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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页四编法的运行第十八章 法的运行概论18.1 法的生成18.2 法的实效18.3 法的实现三、立法的外延(一)立法是历史的范畴(二)立法是国情的产物(三)立法的种类具有多样化19.2 立法的原则一、立法原则界说涵义: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种类:立法原则是发展变化的,是有多种层次和类别的立法原则的客观性 二、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一)立法的法治原则(二)立法的民主原则(三)立法的科学原则19.3 立法权限体制划分一、立法体制的含义和构成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构成:一是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二是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 三是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二、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19.4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一、立法过程(一)立法准备(二)由法案到法(三)立法完善二、立法程序(一)提出法案(二)审议法案(三)表决和通过法案(四)公布法第二十章 守法20.1 守法的概念20.2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20.3 守法的主客观条件20.4 普法教育与守法20.1 守法的概念一、守法的含义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守法状态 20.2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一、守法是法的要求二、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三、守法是由于惧怕法的制裁四、守法是出于社会的压力五、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六、守法是道德的要求20.3 守法的主客观条件一、守法的主观条件守法的主观条件是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通常人们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纪律观念、个性、文化教育程度等都对其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支配二、守法的客观条件守法的客观条件是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如法制状况、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民族传统、国际形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等都会对守法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0.4 普法教育与守法一、普法教育是促进全民守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措施二、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养成守法的品质三、普法教育的途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司法实践第二十一章 执法21.1 执法的概念21.2 执法的种类21.3 执法体系21.4 执法的原则21.1 执法的概念一、执法的概念广义上,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二、执法的特征(一)执法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二)执法依据的多样性和等级性(三)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四)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五)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六)执法程序具有效率性21.2 执法的种类一、根据执法权表现形式的不同,执法可以分为行政监督、行政处理、非强制性执法和行政司法二、根据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的不同,执法可以分为赋予、暂停或取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执法,授予、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权益的执法,课加、减少或免除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义务的执法,解决处理行政相对人某一争议的执法三、根据执法范围和主体的不同,执法可以分为工商行政执法、公安行政执法、税务行政执法、人事行政执法、财政行政执法、土地行政执法等21.3 执法体系一、执法体系的概念执法体系是指由具有不同职权管辖范围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执行法律而构成的互相分工、相互配合的和谐整体 二、人民政府的执法政府的执法是我国执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执法,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执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执法。
三、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下属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以及它们的派出机构,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四、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包括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 ,企事业组织的执法 ,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 ,中介机构的执法合法成立的保安组织的执法 五、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把一定的事务委托另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办理的行为 21.4 执法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三、效率原则四、正当程序原则程序合法、程序公开、听取当事人意见、参与、公正、理性化、诚信、权利救济第二十二章 司法22.1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22.2 司法体系22.3 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22.1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一、司法的概念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二、司法的特点职权的法定性程序的法定性裁决的法定性 22.2 司法体系一、司法主体概念:司法主体是指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司法权能、依法处理案件的国家专门司法机关特点:主体的法定性 权力行使的独立性 活动的程序性 法定的权威性 二、司法体系(一)人民法院(二)人民检察院三、司法职权(一)人民法院的审判权(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22.3 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一、司法的基本要求(一)正确(二)合法(三)及时二、司法原则(一)法治原则(二)平等原则(三)司法独立原则(四)司法责任原则第二十三章 法律监督23.1 法律监督的概念23.2 法律监督的功能23.3 法律监督的原则23.4 法律监督的体系23.1 法律监督的概念一、法律监督的概念狭义上,法律监督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制运作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制控和督导;广义上,法律监督指一切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的全部运作过程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制控和督导。
