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期会计监督探析(全文).docx
6页新时期会计监督探析1. 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1 )从内部监督的角度来看,会计机构的“双重身份”是我国会计监督失效的根本原因会计机构作为监督者,应当代表GJ 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而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治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自己治理为主” ,政府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间接治理, 会计人员隶属于本企业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是会计机构的会计主题这样,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被给予了 “双重身份” 在这种会计模式下, 会计人员均隶属于本企事业单位, 他们的根本利益与单位利益息息相关,在单位的局部利益与GJ 整体利益不相协调的情况下, 会计人员出于切身利益的考虑, 很难旗帜鲜亮地去维护GJ 整体利益;而且各级政府部门在维护会计人员权益方面尚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 造成许多会计人员未能按《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监督,力度不足 随着经济治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 这种 “双重身份” 的弊端被逐渐暴露出来,以致会计监督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2 )从外部监督的角度来看,社会监督、 GJ 监督的不健全是我国会计监督弱化的外在因素我国社会监督的主体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 虽然注册会计师事业在近几年得到较快进展, 对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仍尚有许多不规范之处,如: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不强,执业不规范,审计人员的素养不高, 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等, 这些严峻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2. 解决会计监督弱化的相关建议2.1 改变传统的会计定位模式改变传统的会计定位模式, 就是要加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独立性, 这才是治理会计监督弱化的根本之道 从内部会计监督的角度来看, 目前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 使得我国会计治理体制出现了其特别性,但由于我国目前稳定的经济、 社会形势, 以及人们对会计人员和会计职能认识的局限性, 决定了不能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治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而只能是慢慢完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采纳会计人员委派制, 即基本上不改变目前单位治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体制,而是由 GJ 另外向单位委派独立人员协同单位内部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进行监督 这是一条加强内部监督的过渡有效途径, 从外部监督的角度来说, 就是要加强社会审计的 GJ 审计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和产权治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产权治理部门监督国企事业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将会计人员从基层单位独立出来, 由财政部门进行直接委派, 使会计人员摆脱依附地位, 更好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能, 达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它是会计人员治理的一大变革。
实践中在许多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中,会计委派制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可是也有一些国有企业, 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成效不大, 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主要原因还是我国许多企业经营不规范, 来自企业本身的阻力很大, 另外会计委派制本身还不够完善, 人们也没有很好的完全理解会计委派制, 国有控股企业的某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 ,治理下派的会计人员,下派会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则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 这种派出模式使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出现了由内部人管内部人的现象,会计监督的力度必定会大打折扣 不过也应当看到, 会计委派制只是加强内部监督的过渡途径, 应充分认识到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以及其他经济、 社会条件成熟以后,会计人员治理体制就需要彻底地改变, 会计人员应当摆脱单位领导的操纵, 只能代表 GJ 利益行使监督者的职能2.2 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会计监督体系我国《会计法》规定的新的会计监督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施的监督、社会监督、 GJ 监督前者是内部会计监督, 即对企业内部的经济业务进行的监督, 其目的在于保证经济业务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后两者是外部监督, 其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载信息的公允性、合法性,以及会计处理的一贯性进行监督。
两者一起构成了会计监督的双层保证 1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突出内部操纵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 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人员在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同时,要受到职业道德纪律的约束;( 2 )发挥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在维护会计监督中的作用注册会计师由于其自身的独立性、 技术性和约束性, 决 定了其在完善会计社会监督中将起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独立与企业之外, 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 不再受到来自企业的任何压力, 也不会与企业有基本利害关系,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注册会计师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事实其次,注册会计师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存了一整套工作程序,能够合理地保证揭露企业的重大违法行为, 把审计风险操纵在一定范围内最后,注册会计师行业有自己的一套约束体制, 如对注册会计师必须进行后继教育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 都促使注册会计师要独立客观地对企业形成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但在实践中, 由于注册会计师本身素养及其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制约, 影响了注册会计师作为我国经济的 “忠实 JC” 的形象这些问题不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 GJ 重新定位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改变目前不合理的行业机制,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能够有效地实施监督职能。
3 )对于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再监督,同时要发挥社会公众的检举、 监督作用, 由政府部门行使的 GJ 监督应当明确主体,权责统一,并不断转变监管职能和监督方式2.3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监督会计工作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监督会计工作不单是权力, 更重要的是责任,承担会计监督职责的主体, 必须职责明确并切实到位, 力 戒相互推诿、扯皮2.4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只有全面掌握现代企业经营、治理知识,会计人员才有可能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监督深度 此外, 完善企业的托付代理关系,加强企业内部操纵, 改善经理人市场等都有利于解决会计监督弱化目前加强会计监督已成为我国会计界的主要讨论话题之一,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会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对有关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保证GJ 和其他股东的平等权益不受侵犯, 并在此基础上统一认识, 领会会计监督的精髓,在实践中探究出适合不同性质单位的具体会计监督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