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2篇).doc
3页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证》;第二条 承运人员(驾驶员、押运员)首先核对用户所办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并与专用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到达单位一致后,方可启运;第三条 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应按时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第四条 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第五条 车身外应有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第六条 采用厢式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第七条 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第八条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第九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____104Km和____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第十条 从事运输、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运的民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第十一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应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
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第十二条 从事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训练应经常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第十三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I____I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____米以外:严禁超车抢行行使速度应按JT618-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各种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应停放在纵坡大于____%的路段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二)第一节销毁审批第一条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要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条销毁前要编写申请销毁表,内容为被销毁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方法、场地和时间;第三条申请表由公司人秘保卫科负责编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审查批准,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第二节销毁范围第一条仓库内变质和过期的民用爆破器材;第二条爆破作业单位退货和公安机关查处收回的违规民用爆破器材,退货和收回的爆破器材原则上当天收回,当天销毁,一律不准进入公司产品库第三条销毁程序和方法第一条人秘保卫科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品销毁记录,每次均应清点民爆器材的数量、账物应一致,并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共同签字;第二条销毁时应设置专门的销毁场地,在销毁场地四周应设置警戒区;第三条销毁工作不应单人进行,必须具有专业知识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具体负责实施;第四条销毁电雷管和导爆管时,销毁人员要远离起爆场所;采用电雷管起爆的爆炸场地,不应设在有射频电源、高压电网和其它有电磁波干扰源的地方;第五条采用炸毁法时,引爆一次最大药量不应超过2Kg;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200Kg;炸毁法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第六条采用溶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耐,应使民用爆破器材全部溶解,最后还应捞出其中的不溶解物另行处理;第七条采用化学分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使民用爆破器材达到完全分解,其溶液应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再排入下水道;第八条待销毁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在阳光下暴晒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民用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第九条严禁在夜间、暴风、雷雨、大雪、大雾和风向不定等恶劣的天气进行销毁作业;第十条销毁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不准留有未爆、未燃尽的爆炸物品,现场不准留有未熄的明火;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参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字后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