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事合同法答案.ppt
49页》》商事合同法 张林、刘国、王年青、乐贤颖、蒋君益 第三小组 目目录录 1 2 3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和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 ?合同法的渊源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的成立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合同是通过一方的要约和另一方的承诺而成立的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要约 承诺 要约 概念: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且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即对提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条件: 要约的概念 要约的拘束力 要约的消灭 有效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要约人必须明确表明愿意按要约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必须送达授要约人才能生效拘束力: ?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消灭: ?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要约因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失效?要约被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要约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无须再征求要约人之同意或经其确认 例如:悬赏广告等。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其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订立合同,但效力与要约不同,它本身不是一项要约而只是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只有经发出要约的一方承诺之后,合同才能成立 例如:拍卖公告,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广告,普通的商业广告等等 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 ?前者发生在要约前者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生效之前,后者发生在要约,后者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生效之后 ?前者是使一个前者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者是使一个后者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前者的通知只要前者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生效力,后者的通知在,后者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要约是不得撤销,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的 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 承诺 概念: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条件: 承诺的概念 承诺的撤回 有效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若有更改即为一种反要约?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生效时间: ?以要约上的要求作为判断依据?投邮主义(英美法)到达主义(大陆法)撤回: ?承诺必须在生效前才能撤回,一旦合同生效,便不能撤回合同的成立 一项有效对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什么是对价?什么是约因?什么是对价?什么是约因? ?对价必须是合法的 ,贩卖毒品的合同则是无效的 ?对价必须是履行的对价或者是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对价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 ?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对价原则的弊端和例外 ?约因中的不当得利不当得利 当事人的订约能力 自然人的订约能力自然人的订约能力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人的订约能力法人的订约能力 ?法人的订约能力包含在法人的行为能力之中 ?公司法人必须通过它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订立合同 ?法人的订约能力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 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必须属实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意思必须一致,如果由于错误、诈欺、胁迫、不正当影响错误、诈欺、胁迫、不正当影响等原因造成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是的,受害方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或撤销该合同或更改合同主张的相关内容。
错误 ?错误错误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构成他们之间交易基础的事实在认识上发生了误会 诈欺与胁迫 ?诈欺诈欺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蒙受欺骗一方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而主张合同无效 ?胁迫胁迫是指以使人产生恐怖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胁迫与不正当影响 ?胁迫胁迫是指以使人产生恐怖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不正当影响不正当影响包括两种类型:第一是当事人之间存在诚信关系的不正当影响,第二是当事人之间某一特殊关系的不正当影响 注意区别不正当影响和胁迫!!注意区别不正当影响和胁迫!! 合同的解释 ?意思说意思说 ?表示说表示说 ?综合说综合说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定义 合同履行原则 A C 有关事项未明确规定的合同履行原则 B D 案例分析 全面履行明示或默示义务原则、合作原则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PICTURE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的完成其约定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般应遵循以下两条基本原则: 1、全面履行明示或默示义务原则?明示义务:指由当事人明确议定的合同条款所构成的义务。
?默示义务:指由没有被明确规定的条款构成的义务 合同的履行 2、合作原则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基于诚实守信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其义务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 三、有关事项未明确规定的合同履行原则 1、质量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一般义务方应使其义务履行的质量达到合理的标准,并不得低于此情况下的平均标准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的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一般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合同的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规则?一般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很重要,这不仅有利于履行义务方履行债务,而且也是分清责任的依据如果履行义务一方不能在履行地点履行,则被认为是履行延迟;接受一方不能在履行地点接受,也要承担延迟的责任 合同的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比如,订购家具要给制作人必要的生产时间、运输时间等 合同的履行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规则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方式,是指采取什么方法来实现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的履行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某物资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一楼所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10年,自1993 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月1日止前五年每年租金60万元,从第六年起,每年增加3% 第二条 乙方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该年度总租金额的一半,然后在7月10日前付清另一半 案例分析合同的履行 第三条 在本合同签字后3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半年租金。
此笔款项交付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出租房屋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 乙方在承租期间,所使用的煤、电、水计表核算,冷暖气费按平方米计算,由甲方按月收费 第五条 房屋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房屋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 案例分析 第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就按年租金额的万份之三罚款,如有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将按末完成的租期部分应付租金的10%罚款 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法律顾问咨询,发现合同内容不完备,要求重签合同 [案情焦点]:(l)合同是否有效? (2)能否补救? 案例分析[审理结果]:合同是有效的,不完备但是具备了租赁合同成立的条款,可以有效成立对于不完备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订立补充协议 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违约的定义 违约的构成 过失责任原则、催告A C 违约的形式 拒绝、不能、不当、迟延、不完全履行(中止、部分、提前履行)B D 违约救济措施 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禁令、违约金一、违约的定义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
二、违约的构成 ?过失责任原则 ?催告 责任过失原则 大陆法规定,合同债务人只有当存在着可以归责与他的过失才承担违约的责任即如果仅仅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还不足以构成违约,必须同时证明或推定债务人的行为有某种可以归责于他的过失时,才能使其承担违约的责任 英美法认为,只有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纵使他没有任 何过失,也构成违约 我国《合同法》也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催告 催告是大陆法上的一种制度,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的一种通知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日期时,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作出催告,然后才能使债务人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催告的作用主要由以下三点: ?自催告生效之日起,不履约的风险完全由违约一方承担 ?债权人有权就不履行合同请求法律救济 ?从送达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损害赔偿及其利息 三、违约的形式 ?拒绝履行 ?不能履行 ?不当履行 ?迟延履行 ?不完全履行 ——中止履行、部分履行、提前履行 违约的形式 下列情况是属于违约吗?如果是,请说明违约形式 案例分析四、违约救济措施 3、解除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依约或者依法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违约救济措施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救济措施 4、禁令 法院应有关当事人一方要求,作出的禁止或要求债务人不许作出某种行为或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判令 5、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 Thank you 第三组 10/4/2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