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反商业贿赂司法专题培训PPT课件.ppt
32页反商业贿赂专题培训 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分项内容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分项 内容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分项内容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 分项内容 司法培训 司法考试司法所培训 汇报人:XXX部门:市场部 LOGO HERE 01什么是商业贿赂 02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 03企业商业贿赂风险控制 01 什么是商业贿赂 司法培训 司法考试司法所培训 什么是贿赂? 01 02 03 受贿者给予行贿者的利益,大于其收受的利 益 受贿者给予行贿者的利益,不属于其本人所 有,属于利益受损者所有,但受贿者有权支 配 受贿者的支配权基于利益受损者的信任和委托,受贿者是 对利益受损者的背信弃义贿赂的本质作为代理人的受贿 人因收受行贿人所给予的好处,而背离其应负的忠实义务 对交易施加了不利于委托人的影响 区分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商业贿赂法律概念所致商业贿赂法律责任不同所致 商业的含义 狭义的商业贿赂概念 广义的商业贿赂概念 01 行贿方与受贿方系社会经济 活动中各类主体,而不限于 存在交易关系的市场主体、 中间人等 02 贿赂目的是获取各种非法利益, 如商品专营权、矿产开采权、侵 吞国有资产等,而不限于扩大自 己产品或服务销售。
03 手段多样化,不限于简单的 给予财物,还包括期权交易 ,关联交易等 04 部分受贿者变为主动,权力 主动寻租及索贿日渐增多 商业贿赂的主体 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 表现形式 给予,提供或承诺给予、提供 主观系故意 即使雇主单位系过失,仍然构 成违法 好处范围 财物或者其他手段 目的 必须是商业目的,不是非商业 目的商业贿赂的客观表现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情形 法条 1.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 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 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2.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 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 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情形 立场是反不正当交易,目的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该法调节范围主要局限于市场经营和交易活 动,与狭义的商业贿赂概念相对应 该法对商业贿赂的禁止性规定过于单一,对反商业贿赂的规 范又过于简单,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和日益猖獗的 商业贿赂现状,难以有效打击和治理 没有直接界定商业贿赂概念,仅采取列举的方式 禁止回扣,以及规定给予折扣和佣金的方式。
散见于行贿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 行贿受贿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 罪等 刑法调节范围没有局限于市场经营和交 易活动,而是扩大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层 面,基本与广义的商业贿赂概念相对 刑法在不断修正和进步,对打击商业 贿赂日益有效,特别是对商业贿赂责任主 体不断补充,以及采取概括的方法规定刑 事责任,在更多情况下有法可依 刑法对商业贿赂形式规定单一,刑罚偏轻,对商业贿赂现状打 击力度不足,法律震慑力不够 刑法规定的情形 02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 及法律责任 司法培训 司法考试司法所培训 u 金钱和实物 u 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考察以及其它活动 u 各种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卡和其它有价证券 u 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使用权 u 公司、企业的干股或红利 u 以赌博,或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 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等名义给予的经济利益 商业贿赂的财产性利益表现形式 联系:目的是一致的 回扣及其含义 回扣:经营者销售商品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 对方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账外暗中是非法回扣的重要法律特征,是其非法性的基本条件 账内明示属于合法性回扣(折扣)。
重点在于_ _ 账外暗中 商业贿赂与相似行为的关系 商业贿赂与相似行为的关系 折扣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商 品或者购买商品,在销售商 品或者购买商品时,给予对 方的价格优惠 折扣只发生在交易双方之间 即经营者之间,不发生在代 理人、经办人之间,也不发 生在其他主体之间,这是折 扣与回扣和佣金的重要区别 之一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定允许交易的双方以明示 入账的方式给与对方折扣, 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指经营 者不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对 方折扣,接受折扣的经营者 没有如实入账的行为 u 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 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u 佣金是给付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佣金可以是一方支付,也可以 是双方支付,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 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这是佣金和回扣、折扣的重 要区别接受佣金的可以是单位, 也可以是个人 u 佣金往往成为商业贿赂的假借名义 重点在于_ 是否名不副实 商业贿赂与相似行为的关系 重点在于_ _ 额度 商业贿赂与相似行为的关系 01 附赠的对象可以是交易对 方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是 一般消费者 附赠额超过必要的限 度,就属于商业贿赂 02 03 允许在符合商业惯例情形下 赠送小额广告礼品,按照商 业惯例赠送一些小额礼品作 为一种促销手段 商业贿赂涉及的法律责任 01民事责任 02行政责任 03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 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 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三个 部分的内容构成,包括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 其它责任 民事诉讼是追究民事 责任的基本手段 商业贿赂引发的侵权责任 风险、合同效力风险和违 约风险 商业贿赂引发侵权责任风 险和劳动者责任风险(员 工) 民事责任 0204010305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 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 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 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 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该法仅采取列举的方式禁止回扣,所以 被侵害者应包括对方单位和市场竞争者 商业贿赂行为的民事责任 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责任 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 律规定,但尚未构成犯 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 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 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主要表现为罚款、 吊销证照,行政拘 留等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 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 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 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是商业贿赂中情节较轻、数额 不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尚未构成犯罪,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犯罪行为,是商业贿赂中数额较大 ,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依照刑 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商业贿赂情节轻重不同,构成的 责任类别不同,也可以同时被要 求承担 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责任 04 05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 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 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予以没收 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责任 07 商业贿赂行政法律责任偏轻08 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刑事法律 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的法 律责任 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行政责任是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是犯罪行为; 追究的机关不同 追究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决定 ,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决 定; 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更严厉的制裁 刑法第163条第1款:“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163条第2款:“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 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商业贿赂行为的刑事责任 01 0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 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 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 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 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索取或者收 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 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司法解释对涉案金额的规定 商业贿赂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贿方的刑事责 任: 对非国家 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规定:“为谋取不正 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 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 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司法解释对涉案金额的规定 03 企业商业贿赂风险 控制 司法培训 司法考试司法所培训 企业商业贿赂风险控制 0102 建立反商业贿赂特色的信用政策,对 有行贿和受贿行为的企业降低信用等 级,甚至减少或停止合作 在商业合同中增加反商业贿赂条款, 作为严重违约情形追究违约责任,提 高商业贿赂的合同风险 0304 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反商业贿赂条款, 以及完善反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提 高员工腐败风险 确定关键岗位,并适度轮岗 0506 建立独立检查部门,时常走访检查, 以防微杜渐 对发现的商业贿赂问题应及时处理并 通报,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反商业贿赂专题培训 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分项内容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分项 内容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分项内容点击输入本栏的具体文字,简明扼要的说明 分项内容 司法培训 司法考试司法所培训 汇报人:XXX部门:市场部 LOGO HE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