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合同汇编6篇.doc
22页精选保险合同汇编6篇精选保险合同汇编6篇保险合同 篇1第一章 保险对象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安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第二章 保险期限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 保险金额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 保险责任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以下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局部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本钱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才能、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局部劳动才能、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局部保险金额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管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到达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 除外责任第六条 由于以下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成心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 保险费率第八条 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 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任,不管已否办理修改手续,均自离任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场生效。
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以下单证:保险合同 篇2保险单: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主要内容是:保险工程、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附注条件等等保险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缴给保险人〔保险公司〕的费用保险费一般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乘积来计算对保险费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买保险的人交的钱保险费率:单位保险金所应该支付的保险费,是保险金同保险费的比率,通常用千分率来表示保险金:保险公司承当赔偿或给付受益人的钱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金额保险人:又称“承保人”,通常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当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指规定有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所承当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和范围被保险人: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恳求权的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恳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投保单有保险公司事先准备,具有同意的格式投保人:又称“要保人”、“保单持有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是“投保人交的局部未使用掉的保险费”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不承当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范围中国保险监视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监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责是根据国务院受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监视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保险合同 篇3【案例】:李某20xx年11月1日入职到某报社处任广告业务员工作李某入职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xx年1月20日,双方才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1月20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没有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李某继续上班20xx年2月29日,李某与报社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李某工作期间,报社直至20xx年5月才开场为李某购置五项社保李某离任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约20xx元,离任时,报社没有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任后,李某提起仲裁要求报社为其补缴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五项社保、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评析】:1、用人单位为职工购置社保是法定义务,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置社保,单位都有义务为其补缴目前一般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都不直接支持补缴社保恳求,而是需要职工朋友通过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来向社保机构投诉,从而到达补缴社保的目的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单位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本案中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签订实际上,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会产生双倍工资3、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恳求,而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本案中,其实报社存在违法用工行为,李某完全可以以报社违法用工为由而提出辞职,这样就可以享有经济补偿金这提醒我们职工朋友,不同的离任方式,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上,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一、劳动才能鉴定区分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进展劳动才能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才能的,应当进展劳动才能鉴定。
劳动才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也就是我们说的伤残级别,它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局部不能自理和生活局部不能自理经过劳动才能鉴定后,不同的伤残级别和护理级别,享有不同标准的工伤待遇,接下来我们会一一来进展介绍二、住院治疗期间的待遇,这个不管级别1、住院期间因医疗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没有进展认定工伤前,有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单位可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至24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保持原来的工资待遇不变,假如是计件工资的,按工伤前的6个月平均工资计算3、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支付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5、残疾器具费及康复费,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建议,转往外地治疗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一至四级伤残,享有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比例共同负担扣除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月伤残津贴低于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五至六级伤残的1、职工五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延续是否保存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在于工伤职工的选择但是不管是否保存劳动关系,都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工伤职工选择保存劳动关系的,单位能安排工作的,拿正常工资,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拿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保险合同 篇4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安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安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场、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场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场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场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第四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场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场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当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场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假设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根底,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第六条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以下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成心行为;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成心自伤身体;3.成心犯罪、吸毒、殴斗、酒醉;4.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