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教育]EMS标定开发技术目标.doc
2页EMS 标定开发技术目标项 目 目 标 备注说明整车燃油经济性指标 按 GB19233-2003 规定的实验方法和循环工况,油耗不高于 8.5L/100kmGB19233-200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循环工况按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型试验运转循环)油门全开时的最小燃油消耗率≤280g/kW.h最大功率点燃油消耗率≤350g/kW•hPe2kg/cm2/2000rpm 燃油消耗率≤400g/kW•hPe4kg/cm2/3500rpm 燃油消耗率≤320g/kW•h最大扭矩点燃油消耗率≤310g/kW•h发动机燃油经济性指标怠速油耗≤0.45kg/h/750rpmGB/T18297-2001《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在净功率状态下测量额定净功率≥58kW/6000rpm最大净扭矩≥100 N.m/3000-3500rpm发动机性能指标低端扭矩≥ 90N.m/1500rpmGB/T18297-2001《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发动机原始排放(不带三元催化器的发动机的排放)水平:CO≤3.8g/kmHC≤0.58g/km发动机排放指标NOx≤0.51g/km1)整车排放控制性能需要遵循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来测定开发样车采用新鲜催化转化器,新车磨合3000km 之后测试,整车排放满足国 4 排放标准,包括:1)整车排放控制性能需要遵循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Ⅰ型试验,排放目标值达到标准限值的 60%以下;2)GB18352.3-2005 第Ⅳ 阶段,此类车型Ⅰ型试验排放限值为:排放目标值: CO:1.0g/km ;HC:0.1g/km;NOx:0.08g/km双怠速试验,排放目标值:CO≤0.2%、HC≤40ppm;3)怠速排放在开发样车上充分预热发动机及三元催化器后测试。
Ⅲ型试验达到标准要求; 4)Ⅵ型试验法规限值:Ⅴ型试验结束后,Ⅰ型试验排放目标值达到标准限值的 85%以下;CO:15g/km;HC:1.8g/km整车排放指标Ⅵ型试验,排放目标值达到标准限值 65% 整车耐久性指标 通过 10 万公里耐久性试验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耐久性试验后,零部件及整车性能达到阿尔特的评定标准或经陕汽认可的评定标准;双怠速试验,排放目标值:CO≤0.3%、HC≤50ppm;Ⅲ型试验达到标准要求;整个试验过程 EOBD 满足标准要求满足 GB18352.3-2005 标准规定的蒸发排放限值的要求:1) 整车厂负责此项内容2) EMS 供应商负责碳罐清洗控制脱附控制使其在 ECE+EUDC 循环工况中脱附总吸附量的70%蒸发排放 2g/试验 驾驶性能(百分点法) ≥85 或优于可接收指标 采用阿尔特的常规评估测试方法评估启动时间按以下冷却剂温度范围定义: 1) 水温低于 –10C 时,要求:启动时间按以下冷却液温度范围定义: 采用冬季燃油;1) -30C 时,一次启动成功,启动时间 8 秒; 燃油的 RVP 值须大于 70 kPa;2) -20C 时,一次启动成功,启动时间 5 秒;离合器处于分离状态;3)0C 时,一次启动成功,启动时间 3 秒;发动机起动转速必须达到 85RPM 并能维持不低于 10 秒4)常温启动 2 秒一次启动成功 2) 启动时间从启动电机开始转动造成蓄电池电压下降时开始计时,直到发动机转速达到700RPM,蓄电池电压恢复,且发动机成功启动后不熄火为判定标准低温启动1) 要求最高试验温度以夏季试验最高环境温度(但不高于 45) 为准热启动 环境不低于 45C 时,发动机充分预热后,热浸蒸发之后,启动时间≤3 秒;要求一次启动成功 2) 发动机充分预热使水温达到可允许的最高温度怠速稳定性 (r/min) 750±30 发动机处在正常工作温度、无额外负载工作状态高原地区驾驶性 在海拔 0~4500 米范围内,驾驶性能无异常 最高海拔以高原环境试验地点车辆可达到的最高海拔为准整车动力性能 最高车速不低于 130 公里/小时; GB18352.3-2005 此类车型排放限值为:EOBD 法规限值 85%以上必须点灯CO:3.2g/km ;HC:0.4g/km;NO x:0.6g/k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