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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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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工****
  • 文档编号:540270930
  • 上传时间: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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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实际差额人数和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2006]18号)规定:从2006年起,各用人单位每年都应当向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一、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其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年第10号令)、《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2006]18号)都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哪些单位应当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都应当按规定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范围之内三、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履行什么义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差额人数和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样,既可以使各单位平等的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1、具有本市正式户口;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49周岁; 4、办理了招用手续、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 5、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6、月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五、用人单位如何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各用人单位每年都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本单位上年职工总数的证明,到注册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客站地区的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还应持残疾人职工的以下材料: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5、上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6、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原件六、用人单位如何取得有关表格?《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可以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也可以从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区(县)地税局(分局)的纳税(税收)大厅或税务所领取七、我市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是什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为了减轻困难企业负担,经批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暂按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征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如:2006年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据的是各单位2005年在职职工总数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因此,2006年的征缴标准是2004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8348元的60%,即17008元(计算到元)。

      每年的征缴标准,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以《通告》的形式发布,并规定当年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八、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九、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例如:某单位200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6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456元[17008(元)×50(人)×1.7%]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列支渠道是什么?1、 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2、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十一、用人单位怎样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到注册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书》。

      1、到地税服务大厅(征收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金额自行填写;也可由地税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2、网上报税的单位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纳税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性质和用途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字〔2002〕33号)的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5〕5号)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补贴残疾人待业(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等十三、对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如何处理?对逾期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职工总数,按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除追缴应缴金额外,按每日5‰计收滞纳金十四、单位对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有异议怎么办?单位对核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新审核。

      对重新审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审核十五、如何查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法规?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市、区(县)残联网站查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法规、政策,也可以通过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地税分局(所)备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和宣传材料,免费向各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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