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6篇.docx
1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申请劳动仲裁程序6篇 「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程序6篇 「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程序(1) 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 我梦想 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这篇文章对您有所扶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珍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持续阅读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的省会,经济兴隆,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好多此时便需要举行劳动仲裁,那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概括细那么,详情请阅读下文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矩》2、办理程序(1)申请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仲裁,需向仲裁委员会递交按要求填写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正本1份和按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同时,还需出具法人资格证或公民身份证件,供给与本争议有关的证明、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开除、除名、辞退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2)受理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经办人员检查上述资料齐全时,即以受理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审批表》并实时报仲裁委员会审批抉择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抉择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抉择立案的,应当自作出抉择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副本和《应诉通知书》送达被诉人。
要求其在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辩论书》正本1份和按申诉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出具法人资格证或公民身份证件;并提交与本争议有关的证明、证据材料3)审理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举行审查并依法开庭举行审理,记录《庭审笔录》,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举行处理,按处理结果制作相应的仲裁法律文书(《调解书》或《裁决书》、《抉择书》)并由经办人在《法律文书审批表》相关栏中签署观法4)审核由仲裁办副主任及主任对仲裁处理结果举行审核,并在《法律文书审批表》相关栏中签署观法(当仲裁办副主任独任或承担首席仲裁员举行办案时,其本人无须签署审核观法),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5)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对仲裁处理结果举行审批,并在《法律文书审批表》相关栏中签署观法将有关资料与文件都交还给经办人6)送达经办人向当事人送达经仲裁办负责人签发的仲裁法律文书(《调解书》或《裁决书》、《抉择书》),客户在《劳动争议仲裁送达回证》上签收7)结案经办人填写《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8)归档将有关资料按规定整理归档,每年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3、质量要求时限: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繁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劳动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务必履行以上便是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梦想大家以后遇到此类问题并且需要劳动仲裁时,能够给大家带来力所冷及的扶助 「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程序(2) 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久 劳动仲裁程序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对比繁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1】 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供给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抉择,并在作出抉择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嘱托当事人可以嘱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加入仲裁活动;嘱托他人加入仲裁活动,务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嘱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嘱托书,嘱托书应明确嘱托事项和权限。
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供给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裁减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抉择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供给证据 审理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加入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值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值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举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调解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率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实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对比繁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劳动仲裁程序【2】 简介 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矩》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举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仲裁程序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养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提交材料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世年月、民族、住址、联系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苦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居处 5、致送单位名称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嘱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嘱托书嘱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务必有当事人的申请,否那么,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成抗力或者其他正值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务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处境;申诉苦求和事实根据;嘱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举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处境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抉择抉择立案的,应当自作出抉择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辩论书和证据抉择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抉择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仲裁前打定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抉择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主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矩》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领会,案情简朴,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举行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抉择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专心阅当事人的申诉和辩论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举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嘱托有关部门举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彼此嘱托调查,受嘱托方应当在嘱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嘱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汉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值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实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实时仲裁 3.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举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辩论;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举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结果观法;根据当事人的观法,当庭再行调解;不宜举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实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抉择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晶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5.仲裁期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繁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面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加入仲裁活动、以及其他阻力仲裁办案举行的客观处境,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仲裁流程 工程名称:劳动仲裁 受理机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程类型:其他工程 服务对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办理时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案,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不得超过15日 劳动仲裁受理费:免费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