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财产的法律知识.docx
4页婚姻财产的法律知识 1.婚约财产的法律性质有哪些内容 参考《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来源***律师咨询/faguixiazai/msf/20**11/20**1110210243.htm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最好的方法是离婚判决生效后,购买房产,可以防止任何争议 如果一定要现在买,一种方式是要求与丈夫签订财产协议,夫妻约定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属于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于这是民事法律,约定可以排除法定 第二种方式是,妻子的父母的名义购买房产,然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个赠与协议,协议的内容是父母明确将房产只赠与女儿,不赠与女婿 根据第十八条第三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注意:一定要明确只赠与女儿,不赠与女婿,如果模棱两可的说赠与女儿,就可能变成适用第十七条第(四)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 楼上答者所说的保存证明材料其实只能证明债权关系,物权登记人即使只有女方一个人,从婚姻法的角度,也因为在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物权角度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物权和债权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因此,千万不要以为保存了证据就能获得物权,作出错误的行为,最后离婚的时候后悔莫及 6.求助:关于婚姻财产的法律知识问题 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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