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武汉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施方案.doc
5页2016年武汉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施方案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6年武汉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施方案》的文章,有需要的朋友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因最新政策还未正式出台,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和省收入分配政策,市政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企业收入分配政策,以2015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363元为基数,确定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标准为:以201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 企业根据效益确定增长幅度今后,各类企业将依据工资指导线和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以及人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2016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当围绕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应突破上线(预警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较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或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亦可暂不增加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享受财政补贴及上年度工资水平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国有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基准线;其他国有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均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 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规定,各类企业应当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188号),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的方式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体职工公示企业应按照公示后的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增加职工工资,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合理确定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人员)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的比例关系,实现普通职工与管理人员工资同步增长应当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一线职工的平均增资幅度不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增资幅度 企业今年12月底前需送交备案企业应于2016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有主管或监管部门的企业,应先经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上报备案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情况列入劳动监察书面审查范围,并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的必备条件。
对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适度增长的重要措施,目的在于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合理增长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所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工资增长幅度的最高限额;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和亏损的企业 新闻链接 工资指导线如何划定工资指导线的制定,主要以前一年的数据和对今年的预测为基础,以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和对外贸易状况等相关因素因此,随着经济形势逐步好转,企业给职工提高工资的能力有所增强,职工要求增加工资收入分享发展成果的愿望比较强烈,企业也应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相应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