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汉朝法律制度.doc
4页第四章 汉朝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 汉朝法制的特点★(一) 德主刑辅和春秋决狱(二) 以律为主,多种法律形式并用(三) 刑制改革(四) 重农抑商第二节 儒法合流与封建法制的发展一、 立法思想(一)黄老思想(初期):轻徭薄赋、约法省刑(二)儒家思想(中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1、“天人感应”的国家法律观2、大一统3、德主刑辅4、三纲五常(1)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2)五常:仁、义、礼、智、信【参考资料】第一、五常的含义仁者:仁爱,仁慈,仁义之师之仁义:义务,大义,义举之义礼者:礼貌,礼让,礼义之邦之礼智者:智慧,智力,睿智之智信者:诚信,信誉,公信之信也第二、五常的关系仁义礼智信它们也呈相生、相克的关系:仁(木)-生-礼(火)-生-信(土)-生-义(金)-生-智(水)信-克-智-克-礼-克-义-克-仁这样一来古代伦理道德的脉络就清楚了为什么夫子强调归仁?因为仁是恻隐之心,发端之气归仁就是一个善的开端,以后就是自然的发展三)章句律学的兴起(东汉)二、立法概况(一)汉律六十篇1、萧何制《九章律》:《法经》六篇加《户》(婚姻、赋税);《兴》(徭役);《厩》(畜牧)★2、叔孙通编《傍章律》18篇3、张汤编《越宫律》27篇4、赵禹编《朝律》6篇(二)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1、改革契机:缇萦上书2、内容:(1)汉文帝:髡钳城旦舂代黥刑;笞三百代劓刑;笞五百代斩左趾;弃市代斩右趾 ↓ ↓(2)汉景帝: 笞二百 笞三百 ↓ ↓ 笞一百 笞二百3、意义:瓦解奴隶制五刑,为封建制五刑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三、法律形式(一)律【参考资料】 汉《贼律》逸文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译文:对于毫无理由而企图进入他人的房屋居室,或者登上他人的车辆船只拉扯他人企图进行违法侵害的,可以当场杀死,不算犯罪评论:这一条汉律颇有现代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意思以后的各代法律仅规定无故入人家者杀之无罪二)令(三)科(四)比(决事比)★(五)儒家经学第三节 汉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一、 行政法律制度(一) 地方行政体制1、 削藩2、 州郡县三级制(东汉)(二) 监察制度★1、 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大夫(西汉)和御史中丞(东汉)2、 地方监察机关(1)司隶校尉:监督中央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2)州刺史:专司地方行政与法律监督之职二、刑事法律(一)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1、刑事责任年龄和恤刑原则十岁到七十岁;八岁到八十岁;七岁到八十岁;十岁到八十岁2、上请3、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四年)(二)主要犯罪1、危害政权罪(1)反逆罪(2)通行饮食罪(3)沈命罪(4)见知故纵罪2、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1)左官罪(2)阿党附益罪(3)酎金罪(4)事国人过律罪三、民事法律(一)婚姻制度:与西周基本相同(二)继承制度1、身份继承:诸子均有权继承爵位2、财产继承:庶子和女子均有继承权【参考案例】陆贾分金据《史记·陆贾列传》记载,陆贾有五个儿子,他将“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
说明汉朝开始出现诸子均分财产的情况何武断剑沛中有富豪,家赀三千万,小妇子是男,又早失母,其大妇女甚不贤公病困,恐死后必当争财,男儿必不得全,因呼族人为遗令,云:‘悉以财属女,但以一剑与男,年十五以付之’儿后大,姊不肯与剑,男乃诣官诉之司空何武曰: ‘剑,所以断决也限年十五,有智力足也女及婿温饱十五年已幸矣!’议者皆服,谓武原情度事得其理从这段材料可以看出:第一,当时已出现遗嘱继承,这个遗嘱是家长生前病危时立的,反映了家长的意愿第二,庶子、女儿都有财产继承权四、经济法律(一)工商管理法规1、盐铁酒专卖法2、抑商制度(1)降低商人的社会地位(2)重征商税第四节 汉朝司法制度一、 司法机构(一) 中央司法机关:廷尉(二) 地方司法机关二、诉讼审判制度★(一)春秋决狱1、含义:以《春秋》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2、代表人物:董仲舒3、适用原则:原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参考案例】春秋决狱案例一甲的父亲为乙,乙和丙争吵而斗殴,丙以佩刀刺向乙,甲连忙用木棍去打丙,不料却误伤了乙按照当时法律,殴伤父亲是应处枭首的死罪张汤请教董仲舒应如何处理董仲舒认为:父子是最亲近的,听说父亲与人斗殴,儿子自然会紧张,要拿木棍去救护父亲,至于误中父亲并非其本意。
《春秋》经上说当年许国的国君生病,许国的世子许止为父亲喂药,结果药性不对,父亲因此而死君子原心.根椐许止的动机予以赦兔,并不认为他有弑父之罪同样,甲并未构成法律上所说的“殴父”罪,应该无罪释放春秋决狱案例二东汉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时,明帝的弟弟广陵王刘荆犯重罪,明帝为此特派燕侯樊儵(shu)前往当地审理审理完毕后,樊儵指控广陵王刘荆是犯谋反罪,奏请处以死刑明帝亲自接见樊儵,大怒,说:“你们因为广陵王是我弟弟的缘故,而想要处死刑,要是我儿子,你们还敢如此上奏吗!”樊儵跪下仰起头说:“天下是高帝传下的天下,不是陛下的天下《春秋》的原则是,‘君亲无将,将而诛焉’(对于君主和父亲不得有一点将要侵犯的企图,有送样的企图就要处死)所以周公杀了造反的弟弟,季友毒死了犯上的哥哥,经典上因此褒奖他们的做法我们因为广陵王是先帝特意嘱托陛下照顾的弟弟,陛下怀有圣心,特加恻隐,所以才敢上奏如果是陛下的儿子犯这样的罪,我们就要直接处死了汉明帝叹息良久,最后批准了死刑判决3、 评价(1)积极影响:第一,从司法角度开启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第二,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方面(2)消极方面:第一,以经注律,二元化的审判依据; 第二,导致司法官主观臆断,任意出入人罪的流弊(二)疑狱谳报与录囚(三)秋冬行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