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应怎么分?.doc

4页
  • 卖家[上传人]:桔****
  • 文档编号:552617764
  • 上传时间:2023-12-1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4.24KB
  • / 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应怎么分? ?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都是需要平分的;只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呢,产权还没有办理完毕,离婚是可以,暂时先不分割,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另行分割或另行起诉法院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对涉案房产不进行分割,而是要求当事人待条件具备时另行起诉   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应怎么分?  1.拆迁前的房子有合法的房产证,只是拆迁的安置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这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能够分割  2.只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呢,产权还没有办理完毕,离婚是可以,暂时先不分割,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另行分割或另行起诉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离婚之后财产都是需要进行平分,但是对于还没有证的房子那么是必须要等到有证的时候才能够平分,没有证的房子所有权还不属于自己,因此,一定要订立一份协议,这样也方便以后可以平分,避免双方引起各种的纠纷。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