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拒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否要求补偿.docx
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单位拒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否要求补偿 有法可依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供给劳动养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实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好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那么,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呢?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场所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是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手段》第十七条其次款规定,属于工资范畴对非高温作业人员普遍发放的类似于防暑降温性质的高温津贴,应属于职工福利范畴。
据此,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高温津贴为由,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延迟阅读:28省份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202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手段》规定,用人单位安置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22年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识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区别大等理由,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区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全国开展专项检查 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屡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视、处治措施 例如,《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养护手段》中就明确,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赋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即便如此,在一些地方或者一些单位,高温津贴依旧不能实时发放例如,近期就有媒体报道,有建筑工地工人三年未收到过高温津贴 “我自己不知道北京市的高温津贴毕竟是什么标准,理应发多少?什么时候发?这些不太了解海淀区一名环卫工这样报告记者 对于片面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养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视,监视管理工作对比乏力,惩罚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本金较低。
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看法权利,都是高温政策难落地的重要理由 “除了要有相应的处置制度外,也要让工人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郑东亮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涉及行业范围巨大,假设仅凭借行政执法很难完全兼顾,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才能更好监视用人单位 据了解,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处境专项检查的通知,抉择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处境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创办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