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勘察测量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共5页).doc
5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交建勘察测量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交建工程勘察测量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三条 从事勘察测量单位主要领导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第四条 勘察测量单位主要领导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第五条 勘察测量单位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 勘察测量作业队(组)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应设置专(兼)职安全生产人员,负责勘察测量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第七条 勘察测量作业应实行班前安全作业检查制度,作业前由队(组)长布置当日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并对所用的机具设备、救生设备、通讯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检查,经现场责任人和安全员确认后,方可安排作业。
第三章 勘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 勘察作业前,应依据工程环境、气象、海况等作业条件,编制勘察作业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 勘察作业现场布置、临时用电、设备安置、防台、防汛、通讯、避雷等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第十条 开工前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一)开工前,应对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岗位职责,对危险部位或危险作业点,进行安全保护监控,确保作业安全二)租用船舶必须符合中国交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四章 钻探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一条 陆地钻探作业应做到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一)立钻前应了解地下和高空设施的情况,距高压线、变电设施的安全距离应在10米以外,距排泥管线应在5米以外二)起落钻架前应平整场地,选好支点,作业时两侧应系晃绳保护,设专人统一指挥三)钻探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工作鞋等安全防护用品四)钻探设备运转部位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装置必须有效可靠五)钻探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夜间安全警示信号灯六)多雨、潮湿季节,必须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和无地极阻值的摇测,并做好记录七)市政勘察钻探应避让地下天然气管道、电缆、自来水等管线,钻探前应请相关部门核对图纸确认。
八)交通繁杂地区作业时,应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摆设标牌,并派专人协助指挥交通第十二条 水域钻探作业应做到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一)作业前,应根据当地海事局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发布航行通告二)作业前应选好避风锚地,并与当地港务部门取得联系三)船舶上搭设钻井平台时,必须确保平台牢固,并设置安全护栏四)根据作业人数和作业环境,配备救生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五)应按有关规定悬挂相应的安全信号标志,水上套管必须高出当地的最高潮位,并在套管顶端设置灯光等信号标志六)作业期间,应指定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做好防风、防台等安全工作第五章 测量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三条 陆地测量作业应做到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一)高处进行测量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抛掷工具等物品二)芦苇、杂草、泥滩等较复杂的自然地区作业时,禁止赤脚作业,并要携带防止蚊叮蛇咬等必备的应急药品三)铁路和交通繁杂地区作业时,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维护交通安全四)新吹填区域测量作业时,应多人参与,谨防陷入泥潭第十四条 水域测量(水文测验)作业应做到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一)水上测量作业前应根据当地海事局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发布航行通告二)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并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通讯工具。
三)应按有关规定悬挂相应的安全信号标志,做好来往船舶的安全避让四)进行水文测验多点作业时,必须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同时必须配备机动船作为交通联络船,保证随时与各作业点的联络及接送作业人员五)验潮及维修遥报仪操作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和专用的防滑靴,并会同船方选择最佳方位和时机方能跳站,确保万无一失避免大风出航,视线不良或夜间跳站六)在实施测量任务前,测量队(组)应对测量作业区域的地物、地貌、水下浅滩、礁石、障碍物及风力、水流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勘察,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七)水上作业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收听气象预报,做好防风、防台等安全工作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勘察测量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专心---专注---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