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题库(含真题和典型题).docx
396页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题库(含真题和典 型题)一、单选题1.丁公司欠甲公司100万元2010年10月,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 公司对丁公司的100万元债权由丙公司享有,但未通知丁公司同年12月,丙 公司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归还欠款,有关该案的表达正确的是:0 A、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未取得丁公司的同意B、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未通知丁公司C、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该协议对丁公司不发生效力D、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履行债务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 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债权转让协议不以债务人同意为要件,未经 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协议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本 身的效力,故正确答案为C项2.丧葬补助金为一定期限内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该期限为A、3个月B、6个月G 12个月D、24个月答案:B 解析: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甲乙丙成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下列说 法不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进行登记时,应载明甲的姓名及认缴的出资数额B、甲不能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C、甲不能参与决定乙或丙的退伙D、乙或丙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甲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乙或丙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6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A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 第67、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合 伙企业法》第68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 伙,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 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的说法正确4 .关于下列成果可否获得专利权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B、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搏器不能被授 予专利权C、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 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D、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A项错误:《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 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 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 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 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虽 然能够缓解道路拥堵,但是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不能申请专利B项错误:《专 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具 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特点,可以申请专利,故该说法错误C项错误: 根据《民法总则》第123条第2款第7项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 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7)植物新品种;……这是对《专利法》第25 条的变更D项正确:《专利法》第2条第4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 的形状' 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 防止杯子滑落,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本题选Do 5.英国艺术家布朗在中国采风期间失踪,其妻中国人张彩云向中国某法院申请宣 告布朗失踪,经查布朗受雇于一法国艺术品公司,布朗在法国和加拿大各有一处 房产,他的工作则主要在法国,因此经常住在法国关于布朗宣告失踪的法律适 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法国法律,因为布朗在法国有经常居所B、适用加拿大法律,因为他的父母主要在加拿大居住C、依英国法律,因为布朗具有英国国籍D、依中国法律,因为布朗是在中国失踪的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 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布朗经常居所是法国,因此,应当适用法国法律,A正 确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是指、0A、卖方交货不得少于约定的数量B、卖方交货不得多于约定的数量C、卖方交货既不能多于也不能少于约定的数量D、卖方交货在一定的幅度内可以多于或少于约定的数量答案:D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是指允许卖方按一定的幅度多交或 少交一定数量的货物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7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 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 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 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由“监 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侵犯公司利益,由“董事会”提起诉讼该题目中, 张某是经理,因此需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8 .在民法理论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有关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由于法人是组织,所以法人与自然人之间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平等的B、《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说明胎儿视为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无论是否能活体出生C、《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 年,这说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最长可以存续到死亡后的第50年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答案:D解析:(1)选项A:根据主体平等原则,民法赋予了民事主体(如自然、法人) 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2)选项B:涉及遗产继承, 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 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 始不存在;(3)选项C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选项B 尚未出生,选项C已经死亡9 .下列关于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说法正确的是:()A、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 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B、社会保险自愿参加C、用人单位应当白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因单位效益大幅下降等经相关机构批准可以缓缴D、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答案:D解析:考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A选项错 误,应为用工之日起根据第60条规定,C选项错误,不可抗力方可缓缴、减 免B选项错误,不是都自愿D选项符合本条规定,正确10 .税款征收的强制执行措施应符合下列哪一选项?()A、税务机关可以直接从相对人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的税款B、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报税务机关批准后可采用强制执行措施C、纳税担保人不应成为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D、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能适用答案:D解析:【考点】税款征收的强制执行措施详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 规定,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 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 制执行措施:⑴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货物或者其他财 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 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可见,税务 机关对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行为,应当先责令限期缴纳,逾 期仍未缴纳的,才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 款,税务机关无权直接划拨,故A选项错误能够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是税 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不可以采取,B选项错误纳税担保人也可以成为强制执行 措施的对象,C选项错误只有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 施,D选项正确11 .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 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 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2017年)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C、裁定中止诉讼D、裁定驳回起诉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受理方式《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人 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 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 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 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所以,D项说法正确,ABC 项说法错误12 .甲、乙、丙三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给予来自乙、丙两国的立式空调 以不同的关税根据规定,甲的行为属于违反A、平等互利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国民待遇原则D、互利对等原则答案:B解析: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因此,甲国应给予乙国和丙国 同一产品即立式空调同样的关税待遇13 .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A、一般而言,应以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 否的标准B、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C、未成年人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D、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可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一般而言,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 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 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例外情形主要包括 三种:(1)根据当事人意思或法律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 享有管理权的主体,例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等;(2) 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主体;(3)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也不 必要求其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诉 讼标的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A选项是错误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属于 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根据《民法总则》第18条第2款之规定,16周岁以 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种自然人也就属于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C选项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