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毒化学品购置、运输管理制度.docx
2页剧毒化学品购置、运输管理制度 1、单位购置剧毒化学品,应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注:经台州市公安局授权委托,现在由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办理 ,并由购置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置 2、购置之前,购置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销售单位存查联 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置、运输、入库统计簿》后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置、运输、入库统计簿》上统计采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单位、购置凭证号码、准运证号码等 3、购置以后,购置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在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核查存档再由保管员在《剧毒化学品购置、运输、入库统计簿》上统计采购剧毒化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给予确定 4、《剧毒化学品购置、运输、入库统计簿》由购置经办人负责保管、填写,应该最少保留2年。
5、需要经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该向运输目标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单位不在目标地的,能够向运输目标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委托剧毒化学品运达目标地后,收货单位应该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标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立案存查在送目标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立案存查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立案存查 6、个人不得购置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7、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以其它方法转让《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8、《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只能一证一购,禁止一证多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只能一证一用,禁止一证多用 9、禁止无《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非法购置剧毒化学品;禁止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