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制企业优缺点对比独资企业(包旭姣).doc
2页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优缺点对比独资企业(包旭姣)一、独资企业的优势:(1)企业无单独的所得税独资企业的所得归业主,由业主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统一计税2)独资企业很容易建立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处于发展经济的目的,鼓励个人投资,因而对建立独资企业的限制不多如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对出资金额、生产经营条件等方面并无严格限制3)对独资企业管制较少,以保证业主的自主经营管理权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除了对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方面做了一定的限制以外,对于财务信息报告、企业发行证券等重要事项并没有作出限制,而对于公司制企业则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独资企业也存在一定缺点:1.对业主的无限责任独资企业的盈亏和资产负债完全由业主承担一旦企业破产,则所有者不仅可能投资血本无归,还承担企业破产无法偿还的其他债务2.有限的生命期限独资企业的寿命受限于其所有者,一旦所有者无法继续经营或死亡,则独资企业将清算或变更登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
3.难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由于独资企业的有限生命期限以及其规模一般比较小,市场投资者一般认为投资独资企业风险较大,因而不愿意投资于独资企业4.所有权难以转让由于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不是股票形式,无法实现自由转让,因而当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时无法转让企业所有权而降低风险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在独资企业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具备独资企业的一些主要特点:组建成本低,无所得税负担,无限责任,有限寿命,难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所有权难以转移与独资企业相比,它的进步地方表现在:由于合伙人的增加,企业的资本力量和经营管理能力有所增加缺点是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可能会使无过失的合伙人受到其他合伙人过失的牵连,同时也可能因为合伙人之间的经营权之争而使企业效率降低二、公司制企业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具有如下优点:1. 具有无限寿命在公司制企业下,企业与所有者相分离企业所有者只凭借股票(股份)表明其对企业的所有权,如果发生所有者的意外事故(死亡或受伤) ,只可能影响企业的经营权,并不影响公司的继续经营而若是在独资或合伙企业下,业主或合伙人发生意外,则企业必将清算或变更登记具有无限寿命使公司能够独立进行战略规划,建立与外界的长期合作联系,减少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为公司在资本市场中融资和在产品市场中建立战略联盟打下良好基础。
2. 对股东的有限责任在公司制制度下,所有者对企业的责任只是限于其对公司的投资,如果公司发生亏损破产,则所有者至多亏损其投资部分,而不承担额外负担相比之下,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所有者风险就大的多,因为他们承担无限责任对股东的有限责任减少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提高了股东的投资积极性,更有利于公司吸收股东的投资3. 所有权的流动性强在公司制制度下,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被划分成股份(股票) ,比如公司法第 35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 143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样所有者可以通过股份的转让实现所有权的转让,而同时又不影响公司经营在独资和合伙组织形式下,由于所有权没有股份划分,所有权的转让必将导致企业的变更登记或清算所有权的流动性表明了所有者投资的风险:流动性越强,风险越小因此公司制企业所有者的风险因为所有权的流动性而小于独资和合伙所有者的风险4. 资本市场的优越地位由于公司制企业的无限寿命和所有权的流动性,因此它对市场上的债权人和权益投资者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容易在市场上发行证券筹集资本。
相比之下,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为有限寿命和缺乏所有权的流动性而难以被市场投资者认可,因而难以筹集资本缺点:1. 双重征税问题由于公司制企业是一个法人,因此它要就它的所得向政府缴纳所得税,再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在收取公司分配的利润时,又向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相同的企业利润就被征收了两次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2. 公司制企业成立有较大的难度由于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因此企业的风险就有一部分被转移到企业的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身上为了保护这些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国家对公司制企业的成立条件比独资和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限制更为严格比如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规定了最低的资本金额,而独资和合伙企业督没有这样的规定3. 对公司制企业的管制较多为保证公司制企业合法经营,保护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国家对公司制企业设立了很多的管制比如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增发股票的限制条件,对上市公司增加了财务信息公开的强制性要求这直接限制了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也使公司的经营信息公开化,所有这些使公司于不利地位4. 大多数公司制企业都存在由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企业,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因此许多企业有比较高的代理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