拟建物设计参数详见表1.1-1环境边坡:无基坑边坡:无表1.1-1 拟建建(构)筑物设计参数一览表名称设计标高建筑层数(F)建筑高度(m)安全等级结构类型基础形式荷载(KN/根(柱))学生宿舍409.906/5/121.6/18/3.6二级框架桩基础30001.2勘察工作目的与任务本次勘察目的是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基础施工方案及地下水控制方案等作出分析评价,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具体主要任务要求如下:(1)取得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拟建物/场区的地面整平高程,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可能的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对地基基础有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2)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分布、规模、成因、类型/性质及其对场地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成因类型、分布规律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4)查明建筑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深度、发育状况及活动规律,并对地下水质作出评价;评价水及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为基础设计提供依据;(7)判明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提供抗震设计参数; (8)评价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和建筑的适宜性;(9)根据场地条件和施工条件,合理选择基础持力层,提供承载力代表值,并对基础型式提出经济合理的建议;(10)分析地质条件可能引发的工程风险。
1.3勘察工作的依据及技术标准本次勘察的依据:《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方提供的1:500带地形建筑总平面图本次勘察工作遵循的技术标准:(1)《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DBJ50/T-043-2016);(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50-047-2016);(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2016年版);(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13));(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10)《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1.4勘察等级划分及勘察阶段、勘察范围的确定1.4.1勘察等级划分接受委托任务后,我院随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T-043-2016)有关规定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工程地质勘察技术委托书》,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为中等复杂场地(见表1.4-1),综合确定本次工程地质勘察等级为乙级。
勘察阶段为直接详勘(见勘察阶段判定表)表1.4-1 场地类别划分判定因素场地环境情况场地复杂程度地形、地貌丘陵地貌,地形坡度平均5°简单岩层倾角(°)6简单岩体完整性岩体较完整,裂隙不发育简单岩土特征种类较多,素填土为特殊性土复杂土层厚度(m)最大厚度1.70m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简单不良地质现象不发育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强烈程度边坡高度(m)土质边坡//岩质边坡//洞顶围岩厚度与洞跨之比//采空区占用地面积比例%//相邻建筑的影响程度中等复杂中等复杂场地类别综合判定中等复杂1.4.2勘察阶段划分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3〕346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阶段暂行规定》,本工程不需进行选址勘察和初步勘察本次为直接详细勘察,符合渝建〔2013〕346号文《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阶段暂行规定》(选址勘察阶段判定表1.4-2 ,初步勘察勘察判定见表1.4-3 )规定表1.4-2 选址勘察判定判定款项判定条件对应判定条件的场地及工程项目判定结果建设场地1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其影响面积占建设场地50%及以上的建设场地。
无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不需进行选址勘察2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抗震危险地段建设场地不属于抗震危险地段不需进行选址勘察建设项目1投资20亿元以上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选址勘察2大型工矿企业厂区整体迁建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选址勘察3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长度大于1000m的越岭隧道和跨越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江底隧道和大型桥梁等需进行多方案比选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选址勘察表1.4-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阶段(初步勘察)判定判定款项判定条件对应判定条件的场地及工程指标判定结果场地及项目1在复杂场地上建设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拟建物安全等级为二级,拟建场地为中等复杂不需进行初步勘察其他建设场地1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较为发育,且其影响面积占建设场地30%及以上的建设场地无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不需进行初步勘察2场地地形坡角大于30°的自然土坡或地形坡角大于60°的自然岩坡,且其影响面积占建设场地50%及以上的建设场地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初步勘察3三峡库区175m蓄水位(吴淞高程)岸线外侧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的建设场地。
不属于长江三峡库区范围不需进行初步勘察4存在矿产采空区或地下洞室,且采空区或地下洞顶距离拟建工程最底面小于2倍洞跨的建设场地不存在矿产采空区或地下洞室不需进行初步勘察其他建设项目1总建筑规模大于50万m2且高层建筑规模占总建筑规模的比例超过70%的大型住宅小区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初步勘察2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超高层建筑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初步勘察3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或长度大于500米的隧道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初步勘察4主跨跨径150m及以上的斜拉桥、悬索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以及拱桥,立体交叉线路为3层及3层以上(不计地面道路及地道)的大型互通立交桥梁不属于该类工程不需进行初步勘察1.4.3勘察范围划分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3〕34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本工程勘察范围应包括环境边坡及其影响的区域本工程勘察工作布置,严格执行渝建〔2013〕34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勘察范围判定见表1.4-4),勘察范围符合渝建〔2013〕345号文《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和《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T-043-2016)的规定。
表1.4-4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判定判定款项判定条件对应判定条件的场地、边坡判定结果环境边坡及其影响区域1对于无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坡顶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倍边坡高度不存在该类环境边坡满 足勘察范围2对于有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土边坡,勘察范围线应根据组成边坡的岩土性质及可能破坏模式确定,且勘察范围不应小于外倾结构面影响范围不存在该类环境边坡满 足勘察范围3对于可能出现土体内部滑动破坏的土质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坡顶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倍边坡高度不存在该类环境边坡满 足勘察范围4对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勘察范围线应大于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后缘边界,且还应大于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前缘边界(即剪出口位置)不存在该类环境边坡满 足勘察范围基坑边坡及其影响区域1岩质基坑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基坑边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其基坑深度的1倍不存在该类基坑边坡满 足勘察范围2土质基坑边坡勘察范围线到基坑边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其基坑深度的2倍不存在该类基坑边坡满 足勘察范围3当需要采用锚杆(索)支护时,勘察范围线到基坑边线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其基坑深度的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