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监督意见书 在检验结果告知中的作用.doc
5页卫生监督意见书 在检验结果告知中的作用【摘要】餐饮具微生物指标抽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餐饮具大肠菌群超标,说明受到微生物污染可能性比较大,存在着对人体的潜在危害,是餐饮具微生物污染的征兆,不可轻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宝山监督所在依法行政时积极探索,因地制宜,以《卫生监督意见书》形式,督促、指导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各方面全面实行规范化操作,以求达到抽检的最大效能结果,此法实施前后的餐饮具抽检合格率以及从业人员知晓率存在显著差异1、抽检和一般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的,在于基本掌握辖区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监管效能,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餐饮消费饮食安全餐饮具微生物指标抽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餐饮具大肠菌群超标,说明受到微生物污染可能性比较大,存在着对人体的潜在危害,是餐饮具微生物污染的征兆,现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为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而对微生物超标但未检出致病性病菌的食品的行为,未设定行政法律责任,修改了原来《食品卫生法》中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即为禁止生产经营的规定,对该类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监督部门一般的做法是仅仅出具《检验结果告知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中,对《检验结果告知书》的定义为“根据有关规定将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的文书写明被检验的产品或者其他物质的名称、法律依据及提出复核申请的期限等内容告知书缺乏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必要的指导,分析其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原因,起不到抽检所应有的效果2、隐患和指导改进抽检,既要科学抽取各类食品和餐饮具,发现隐患,找出可能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苗子,又要通过抽检结果,将数据告知当事人,根据不同项目阳性的特点,为其找出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防微杜渐《卫生监督意见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检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出具的指导性或者指令性文书监督意见栏应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使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关要求2010年我们在开展食品抽检时,对餐饮具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通过双月抽检通报会形式,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追踪复查,以评价其作用见附件1)监督人员根据抽检的结果,以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管理相对人提出有关改正意见,包括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对管理相对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在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时,监督员针对其设施、设备、工艺、具体操作过程等不同环节具体分析,提出具体的技术指导建议或意见。
所谓技术指导,是指监督员具体指导当事人如何正确搁置消毒设施、配置浓度和使用原则,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的餐饮具消毒清洗操作指导内容过于简单化,不具有针对性,甚至流于形式,往往效果不佳,起不到技术指导的应有作用技术指导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监督部门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当事人,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实际上这也是监督员的一种义务,即针对抽检超标等违法行为,不能仅实施行政处罚了事,而应当进行技术指导,促使其规范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在实践操作中,按照法律法规编写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在送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一并交与对方3、结果3.1餐饮具检测结果 2010年抽检1099件,合格963件,合格率87.6%;2009月份抽检餐具680件,合格164件,合格率24.1%;二者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29.8,P<0.01)3.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测试结果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见附件2),对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的餐饮单位,测试从业人员194人,基本知晓191人,知晓率99.9%,同期随机在辖区抽取各类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166人,基本知晓95人,知晓率57.1%。
两者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4.2,P<0.01)4、实践后的感想4.1作用:依据卫生监督意见书的概念其作用有: (1)卫生监督机构对其监督对象有轻微违法行为时表明态度,发出指令性意见; (2)体现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监督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作用,提出指导意见,以帮助其行政相对人达到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3)体现卫生监督执法作为行政执法,应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宗旨 指令作用与指导作用,可单也可合并反映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中通过以上概念的认识可帮助卫生监督员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同时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2写法及注意事项 1)针对性:针对餐饮具抽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数据,不符合相关卫生规范要求等,有的放矢地才能提出改正意见、要求、措施、办法等,做到有的放矢特别是关注其设施设备的完整,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等; 2)可操作性:卫生监督书中提出的意见、要求、措施,应明确具体,使被监督单位看了后能照着去办要求做到:不能抽象、笼统;要科学、实用,充分体现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3)肯定性:卫生监督意见书每一条监督意见都应明确肯定,不能模棱两可,且文字、文法规范,主要体现在:机构态度肯定,指导方法明确肯定,切实可行。
4.3 监管处处是宣传餐饮服务几乎没有准入门槛,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也承担着食品安全知识、规范化操作的推广、宣传、指导的职能,“寓教于执法”过程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项工作,脱离实际的枯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没有生命力的,反之则事半功倍此举,不仅仅局限于食品抽检,而应贯穿于我们监督管理的所有工作,以全面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规范化操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