二、法律监督的构成(一)法律监督的主体(二)法律监督的对象(三)法律监督的内容(四)法律监督的依据(五)法律监督的方式三、法律监督的分类(一)依监督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二)依监督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行使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组织的监督与对其他社会关系主体的监督 (三)依监督内容不同,可分为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四)依监督主体与对象所处地位和相互关系的不同,可分为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五)依监督所处阶段的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 23.2 法律监督的功能一、法律监督的法律功能(一)法律监督是法运行不可或缺的构成性机制(二)法律监督是保证法的实现的贯穿性机制(三)法律监督是法的统一、权威和尊严的保障性机制二、法律监督的政治功能(一)法律监督是权力制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保证性机制(二)法律监督是法治和民主政治的实质内容和操作机制23.3 法律监督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民主性原则三、程序性原则四、系统性原则23.4 法律监督的体系一、我国法律监督的体系(一)国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二)社会监督:政治或社会组织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 公民的直接监督二、我国法律监督的完善第一,法律监督应以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充分分权和分权基础上的权力制约为基础。
第二,法律监督特别是违宪监督应设置专门性机构 第三,无论怎样的一种监督机构设置,都需仰仗于监督权的实质化和监督操作的程序化第四,无论怎样的一种监督程序设计,都应注意借助普通公民或组织对自己利益的关切,并力图使之成为监督的启动机制 第五,无论怎样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如果缺乏对政党特别是执政党遵循宪法和法律情况的监督,则监督就不仅是不完整的,而且可能是虚置化的 第二十四章 法律职业24.1 法律职业概述24.2 法律职业的技能24.3 法律职业的伦理24.4 法律职业制度24.1 法律职业概述一、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特征: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 法律职业的伦理特征 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 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二、法律职业的形成24.2 法律职业的技能一、法律职业的语言技能二、法律职业的思维三、法律职业的知识四、法律职业的技术24.3 法律职业伦理一、法律职业伦理概述二、律师职业道德律师对当事人:律师对法官:律师对同行:律师的其他职业伦理。
三、司法官职业道德忠实于法律尊重律师中立地对待当事人司法官社会性活动中的职业道德四、法律职业信仰规则至上、权利本位、程序正当、权力控制、善法之治 24.4 法律职业制度一、法律教育制度二、法律职业考试与培训制度三、法律职业任职制度四、法律职业待遇制度五、法律职业机构第二十五章 法律方法25.1 法律方法概说25.2 法律推理25.3 法律解释25.4 法律论证25.1 法律方法概说一、法律方法的概念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 二、法律方法的内容法律推理、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25.2 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研究意义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 二、形式推理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就是运用形式逻辑进行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三、辩证推理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 25.3 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 对象: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体:特指享有法定解释权的人或组织; 性质: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立法活动的继续。
必要性:第一,法律是概括的、抽象的,只有经过解释, 才能成为具体行为的规范标准 第二,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经过解释, 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第三,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经过不断的解 释,法律才能趋于完善 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 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二、法律解释的原则合法性原则:法律解释应合乎法律的规定和基本精神合理性原则:合乎情理、公理、道理法制统一原则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三、法律解释的方法一般解释方法: 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当然解释特殊解释方法:字面解释、 扩充解释、限制解释、狭义解释、广义解释25.4 法律论证一、法律论证的概念法律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来证明某种立法意见、法律表述、法律陈述和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二、法律论证的方法 通过建立一个程序性的法律论证规则体系保证法律论证本身的合理性 第二十六章 法治与法治国家26.1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26.2 法治的基础26.3 法治的基本理念26.4 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26.1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一、法治的概念(一)“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二)“法治”意指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三)“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四)“法治”代表着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现代的“法治国家”更集中地表现为一“类”的概念,即采纳和贯彻法治主义的国家。
26.2 法治的基础一、法治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二、法治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三、法治的文化基础:理性文化26.3 法治的基本理念法律之上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法律必须清晰明了;法律必须具有统一性;法律普遍得到遵守;审判独立;诉讼应当易行26.4 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现代性意义上的“法治”观念及其实践引入中国是晚清时的事情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基本方针,中国步入法治社会道路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 结束语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谢谢大家聆听!!!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