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物清偿-详解.docx
3页代物清偿-详解 目录 1 什么是代物清偿 2 代物清偿的要件 3 代物清偿的效力什么是代物清偿 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代物清偿的要件 代物清偿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原存在债的关系,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只要有债权债务,就可成立代物清偿,至于原债的标的如何,在所不问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给付的形态有支付金钱、交付财物、移转权利、提供劳务、提交成果、不作为等以一种给付代替他种给付,才为代物清偿即使在同一形态的给付中,也可成立代物清偿,如以大米代替玉米,以牛代替马等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由于代物清偿改变了原债中的给付,因而须以债权人、债务人合意才能成立否则不产生代物清偿的法律后果 4、须清偿受领人现实受领他种给付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即成立代物清偿契约,此代物清偿契约为要物契约,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代物清偿的效力。
代物清偿的效力 代物清偿发生以下效力: 1、使债归于消灭在代物清偿后,债的关系消灭,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2、瑕疵担保责任发生 当原债基于有偿契约而发生时,产生瑕疵担保责任即如果代替给付具有权利上或者物的品质上的瑕疵时,适用瑕疵担保责任的有关规定 3、代物清偿中差额部分的处理 在代物清偿中,原定给付与他种给付的价值并不一定相等当价值不等时,如果原定给付的价值高于他种给付的价值,则债务人应一并履行他种给付少于原定给付的差额;如果原定给付的价值低于他种给付的价值,则债权人应补偿或者退回他种给付超出原定给付的差额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