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新修正法律诉讼时效的心得参考.docx
5页新修正法律诉讼时效的心得新修正法律诉讼时效的心得 引子:在我回到广州后的停偿善后工作中,接触到这么一个诉讼的案子有一天,一个下属单位焦急忙慌地过来报告,最近内部审核觉察,在2023年年底前关停物业中,有四家承租户拖欠租金和水电费累计近300万,人都已经跑路了,请示应该如何办如何办,如今到哪里去找人要账去即便找到了,人家如何会为2年前的欠账老老实实地成认了、然后全部还清因此2023年4月的某一周,我一口气起诉了四家欠租的承租户 故事就从这里开场了6月底,第一家开庭了,这位承租户甲先生当时租物业是用于餐饮,由于边营边亏,后面捱得非常困难,因此从2023年9月起欠租,我们2023年4月30日强迫关停、赶走人家收回物业的时候,已累计欠了租金水电费近110万后面期间,由于改革动乱,治理物业的单位几经更换,也也许是忘了,根本就没有人去催促和向对方主张追缴我和律师从诉讼策略角度,追加了“场地占用费、违约金、滞纳金,没收租赁保证金〞等系列主张,把主张对方付我的金额提高到了200多万2023年6月某日开庭一看,对方一个人来的,挺老实,而且也没有请律师,非常快就配合地成认了欠租,同时同意还清所有欠款,由于确实这几年做生意不行了、没钱,承诺写书面还款承诺和列还款打算..... 事后,我们聘请的两位给力律师告诉我,“好危险,对方还好没请律师、而且不明白法,但凡明白法,都明白关于这种欠租金的情况,债权人从开场欠款期限到期不断到如今,中间有一年的诉讼时效期,超过这个期间假设我们没有追索,对方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完全能够不还这笔钱的,而且从法律上我们还确实那他们一点方法都没有,法官也不会支持我们的所有主张〞。
这个“新〞情况使我惊出了一声冷汗,也更使我觉得法律,原来并不是我之前自以为的那样,更让我重新捡起自赴香港工作时定下的“考过司法〞的决心,只不过,目的和内容发生了一些质的变化言归正传,2023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那么诉讼时效制度假设干咨询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统一将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 小伙伴可能看不明白,我也是一知半解那,通过对话来解释一下吧: 泡:新出台的诉讼时效的实际意义,我的理解有以下几点: 1.往常的民法诉讼时效有1、2、3年的,如今其他的时效通通没有了(概括看),只有3年这一个; 2.已经在1、2年到期了的,没经审讯或者没生效的,按新的3年时效来裁判比方甲先生案假设在开庭当时提出抗辩,有效;这个时效新出来以后再提出抗辩,无效; 3.我们其他那三家欠债跑路的官司,新诉讼时效应该是于我更有利的由于有效期延长到了3年,他们没有方法就诉讼期限提起抗辩了对么 律师:事实上还应该有一句话,没有特别诉讼时效了,全部都算3年往常诉讼时效是一年的就还有四种,追索租金确实是其中之一总结下来,有四点: 1.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因诉讼时效改成三年再折腾,不再审,不翻案。
2.民法总那么把诉讼时效改成三年,没有1年或2年的诉讼时效了; 3.民法总那么施行(2023.10.1)前,1年或2年特别诉讼时效已满的,诉讼时效已过,不再适用3年诉讼时效规定比方甲先生案件,他2023年10月1日前租金,假设我们在2023.10.1前没有主张过债权,就过了诉讼时效2023年11月的租金,2023.10.1民法总那么施行时没有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故能够使用民法总那么3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算至2023年11月; 4.诉讼时效法官不能主动适用,只能由被告本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官才能审查详细到甲先生案,得他本人提出来,法官才会审查,假设他不提,法官是绝对不同意提示他的但是他在法庭上成认我们不断有跟他沟通,催过他,及时没有书面,没有书面催缴证据,也不存在诉讼时效咨询题了,由于他成认我们不断有追缴的法庭有禁反言的原那么,他无法再改口我们没有催缴过 泡:也确实是说,假设我们在从2023年4月对方离开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定期地主要尽到催促对方归还租金、同时得到对方接收到我们正式追缴的回馈证据,那么诉讼时效就中断了,重新开场计算,这个时效也会相应延长 律师:对的最近另一家跑路的案子开庭,这次的承租人有经历(是个老赖),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我们有发函追缴租金,承租人不收件,追缴租金函件没有送达,但我们提供对方拒收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里面,有一种情况确实是债权人主张债权我们只要能证明主张债权的动作了就行,对方是否收到函件,在所不咨询 泡:中国有句古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人死了进棺材都会带着债一起的,那,法律为什么会专门规定这么个坑爹的诉讼时效呢 律师:这是各个国家法律界通行的一种方法,核心目的在于:防止债权人怠于行使合法权利,而是躺在债务上睡大觉,也利于把矛盾咨询题前置到尽早更方便地处理,而不是变成找不齐、理不清、断不明的“历史遗留咨询题〞像如此存在的“诉讼时效〞,在法律上还有好多,刚刚那个是民法里面的,还有行政法里面的申请复议、起诉,刑法里面的自诉、亲诉等,都会存在时效 泡:原来是如此我又学习到了不过,这个时效抗辩的规定,确实给一些老赖以可乘之机,趁着债权人不明白法、讲面子、不按时追债,就能够名正言顺地“欠债不偿〞了我留意到,在刑事诉讼法里面也提到20年的追诉期,杀了人,20年没被觉察,20年又1天觉察了就能够不追查其刑事责任了 律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实际的法务实践中,法律给这些老赖设置了非常多障碍呢,比方你刚刚说的20年刑事犯罪追诉期咨询题,必需要经检、法层报批准同意,才能够不追的。
更况且,假设确实通过这种方式赖过了债务、躲过了处分,从对方道德诚信上也是有非常大污点的,确实确实是“把良心债带到了棺材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