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版网签购房合同模板.doc
16页标准版网签购房合同模板 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不能代替过户以下是为大家的标准版网签购房合同模板,供大家参考学习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 证件号: : 联系 :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名: 证件号: : 联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根底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根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以下方式:(1) 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2)自行买卖,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根本情况如下: 1、甲方出卖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房屋类型 ,房地产产权登记的房产证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建成年份 ,房屋用途为 详见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3、随同房屋一并出卖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套内装饰情况: (详见附件一) 4、房屋租赁情况等说明: 5、房屋抵押情况说明: 二、房屋买卖总价款及税费等承当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相关税费承当: 3、中介费用 元,由 承当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即人民币 元,剩余局部 元在甲乙双方房屋交付时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 元(该定金可在支付最后一期房款时冲抵房款),然后再按以下第 项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总房款支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采用以下第 项方式:(1)甲乙双方自行交割;(2)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交割(另行签订协议)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后 日内双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查验,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以示交付完毕乙方实际已经入住交易房屋的,视同交付完毕) 五、权属瑕疵保证 甲方保证具备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置权,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物业效劳费用以及其他应承当的费用等,甲方均将在交易前办妥,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当全部责任甲方同时提供真实的交易证明材料,配合乙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事宜,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当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
六、对交易房屋质量的声明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项房屋装饰、设备被损坏或被撤除的,应按其价值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七、土地使用权等的约定 房屋产权转移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同时,该房屋所涉共有局部的权利义务也一并转移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2.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将该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每迟延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屋办理过户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应在 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并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
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应付款项止逾期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由乙方据实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并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 4. 因甲方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房款的 5.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6. 假设本合同的成就经中介机构中介促成的,任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当中介效劳费用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一份送土地登记机关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联系 : 联系 :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购房合同书样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情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