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实务:工薪个税筹划——锁定最低适用税率.pdf
4页工薪个税筹划锁定最低适用税率不同的工薪发放形式有不同的纳税结果,为了形象地了解这种情况,笔者以企业按照四种不同方式发放工资薪金,对比它们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结果来说明某单位员工全年工资奖金收入平均约为24000 元单位支付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时,每月支付工资1000 元,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为12000 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单位在支付员工工资奖金时,应该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按照上述方案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扣缴税款计算如下:每月应扣缴税款为:( 1000800) 510(元),全年 12 个月合计 120 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扣缴税款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 9 号)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税。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 (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上述单位员工年终一次性发放考核奖金12000 元应扣缴税款为:12000 10 251175(元)全年应扣缴员工税款合计为:1201175 1295 (元)第二种情况,有的单位在支付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时,出于考核评比或其他方面的考虑,采取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及年终再发放一次奖金的办法如果该单位对 12000 元奖金采取半年( 7 月份)发放 4000 元,年终发放8000 元的做法,那么结果又会怎样呢?由于国税发 2005 9 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7 月份员工取得的4000 元奖金,不能采取按所属月份平均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办法,只能与月工资 1000 元合计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为此,单位为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下:每月应扣缴税款( 1000 800) 510(元); 11 个月合计 110 元(除7 月份单独计算)。
7 月份应扣缴税款为:(5000 800) 15 125 50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为: 8000 10 25775(元)全年应扣缴员工税款合计为: 1105057751390 (元)由此可见,这种多次发放奖金的办法要比前一种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种情况,还有的单位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采取将全年工资和奖金按月平均发放的做法如果上述单位也采取这种办法,将员工全年收入24000 元按月平均2000 元发放,结果又会如何呢?单位为每位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下:每月应扣缴税款(2000800) 102595(元)全年应扣缴员工税款合计为:9512 1140 (元)显然,这种平均发放工资奖金的办法要比前两种方法少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没有缴纳税款更少的办法呢?第四种情况,由于本例中个人所得税最低税率为5,如果我们把大部分收入放在 5的税率档次中,假如每月发放 1300 元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余8400 元(24000 130012),结果又会如何呢?单位应为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下:每月发放1300 元,每月扣缴税款(1300 800) 5 2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为:840010 25815(元)。
员工全年合计纳税为: 2512 8151115(元)这种工资奖金的发放办法又要比前几种方法少缴纳税款上面四种不同的发放工薪方法出现了四种不同的纳税结果,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按月平均发放工资奖金的做法并不一定是纳税最优的方法当企业员工平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税率与年终奖金纳税税率有差异时,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工资奖金发放方法的节税考虑其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发放支付的筹划,尽可能地将员工全年大部分收入控制在一个最低的税率档次中同时,要尽量避免多次累计发放奖金或补贴,从而形成适用税率提高多缴纳税款的现象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