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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址 南京工程学院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思而学教导网 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址供大家参考选择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址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 (点击下图可直接举行访问) 教务处关于学士学位授予问题的解答 南京工程学院关于颁发学位的有关规定在《学生手册》中已明文公布鉴于学生和家长对学位授予工作极为关切,现将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目前片面同学对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定不太领会,学校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并符合《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二问:授予学位概括都有哪些要求? 答:授予学位的规定按《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执行 (一)在校期间达成以下条件,可以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性端正。
2、具有正式学籍,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3、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劳绩说明确已较好地掌管了本专业的根本理论、根本技能和特意学识,并具有承受特意技术工作的才能 4、同时须得志以下要求: ⑴学分绩点要求: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成2.0 ⑵计算机水平要求:本科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⑶英语水平要求: ①统招本二非艺术类毕业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达390分,其它毕业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达370分 ②英语专业毕业生通过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 ③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雅思劳绩达5分 (二)有以下处境之一者,原那么上不授予学位: 1、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毕业时未通过评议者 3、在校期间受过留校观测处分者 4、平均学分绩点未达成2.0者 5、没有达成英语水平要求者 6、没有达成计算机水平要求者 7、未在规定时间一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辩论者 8、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问:我校是否有破格授予学位的规定? 答:学校有破格授予学位的规定对于仅因英语理由未授学位且统招本二非艺术类毕业生CET-4劳绩达成370分及以上,其他类学生CET-4劳绩达成350分及以上者,或仅因在校期间受到一次留校观测处分理由未授学位者(通过评议),假设得志破格授予学位的条件,可以向学校提交破格授予学位的申请 得志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向学校提交破格授予学位申请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赏赐 2、毕业资格审查平均学分绩点≧3.2 3、为提高学校声誉做出突出付出 4、在校期间加入研究生考试被入选 四问: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的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的流程:学生本人向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经各教学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复审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审议通过者,可以破格授予学位 五问:条文中规定的英语水平要求理应如何执行? 答:不同招生批次与类别的学生,对英语水平有不同的要求 1、本二批次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需要达390分 2、艺术类的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需要达370分。
3、单招类的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需要达370分 4、本三批次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需要达370分 5、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 6、中外合作办学班的学生:雅思劳绩达5分或英语四级考试(CET)劳绩达390分 7、本科生在毕业前未达成英语水平要求,暂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一年内返校加入CET考试,下达劳绩说明已经达成学位规定标准者,可申请延期授予学士学位 六问:我校是否组织校内学位英语考试? 答:我校不组织校内学位英语考试 七问:条文中规定的计算机水平要求理应如何执行? 答:我校对计算机水平的要求为:在校学生在本校报名加入江苏省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获得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不做要求) 计算机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 八问:我校是否组织校内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 答:我校不组织校内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 九问:在校期间因没有达成计算机水平要求而没有获得学位的学生,毕业后假设通过这类考试,是否可以申请学位? 答:在校期间没有达成计算机水平要求的学生,暂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一年内返校加入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下达劳绩说明已经达成学位规定标准者,可申请延期授予学士学位。
十问:平均学分绩点是如何计算的? 答: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其计算方法为: 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含公共根基课、专业根基课、专业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等公共选修课、创新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每门课程的课程劳绩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表: 正考取得的百分制劳绩绩点对照表 劳绩分数段对应绩点 195 ≤ X ≤ 1005 290 ≤ X 954.5 385 ≤ X 904 480 ≤ X 853.5 575 ≤ X 803 670 ≤ X 752.5 765 ≤ X 702 860 ≤ X 651 9X 600 正考取得的等级制劳绩绩点对照表 劳绩对应绩点 1优秀4.5 2良好3.5 3中等2.5 4及格1.5 5不及格0 重考、重修取得的百分制劳绩绩点对照表 劳绩分数段对应绩点 195 ≤ X ≤ 1004.5 290 ≤ X 954 385 ≤ X 903.5 480 ≤ X 853 575 ≤ X 802.5 670 ≤ X 752 765 ≤ X 701.5 860 ≤ X 651 9X 600 重考、重修取得的等级制劳绩绩点对照表 劳绩对应绩点 1优秀4 2良好3 3中等2 4及格1 5不及格0 课程劳绩绩点,由该课程在校期间取得的最高分,以及最高分所对应的考试性质(正考、重考、重修)来综合确定。
专业任选课按毕业要求的最低任选学分要求,取获得劳绩最高的课程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十一问:在校期间有过考试作弊,是否还有机遇获得学位? 答: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的规定,对在校期间仅有一次考试作弊,受到留校观测处分者,本人对所犯错误熟悉深刻,在毕业前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其留校观测处分已经通过评议且达成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的条件,可以向学校提交破格授予学位的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审议通过者,可以破格授予学位 十二问: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辩论不授予学位要如何理解? 答:只有在校期加入毕业辩论且通过的学生,才可以申请学位在毕业后加入换证考试时组织的毕业辩论的学生,在辩论通过后,只能提交毕业申请,不能提交学位申请 十三问:本科生在学习期间有过留级,是否还有机遇获得学位? 答:学生只要得志《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中学位授予条件,就可以申请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与是否有过留级记录没有关系 十四问:是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可以获得学位?有没有比例操纵? 答:没有学位授予比例的操纵,只要符合《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规定的条件即可授予。
十五问:加入结业换证考试的学生是否可以取得学位? 答:在毕业资格审查时,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低于 15学分且选择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加入换证考试,换证考试劳绩合格后只要符合《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规定的条件即可申请授予学位 十六问: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如何取得学位? 答:中外合作办学出国学习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从入学到毕业不得超过8年),取得境外学校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后,并且符合《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规定的条件可以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 中外合作办学出国学习的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在国内学习期间的劳绩计算在国内学习期间未通过国家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者,可在该届学生毕业两年内返校加入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劳绩合格且得志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