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美国国防技术转移体系与政策的启示.doc

7页
  • 卖家[上传人]:l****6
  • 文档编号:37388059
  • 上传时间:2018-04-15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4.50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美国国防技术转移体系与政策的启示内容摘要:国防技术转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针对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特定问题,通过一系列的计划和政策清除障碍美国在强大的私营工业基础上建立了平战结合的国防工业体系,其在成果转化、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经验值得关注我国的国防技术转移效果明显,但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除了要健全体系、丰富手段,破除体制障碍仍是根本问题关键词:国防,技术转移,美国美国国防技术转移政策经历了军技民用和军民双向技术流动两个发展阶段冷战时期,美国政府出于军事需要在互联网、卫星图像、合成材料等领域研发了大量尖端技术冷战结束后,联邦政府开始探索利用国防部门长期形成的科技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途径 “军技民用”(spin-off)成为国防技术转移早期阶段的主要方式, “星球大战”计划产生的技术成果有 90%用于民用,对美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随着国防经费削减和商业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认识到:必须建立平战结合的新国防工业基础,通过从民用部门获得可用技术,降低国防采购成本,提高国防技术装备水平美国将国防技术转移重新定义为“知识、技能、设施、设备和其他应用于军事和非军事系统的资源的有意识的交流”;认为国防技术转移包括军技民用(spin-off)、民技军用(spin-on)和两用技术三个方面(Office of Technology Transition,DoD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Transition Opportunities。

      ),国防技术转移的内涵从最初的由军向民单向流动,转变为军民双向互动1993 年,克林顿政府制定的国防转产战略体现了这一转变,即,国防技术转移的三项核心任务是:第一,2推动军用技术商业化,保护美国国防工业基础;第二,在武器采购中大量使用民品,降低采购费用,加速武器发展;第三,支持政府的各研究机构与产业界,特别是军工企业的合作,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其根本目的是促使传统的国防科研体系更加开放,使国防科研和生产更紧密地与全社会科研生产力量相结合,建成军民一体的国家科研和工业基础 一、美国国防技术转移的计划和政策 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转移计划和政策,美国国防部门不仅建立了军民共同生产的国防工业基础,也促进了产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一是通过国防实验室与民间部门的合作,使民间部门充分利用国防积累的研究资源和力量,享受军事部门先进的技术成果二是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这两点是联邦法律和政策对所有联邦部门的要求,国防部门负有同样的责任 (一)较为完整的技术转移计划体系 1.技术转移责任层层落实国防部于 1993 年设立了国防部技术转让办公室(OTT),专门负责国防部的国内技术转移计划(DTTP),制定技术转移和两用技术政策,协调技术转移相关的科技信息收集与传播工作。

      在国防部指导下,各军兵种负责自身的技术转移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国防部所属国家实验室是最主要的基层技术转移工作执行者联邦法律和国防部政策从任务说明、职业发展、绩效评价等方面规定了国家实验室及其科研人员的技术转移责任,每个国家实验室都必须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 对应这一组织体系,国防技术转移计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联邦法律层次的计3划,如小企业创新计划和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是每个联邦机构必须执行的法定计划;其次是国防部制定的技术转移计划,国内技术转移计划(DTTP)和两用技术开发计划(DUTD)是指导国防部门技术转移的两个主计划,这两个计划又派生出一系列子计划;再次是陆海空军根据国防部计划制定的各兵种技术转移计划 2.主计划层层分解国内技术转移计划和两用技术开发计划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分别设立了一些子计划: 一是军技民用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国防部已有技术和技术基础更广泛地应用于非国防用途主要有联邦的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等 二是两用科学技术活动美国民间部门已经具备了很强的研究能力,很多领域的民用技术水平已经不低于甚至高于军事技术因此,国防部在 1995 年的《两用技术,旨在获取经济可承受的前沿技术的国防战略》中提出,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是建设经济可承受的国防工业的关键。

      主要包括先后实施的技术再投资计划(TRP)和两用科学技术计划(DUSTP)等 三是民技军用主要通过和产业界合作研发,带动民用部门对国防科研的投入,以及改革国防采购制度来扩大供应商基础,从而更快地将新技术整合到军事系统中,实现降低国防采购成本的需要主要有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独立研究开发(IRD)、技术成果转化倡议(TTI)、启蒙计划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个过程往往是相互融合,互有促进从数量看,美国当前的技术转移计划多用以支持民技军用和两用科技活动4(二)针对不同环节解决主要问题 为满足对武器装备研制和生产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国防部设立了各种转移计划1.按照武器系统采购生命周期四个阶段划分武器系统采购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①概念和技术开发,②系统开发和验证,③生产和配备,④支持(维护和运行)两用科学技术计划和独立研究开发计划针对前两个阶段,国防采购挑战计划针对第二和第三阶段,制造技术计划覆盖第二到第四阶段[ZW(]http://www.acq.osd.mil/ott/tti/faqs.html#related) 表 1 国防部主要的技术转移计划资料来源: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2.按照技术转移环节划分。

      这些计划则可分为两大类: (1)支持立项和研发活动的计划一是针对所有企业的独立研究开发计划(IRD)和两用科学计划(DUST)对由企业自行计划、执行和资助的独立研究开发活动,国防部门从研发的开始阶段就与企业交流信息如果企业提出的项目符合国防部“潜在利益要求”标准,则该研发支出最高可获得 100%的补偿 两用科学计划的目的是通过采用民用技术、产品和工艺,降低军事系统的作战和保障费用,重点支持传感器技术、先进的推进燃料效率技术、材料和制造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等约 8 个领域 5另一种是针对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计划有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和指导计划(MPP)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和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都是联邦统一的计划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鼓励小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大学、研究机构或联邦资助研究中心进行合作研究,促进实验室成果的商业应用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面向小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不资助进入成果转化阶段的项目指导计划(MPP)鼓励主承包商给作为分包商的小劣势企业(SDBs)提供无偿技术援助,建立与主承包商的长期业务联系,增加分包机会MPP 计划允许主承包商将技术援助的支出计入国防项目的间接成本 (2)支持成果转化的计划。

