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温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doc
5页低温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低温容器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的方法和技术要求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制造的设计温度低于-20°C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低温床力容器2总则2. 1本公司生产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和验收除符合本 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及本公司其它相 应规程的规定,并符合图样和专用工艺文件的要求2.2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容器,当容器壳体或其受压元件使用在“低温低应力 工况”下,若其设计温度加50°C后(对于不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容器,加40V)不低 于-20°C时,不必遵守本规程的规定3材料3. 1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必须是镇静钢并应采用炉外精炼工艺,且符合 GB150. 3《压力容器 第3部分 设计》附录E和HG/T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 规定》的规定3.2用于低温压力容器制造筒体、凸形封头的钢板和钢管,符合以下条件时,需按 JB/T4730. 3《承床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 超声检测》进行超声检测,且不低于III 级:a) 板厚大于16〜20mm的钢板,每批抽检20%,最少1张;b) 板厚大于20mm的钢板,逐张检查;c) 用作筒体的无缝钢管,应逐根检查。
3.3制造低温床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板下料前应按IIG/T20585《钢制低温床力容器技 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复验低温冲击韧性如钢材质量证书中缺少低温夏比(V型缺口) 冲击试验数据,低温冲击韧性试验需按规定加倍复验3.4低温丿玉力容器用锻件应选用NB/T47009《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标准 中II级以上锻件,当容器设计压力1.6Mpa时,应不低于III级3.5碳素钢、碳猛钢制容器用焊材,应选用与母材成分和性能相似的高韧性材料,也可选用低银合金焊材焊条应按批进行药皮含水量或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的复验4制造、检验、验收4. 1加工与成形4. 1. 1不采用热加工也不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的低温受斥元件,不准打钢印允许 打少量基准线铠眼(样冲的尖端应磨圆),但深度不得超过0.5innu材料和件号标记用 油漆涂写焊工记录绘图标明,并随产品质量证明书一起出厂4.1.2钢板及钢管不得在冷态下用钢锤敲打成形或校形若需在冷态下成形或校形, 必须采用胎具缓慢变形或用木锤、橡皮锤轻打,并需对其变形度(纤维伸长率)加以控 制,各种材料允许的冷加工变形度如下:a) 含镰量小于1.5%的铁素体低合金钢和碳素钢,冷加工变形应小于等于2%(钢 板)、5%(钢管);b) 含银量大于等于1.5%的铁素体鎳合金钢,冷加工变形度应小于等于5%;变 形度大于2%时,必须进行时效冲击试验(变形度5%),冲击韧性低于规定者按4.1.3 规定处理;4. 1.3材料的加工变形度超过丄述允许值时,必须采用热成形或冷成形后消除应力 热处理。
热成形的终床温度不得低于材料的再结晶温度4.1.4坯料热成形前的加热,必须在均热炉内进行,不得采用焦炭火焰直接加热材料在加热过程小,若出现合金元素烧损、金相组织破坏(无法通过热处理恢复)或表 面龟裂,应予报废4. 1.5规定正火状态使用的材料,必须采用正火工艺控温成形或热成形后重新正火处理采用控温热成形者,除控制加热成形温度外,还应设置热加工模拟试板,进行 评定(包括母材及焊接接头)规定调质状态使用的材料,热成形后必须重新调质处理 4. 2焊接 4.2. 1低温压力容器施焊前接应按相关标准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包括焊缝和热 影响区的低温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4.2.2低温压•力容器受床元件材料为铁素体钢,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焊接坡口焊 前必须经磁粉或渗透检测a)合金元素总含量大于3%;b)钢材标准规定的最低抗拉强度Rni^540MPa的低合金钢,其焊接坡口采用火 焰切制或碳弧气刨者4.2.3在钢板表面(而不是端而)进行施焊的安放式接管、平封头、管板与壳体连接结 构处,坡口处3倍焊缝宽度范围内的钢板表面应作超声波检测,且无分层缺陷存在4. 2. 4低温斥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须符合以下要求:4. 2. 4.1引弧须采用引弧板或在坡口内引弧,不得在非焊接部位引弧。
