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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钢材经销企业税负偏低问题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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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XX 市钢材经销企业税负偏低问题调查XX 市是我省钢铁生 产基地,近几年来,随着钢铁产业的发展,该市也逐渐成为钢铁产品的重要集散地之一,钢材经销企业发展显著,税收总量持续增加在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以行业税负偏低为主要问题的征管矛盾日益显现为进一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们根据有关资料筛选出税负偏低的 66 户钢材经销企业,对 2005—2007 年三个年度的经营及税负情况进行了调查,力求查找税负偏低原因并探求进一步加强征管的途径一、XX 市钢材经销企业经营及税负情况近年来,该市钢材经销企业户数增加,销售收入稳步上扬,经营方式呈现网络化,经营规模逐步扩展2007 年底,全市共有钢材经销企业 556 户,年纳税总额达到 7639 万元,分别比 2005 年增长 61.6%和 129%钢材经销企业大体可以归纳为“两类、三级、三层面” “两 类 ”就是按 经营品种可以分 为两类,即板材、型材 类和建材类三 级” 就是按 进货渠道可以分为 三级,即从生产厂家购进货物的一级批发商、从商家购进货物的二级批发商和从二级批发商户中购进货物的零售业户 三层面” 就是按销售对象进行的区分即购货方属于一级批发商终端客户、本市中间经销商之间的交易、二级批发或零售业户向外地市销售三个层面。

      在调查的 66 户钢材经销企业中,一般纳税人 59 户,小规模纳税人 7 户年销售额在 5000 万元至 1 亿元之间的有27 户,1 亿至 2 亿元之间的有 16 户,2 亿元以上 23 户2由于企业注销合并等原因,调查中未能了解 66 户企业三年中的全部数据,其中,2005 年的数据,了解 33 户;06 年的数据了解 62 户;07 年的数据了解 66 户所调查企业的总体税负情况如表一表一:总体税负情况列表税 负经营年度 调查户数0.01%-0.099%之间的户数0.10%-0.30%之间的户数0.31%以上的户数2005 年 33 13 18 22006 年 62 11 43 82007 年 66 5 61 0从所调查企业中,我们挑选了几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其较为详细的收入、纳税及税负情况如表二表二:典型企业经营纳税情况列表企业名称 经营年度 销售额(万元) 利润(元) 税额(元) 税负%2005 10693.7 -92372.10 91740.29 0.092006 10759.4 -144671.11 86171.58 0.08XX 市振华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 15635.2 48925.03 193197.93 0.122005 14375.6 -26333 126319.47 0.092006 10684.4 -93319.24 93691.43 0.09XX 市汇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7 9907.6 -216264.58 119702.26 0.122006 5384.9 -19869.46 58578.06 0.11XX 市泰来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2007 13060.1 12405.23 134876.86 0.102006 2007.6 -255939.88 9850.27 0.05XX 银镁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7 7674.9 184439.44 110014.16 0.14从表一可以看出,钢铁经销企业税负明显偏低,且大部分企业税负不超过 0.3%。

      表二虽只列了几户企业的经营及纳税情况,但从中可以看出近几年 XX 钢材经销企业经营及纳税方面的几个特点:一是年销售额大,一般都在千万元、亿3元以上;二是利润低,表中所列企业大部分是亏损;三是税负低,大部分企业的税负为百分之零点零几二、钢材经销企业税负偏低原因分析在调查中,我们通过与业内人士的深入交流,并调阅了历年来的部分稽查案卷,通过分析,认为该行业税负偏低的因素从表面看主要有两个一)经营模式、经营品种的特殊性构成较小的利润空间,进而形成较低的税负钢铁生产企业和钢材经销商处于同一条价值链上,双方存在竞争的关系厂家处于商家的上游,控制着下游的营销渠道和盈利从产业链条角度来看,上游增值额大、税负高,下游增值额就小、税负就低该市的钢铁生产企业是当地的经济支柱,为了追求较高的税负、提高税收贡献率,影响了其销售政策以 XX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为例,2006 年的增值税税负为 4.9%,比生产品种类似的邯钢股份公司同期税负3.8%高出 1.1 个百分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明 XX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有的产业链条增值额就比较大,这样必然导致下游环节----- 钢材经销行业占有的增值额就比 较小,税负就比较低。

