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暂行的规定.docx
6页Word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河油田公司挖掘作业平安管理,掌握挖掘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平安,避开企业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自然 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平安管理规范》(Q/SY1247-2022)及中国石油自然 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22),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指的挖掘作业包括: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石方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第三条 挖掘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进行分级管理(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除外)挖掘作业办理许可证,挖掘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一、常规挖掘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按下表执行: 表1 常规挖掘作业分级管理表 级别 挖掘深度 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 批准人 第一级 0.5m-1.2(1.5)m 班组(机组)级 班组(机组)长 其次级 1.2(1.5)m-3m 基层队级 基层队长 第三级 3m-6m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级 6m以上 二级单位级 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 注:括号内1.5指: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爱护系统。
二、对于地下状况简单、危急性较大的挖掘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制定挖掘方案(平安施工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交通状况; 2、四周的振动源; 3、隐藏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状况; 4、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5、土质类型; 6、地表水和地下水; 7、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8、架空的公用设施; 9、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10、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11、使用的工器具; 12、气候; 13、其他 建设单位应依据状况,组织电力、生产、机动设备、调度、消防和隐藏设施的主管单位(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依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状况,向施工单位提出详细要求,并审批其挖掘方案(平安工作方案) 施工单位执行过程中,在上表所列的分级基础上提高级别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审批 施工单位要仔细执行审批后的挖掘方案,如有改动,须经双方审批人员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 其次章挖掘作业管理流程 第一节施工前预备 第五条 本规定由平安环保处归口管理,所属各单位平安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挖掘作业施工预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供应地面、地下及四周环境等与平安环保有关的精确 的信息、资料 第七条 挖掘作业前应确定四周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爱护措施建议 第八条 挖掘作业开头前,施工单位必需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依据分析结果,确定应实行的相关措施,现场相关人员应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纳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第九条 在挖掘开头之前,技术负责人应依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爱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其次节挖掘作业管理 第十条 采纳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第十一条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第十二条 挖掘作业假如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支配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三条 采纳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
假如采纳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四周作业时,存在车辆损害的相关作业人员应穿戴警示背心 第十四条 假如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爱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爱护员工免受损害) 第十五条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挖掘,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挖掘或已经实行了下列预防措施: 1、供应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2、建筑物距挖掘处有足够的距离; 3、挖掘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损害 第十六条 挖掘作业过程中,当需要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时,必需使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进行全部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准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马上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实行相应的平安爱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第十七条 对于挖掘深度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依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爱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所实行的爱护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设计 第十八条 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爱护系统。
作业负责人应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技术负责人应依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GB 50007-2022执行,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