4. 2. 4.2焊接附件或工装卡具、拉筋等必须使用与壳体相同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 由合格的正式焊工施焊,焊道长度不得小于50mm4. 2. 4.3接管及人孔根部与容器壳体相联的焊缝,以及接管及法兰的对接焊缝,必须 焊透;4. 2. 4.4对接焊缝必须焊透,余高应尽量减少;角焊缝应圆滑,不允许向外凸起,焊 缝圆滑度差或成形不良者必须打磨;焊缝表而不得存在咬边4.2.4.5施焊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焊接线能量在工艺评定的线能量范围内,尤其应注 意不要超过工艺评定的线能量上限4.3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4.3.1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厚度超过16mm时,低温圧力容器或部件全部施焊工作完成 后,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热处理工艺应与焊接工艺评定的热处理制度(温度曲线) 一致4.3.2焊接接头厚度的计算原则如下:4.3.1.1对接接头按较薄者厚度计4.3.1.2筒体与管板、平封头Z类的焊接接头按筒体厚度计4.3.1.3接管与壳体的焊接接头按壳体厚度计4.3.1.4接管或壳体与法兰的焊接接头按接管或接头厚度计4.3.1.5附件与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按角焊缝的厚度计(填角焊按腰高计)4.4产詁焊接试件板及其检验4.4.1每台低温压力容器至少应作一块产品焊接试件。
当一台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 (筒体、凸形封头)采用数种经评定的焊接工艺施焊吋,应相应增加产品焊接试件的数 量4.4.2产站焊接试件须在产甜制作过程中,以产甜制作时同样的材料(包括母材和焊 接材料)、同样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条件与产品焊缝同吋焊接,不得在产詁完成后补作4.4.3产品焊接试件的常规机械性能检验按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 学性能检验》和HG/T20585《钢制低温圧力容器技术规定》中产站焊接试件焊接接头 的力学性能检验的有关规定4.5无损检测4.5.1低温压力容器的对接焊接接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100%射线或超声 波检测:a) 盛装易燃介质的容器,且设计压力大于0.6MPa;b) 设计圧力大于等于1.6MPa;c) 売体板厚大于25mm;d) 钢材标准规定的最低抗拉强度Rni>540MPa或合金元素含量大于3%;e) 设计温度温度低于-40°C ;f) 符合GB150. 3《压力容器 第3部分 设计》有关规定4.5.2除4.5.1规定以外的对接焊接接头允许局部无损检测,其检验长度不小于相应 焊接接头总长的50% o4.5.3低温床力容器下列部位应进行表而磁粉或渗透检测:a) 符合4.5.1的A、B、C、D、E类焊接接头,但无法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检测者;b) 钢材标准规定的最低抗拉强度Rni^540MPa的高强度钢容器壳体上的全部焊 头缝及热影响区表面;c) 受压壳体丄工装卡具、拉筋板等临时附件拆除的焊痕表而、焊补前的坡口及 焊补的表面以及电弧擦伤处。
4.5.4设计床力大于等于1.60 MPa,且设计温度低于・40°C的设备法兰用紧固件材料 为铁素体钢时,应逐件进行磁粉检测4.5.5无损检测方法和评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接焊接接头的射线检测按JB/T4730.2《承床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 检测》进行射线照相的质量应不低于AB级,焊缝质量不低于II级为合格(100%无 损检测及局部无损检测);b) 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检测按JB/T4730.3《承丿力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 测》进行,检测结果应不低于I级要求;c) 磁粉、渗透检测分别按JB/T4730.4《承床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和进JB/T473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进行4.6低温压力容器及其压元件表面由材料生产或加工制造过程中引起的表面缺陷,检 验人员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有裂纹、折叠、压入氧化皮、结疤、撕裂、飞溅、电弧 擦伤、咬边、弧坑、尖锐的机械划伤和撞击凹痕、清除工夹具等引起的焊疤等有害 缺陷,应予打磨清除修磨的凹坑应与母材圆滑过渡修磨后的材料厚度应保证不 低于该处的计算厚度(包括腐蚀裕量),且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钢板:公称厚度的7%,且小于2mm;钢管:公称壁厚的12.5%。
如修磨深度或修磨后的材料厚度不符合上述情况,应考虑采取焊补、更换、应 力核算或其它安全措施4.7压力试验与致密性试验4.7.1压力试验时,容器壁温必须比壳体材料和焊接接头的冲击试验温度(取高者)高 20°C以上4.7.2液压试验后不应再在受压元件上进行焊接之类可能引起焊接应力和缺口应力 集中的加工,否则须重新试压4.7.3致密性试验当试验压力等于设计床力时,试验温度应不低于设计温度;当试验压力高于设 计压力10%以下时,试验温度须比设计温度高20°C以上4.8容器的铭牌不得直接钉装在受圧壳体上,若需在容器壳体上装铭牌时,必须预先 焊装铭牌座,将铭牌装于座板上4.9每一道工序完成后,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填写施工记录,并交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