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XX服饰公司).doc
3页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XX服饰公司)1、目的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未成年工在生产 劳动中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劳动中的健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 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女工和未成年工3、 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管理4、 内容与程序4.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和其它女职工禁忌从事的 劳动4.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或若解除劳动合同 4. 3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温、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 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4.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一下作业:4. 4.1作业场所空气中苯、氮氧化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4.4.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强度的作业4. 4. 3高处作业和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卜蹲的作业4. 5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 根据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4. 6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 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个小时休息时间,并相应减少一个小时的劳动定额。
4. 7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吋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吋间实行工吋定额 的单位,应扣除或减少相应的工时定额4.8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 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4. 9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 哺乳(含人工喂养)吋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 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 使用,哺乳时间在和本公司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10为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而的困难,公司逐步建立 和完善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4.11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吋,有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 部门提出中诉的权利4. 12已婚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4.13未成年工是指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荞未成年工正处于生长 发育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4.13.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粉尘作业4.13.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4.13.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13.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 14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 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4.14.1《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 14.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体力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 14. 3接触苯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4.15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 15.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4. 15. 2工作满一年4. 15.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4.16用人单位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杳结果安排其从事合适劳动,对不能胜任 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4. 17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4.18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4.19对违反本制度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造成后果单位负责人及 苏直接责任人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 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 关依法追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