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
7页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委托代理人: 联系: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地址): 二、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三、 工程户型: 四、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五、 承包方式: A,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B,乙方包工包料 C,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六、 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限: 天七、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心须符合《民用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0325-2001)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第四条 甲方工作一、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二、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三、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四、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五、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六、 不得有下列行为:(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站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的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七、 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八、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九、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一、 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二、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三、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第六条 材料供应一、 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 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二、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期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加收代购部分5%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第七条 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 工期延误一、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 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不可抗力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二、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应顺延三、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四、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五、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养一、 工程验收:详见验收表二、 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如果甲方未能按约定日起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三、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单三日内组织验收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四、 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决算价款时,未经验收,如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五、 保修期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的保修期为伍年六、 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七、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签订合同之日5 0 %元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年 月 日4 5 %元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 年 月 日5 %元二、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安置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付加一方违约金 元,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体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四、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心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A、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之内无结果B、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和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C、 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D、 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E、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F、 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预算规定中的材料G、 乙方提供的劣质、淘汰装饰材料(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的)H、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打架斗殴、有偷盗破坏行为I、 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J、 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停工期间的损失,按合同总额的确2%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K、 如乙方无任何理由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的损失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一、 甲方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须签订书面协议二、 甲方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方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竣工后进行决算。
三、 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四、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第十三条 附则一、 关于合同中有关用语的说明:(1) 本合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2) 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二、 本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 本合同签订工程不得转包四、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补充,但变便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五、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六、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水路、电路改造根据实际发生结算,无优惠,随二期款交公司财务2. 工程量增减据实际发生结算,工程量增加部分享受原优惠(水电除外),并收取10%的管理费(优惠前);工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