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护理院护理站基本标准.doc
4页医院护理院护理站基本标准护理服务机构是指由护理人员组成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长期卧床患者、老人和婴幼儿、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护理站 一、 人员: (一) 至少有3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护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二) 至少有1名康复治疗士; (三) 至少有2名护理员 二、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 设备: (一) 有业务活动所必需的护理用具及消毒灭菌设备; (二) 有三年以上治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三) 有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 (四)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护理院 一、 床位: 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 二、 科室设置: 至少有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0.6名护理人员; (二) 每10床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护士; (三) 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 (四) 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五、 设备: (一) 病房床单元设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二) 有必要的医疗护理用具及设备; (三) 有物品、环境的消毒和灭菌设备; (四) 有洗澡设施; (五) 有30年治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六) 有与开展的服务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 药品 应配备80种以上基本药品 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