      钢材经销企业大部分以批发为主,普遍存在经销数量大、销售额高、利润低的特点从调查的情况看,近几年 XX 钢材经销企业的毛利率普遍较低,利润空间较小,增值额较低,每年都有半数以上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钢材经销企业主要是靠规模经营,薄利多销,以求生存,这种低利润经营情况下的税负自然不会很高通过对几户经营较守法,近年来稽查无较大问题的企业的调查,它们近年来的税负基本处于40.3%至 0.4%之间,我们认为,这应该是钢材经销行业正常的合理税负二)企业普遍以较低的价格销售钢材,进一步降低了税负所筛选的企业中,有 26 户长期或间断地低于同期市场价格销售钢材,有时售价与进价持平,有时略高或略低于进价如 A 企业 05 至 06 年间每月都有开具普通发票低价销售的现象:沙子烘干机 日期  (年/月) 普通发票低价销售数量(吨)普通发票低价销售含税金额(元)普通发票开具不含税单价(元/吨)当月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不含税单价(元/吨)发票开具价格与平均销售价格差额(元)2005/1 338.735 648585.53 1636.52 1680.59 44.072005/2 115.622 237945.3 1758.94 1800.16 41.222005/4 120.348 214131.81 1520.75 1658.56 137.812005/5 65.011 119437.36 1570.25 1663.71 93.462005/6 54.87 104533.23 1628.3 1739.02 110.722005/7 73.395 146658.52 1707.87 1793.84 85.972005/8 114.39 188944.44 1411.76 1783.27 371.512005/9 98.445 179618.01 1559.44 1827.86 268.422005/10 65.759 120267.02 1563.17 1778.48 215.312005/11 101.724 183310.14 1540.2 1861.77 321.572005/12 93.642 213898.28 1952.31 1997.27 44.965合计 787.584 1470798.8      2006/1 224.89 442290.1 1680.94 1915.01 234.072006/2 238.936 483987 1731.28 1993.92 262.642006/3 230.191 479983 1782.18 2059.3 277.122006/4 250.54 603752.07 2059.66 2164.55 104.892006/5 152.46 350765.8 1966.42 2152.86 186.442006/6 85.7 201695.4 2011.54 2237.63 226.092006/7 447.391 1061828.3 2028.53 2413.62 385.092006/8 0 0   2347.77  2006/9 0 0   2352.04  2006/10 214.4 518701.6 2067.79 2228.47 160.682006/11 93.3 264039 2418.8 2624.58 205.782006/12 70.385 200446.58 2434.06 2769.1 335.04合计 1380.682 4407042.2      对于“低价 销售” 的现 象,经销商们自述了多种原因,有的是为了达到一定的销量,保持批发大户的资格;有的是新成立的企业,为扩大市场份额;有的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迅速回笼资金等。

      “低价销售” 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多数钢材经销企业保持着销项税金略高于或与进项税金基本持平的状态,虽然销售收入数额很大,但应纳税金普遍较少,企业实际税负明显低于调查所得的合理税负三、 “低价销售”背后的玄机尽管钢材经销企业税负偏低有其一定的客观原因,但其实际税负与测算的合理税负之间的较大差距以及部分钢材经销企业长亏不倒的经营现状仍令人难得其解综合各种因6素,我们认为“低价 销售” 的背后肯定隐 藏着税收上的漏洞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们对近年来稽查部门对钢材经销行业的稽查资料进行了分析,发现“低价销售” 现象主要发生在一般纳税人中从本质上来讲, “低价销售” 不过是钢材经销企业掩盖销售不入账的偷税事实和直接降低计税依据的手段,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虚构业务,虚开发票,抵顶库存亏空;二是分解价格,钻政策空子,套用较低的税种税率不论哪种形式,其最终目的是偷逃国家税款一)虚构业务,虚开普通发票,抵顶库存亏空这种情况一般是以销售货物不入账不开票的事实存在为前提由于钢材经销企业主要从较规范的钢铁生产厂家进货,一般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账上也必然会有入库显示如某企业进了 3000 吨货,正常对外销售并开具发票 2000 吨,另 1000 吨销售不开票,也不计账,就会出现 1000 吨货的库存亏空。

      企业要长期经营,又要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就必须弥补库存的亏空,弥补的方式就是虚构业务,虚开普通发票为尽量少地实现销项税金,企业就以尽量低的价格开票这种情况下的开具的普通发票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数量大,单价低”比如:企业 1000 吨货物的库 存亏空要是按正常每吨 2000 元的含税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则会有 200 万元(2000元×1000 吨)的含税 销售额,应计 29 万元( 200 万/ (1+17%)×17%)的销项 税额但如果含税价格降 为每吨 1000 元,则只计 14.5 万元的销项税额,既抹平了亏空,又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钢材经销企业中,上文提到的 A企业 2005 年通过这种办法少记销售额 17.47 万元,少缴增值7税 2.97 万元,2006 年又少记销售额 50.28 万元,少缴增值税8.55 万元二)分解价格,钻政策空子,套用较低税种税率这种情况一般都以购货方需要发票但又不抵扣税款为前提销售实现后,企业将收取的价款一分为二,以低于市价甚至低于进价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按17%的税率 计缴增值税,余款则以“ 运费” 形式按 3%的营业税率让运输单位或地税部门代开运输发票补齐,销货企业的账面上将这部分所谓的“运费” 收入以免税的代垫运费进行核算,不计缴增值税,这样,销货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的一部分被分解转移到了税率较低的营业税中,少缴了税款。

      钢材经销企业每分解 10000 元的不含税价款,即可少计10000*(17%—3%)=1400 元的增值税销项 税金如 B 企业自购货车一部,以每年交 3600 元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在某县运输公司名下,通过价格分解的手段,从 2005 年 9 月至 2006年 12 月少缴增值税 5.87 万元C 企业则是在 2005 年 12 月-2006 年 7 月间,从 3 个运输公司虚开运输发票 22 份,少缴增值税 15097.63 元四、从“低价销售”现象看税收管理及政策漏洞调查中发现,钢材经销企业都或多或少地通过不计少计或迟 计 销售进行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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