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辅导:我国证券分析师职业规范.docx
2页第九章:我国证券分析师职业规范一、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的十六字原则独立诚信原则―D证券分析师应当正直诚恳,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中立身份,独立做出推断和评价,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执业过程中所把握的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对投资人或托付单位供应存在重大遗漏、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的投资分析、猜测或建议慎重客观原则――证券分析师应当依据充分周密的分析讨论和完整详实的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恪尽应有的职业慎重,客观地提出投资分析、猜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或篡改有关信息资料,以及因主观好恶影响投资分析、猜测或建议勤勉尽职原则――证券分析师应当本着对公众投资者与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与投资分析、猜测及询问效劳相关的一切问题进展尽可能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讨论,切实履行应尽的职业责任,维护证券分析师的职业声誉公正公正原则――证券分析师必需对其所提出的建议结论及推理过程的公正公正性负责,不得在同一时点上就同一问题向不同投资人或托付单位供应存在意见相反与冲突的投资分析、猜测或建议。
二、证券分析师职业责任三、证券分析师执业纪律证券分析师应当对投资人和托付单位一视同仁,遵守公正公正原则,但允许证券分析师依据投资人或托付单位财务状况、投资阅历和投资目的的不同,提出适合不同投资人或托付单位特点的特定投资组合建议证券分析师应当在投资分析、猜测或建议的表述中将客观事实与主观推断严格区分,并对重要事实予以明示证券分析师应当将投资分析、猜测或建议中所使用和依据的原始信息资料进展适当保存以备查证,保存期应自投资分析、猜测或建议做出之日起不少于两年证券分析师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重要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传递、示意他人或据以建议投资人或托付单位买卖证券证券分析师不得在进展投资猜测等含有不确定因素的工作时,向投资人或托付单位做出投资收益保证四、证券投资询问业务操作规章——5个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