      成果转化是民技军用的关键环节,但往往遇到技术标准、适用性、资金等问题,因此支持计划较多有以下典型计划:一是解决计划间衔接问题的技术成果转化倡议(TTI);二是解决实验验证问题的制造技术计划(MANTECH);三是解决工程化和质量测试问题的商业技术嵌入计划(CTIP)和商业运作和支持节约动议计划(COSSI);四是增加中小企业采购机会的国防采购挑战计划(DACP)等 国防部科学技术计划(ST)的成果一般需要 2 到 3 年才能获得国防采购资金的支持,很多项目因此过时或被取消为此,美国国会于 2002 年批准设立了技术成果转化倡议(TTI),以填补科技计划的成果在示范和生产环节间的缺口资助标准是:①由科学技术计划资助开发的技术;②产品在未来几年有买主;③最好由2 个以上的部门联合支持;④本计划和技术采购部门分担转化成本;⑤每个项目的资助期不超过 4 年 6解决实验验证问题的制造技术计划(MANTECH)该计划针对高风险的军事产品开发和生产缺乏成熟制造方法的问题,集中于能直接给国防部门带来利益的技术、工艺和制造能力,验证商业方法的有效性和效益如,干涉式光纤陀螺、行波管等技术该计划注重发挥杠杆作用,用较少的投资带动产业界投入。

      支持对象包括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硬件和软件提供商、产业联盟、大学和研究机构 采购环节的国防采购挑战计划(DACP)国防采购挑战计划设立于 2003 年,目的是识别和引入有创新性且节约成本的技术和产品,为更多的潜在国防供应商增加机会该计划实施面很广,面向元器件、子系统和系统各个层次其一大特点是主要面向中小企业,70%的计划项目是中小企业承担的每个项目的计划执行期不超过 3年 商业运作和支持节约动议计划是通过开发、测试和嵌入商业技术并应用于军事系统,减少国防运作和维护成本对企业而言,该计划的管理机制比联邦采购管理合同的约束和负担小,给非传统的国防制造商提供了更多机会主要支持商业电子和软件技术,以及材料、诊断和检测设备,设计和制造技术等 商业技术嵌入计划支持首次用于军事用途的商业技术进行工程化和质量测试,减少其在军事运行环境下的风险该计划采取企业分担成本的方式,更强调首先满足军事需求 (三)提供灵活多样的合作机制和工具 除了政府专项资金和各类政府合同,美国国防部还利用其他政策工具解决军民合作中的一些特有问题主要有:专利许可协议(PLAs)、合作研究开发协议(CRADAs)、使用设施(USE OF FACILITIES)、设备贷款(LOANED EQUIPMENT),7TechMatch(提供国防部实验室成果的互联网检索服务)、人员交流、合作中介协议(PIA)、联盟(ALLIANCES)、其他交易授权(OTA)等。

      军技民用活动常用手段有:专利许可协议(PLAs)、合作研究开发协议(CRADAs)、使用设施、设备贷款,TechMatch(提供国防部实验室成果的互联网检索服务)等民用技术转军用的主要方式包括人员交流、合作中介协议(PIA)、联盟、其他交易授权(OTA)等 从数量上看,合作研究开发协议应用最频繁,民间部门主要通过与国防实验室签订这种协议来利用国防科技资源,而使用专利许可协议的并不多根据表 2 的统计,2004 年使用两种方式比例为 13.4[BFZ]:[BFQ]1 表 2 美国军技民用两种机制利用情况(2003-2004)注:专利许可协议包括排他、非排他和部分排他协议 资料来源:www.fptt-pftt.gc.ca/news/2005/docs/dod_tech_transfer_may_05.doc(四)严格且合理设置保密门槛(沈恒超:美国对联邦政府资助研究的保密管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专刊总 631 期 ) 国防技术转移必然涉及国家秘密,美国于 1993 年颁布了《国家工业安全方案》,基本统一了对联邦政府委托合同的保密管理规定 《国家工业安全方案》中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1.承包商的保密资格等级审查。

      涉密合同承包商必须接受相应安全等级的设施安全审查和人员安全审查,合同招标时会优先考虑高安全等级的承包商,至少应不8低于秘密信息的安全等级拟参与涉密合同的承包商人员还要经过相应等级的人员安全审查(PCL),包括参与涉密合同谈判、投标、报价的员工非美国人不允许参与涉密合同 2.交易行为限制为防止外国获得敏感技术和秘密信息,秘密信息的国际间转移必须通过政府途径,由国家间对等披露和保护涉密信息未经联邦政府批准,承包商不得擅自出口如果承包商欲与外国企业谈判合并、接管等事宜,或准备吸收外国人,需事前向安全审查机构提交报告,由安全审查机构进行反间谍评估和技术转移风险评估 3.独立研发中涉密信息的处理若承包商在独立研发中使用秘密信息,未经书面认可,不得将秘密信息泄漏给其他承包商如果承包商的独立研发成果整合了秘密信息,应进行派生定密 (五)致力双赢的知识产权政策 美国没有国家秘密性质的国防知识产权国防技术转移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都服从“联邦版权法”、 “联邦采购法案”、 “国防采购法”、 “统一商业秘密法”等法律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国防部的知识产权政策遵循以下原则:(1)高技术采购战略要通盘考虑知识产权问题,保证国防部的核心利益。

      (2)尊重和保护私人开发的知识产权。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