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探析.docx

5页
  • 卖家[上传人]:wd****9
  • 文档编号:261536425
  • 上传时间:2022-03-03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40.54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探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建立经济体系的关键部门以及城市发展和经营的主要内容由于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大力发展而在中国经济局面的不断发展和调整过程中,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也在不断摸索变化一、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一)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概念城市基础设施,简单来说就是为城市的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提供的一些基础公共设施,是一个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投融资是指由于投资活动引起的融资,通过融资来弥补投资的资金短缺融资分为融入资金和融出资金两种,因为项目投资和融资是一个统一具体的过程,因此合称投融资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就是通过某种方法和途径,筹集资金满足城市设施建设的需求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特征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与传统投资模式不同,其特点主要为:第一,项目发起人一般不进行投资一般基础设施的项目发起人就是投资方,但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不同,政府或者公共单位通常为发起人,而投资商可能为私立单位第二,发起人和投资者的目的不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起人,比如政府,发起项目的主要目的不是牟利,而是为了整个社会利益,考虑社会收益从而间接性地收获经济效益。

      其作为发起人并没有经营和掌控的权利而投资商,比如私人单位,通过对于项目的直接经营权和掌控,可以从中获得最大化利益可以说发起人和投资商各谋其利,最后均可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二者达到双赢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探究(一)BOT投融资模式的探究BOT融资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是“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这种模式使政府对于某机构提出的项目产品或者服务数量和价格都可以进行控制,可以保证私人企业能够从中获利政府和私人企业承担整个项目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等到特许期结束,政府收回私人企业手里对项目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并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所以BOT模式更应该叫做“基础设施特许权”因此其实际意义可以说是政府和私人单位达成的协议,一方面政府可以以最小的成本为社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私人机构可以利用特许期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二者得到双赢[1]优点:一是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政府一时很难支付巨额资金,私人机构作为投资商,可以解决资金问题,从而解决政府的财政负担,是发展中国家处理资金不足的新方法二是政府将项目承包出去,不仅解决资金问题,发起人和投资商共同承担风险,使投资风险分散,大大降低政府由于大量的项目风险引起的利益损失,也有利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

      三是BOT项目常常承包给国外公司,这就可以从项目所在国家学到高超的技术以及各方面的经验,增加国内承包商的学习经验,也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而且国内其他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者可以通过学习完善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使国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向国际看齐缺点:一是招标问题项目投资商例如私人机构,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调查了解以及进行会谈和商榷,导致项目初期耗时太长,增加投标费用二是政府风险分担问题投资商和贷款方承担的风险大,使投资商望而却步;参与项目各方出现利益冲突,不同的利益主体利益不同,单方面的利益最大化并不是全社会利益最优的最佳方案三是政府给予的特许期内,政府对于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丧失二)PPP投融资模式的探究PPP投融资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和私人机构直接合作的模式这种模式是指政府和私人机构达成某种协议,为了提供某些公共设施或者服务而形成的一种类似伙伴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协议确定双方所属的权利和义务,最后达到比单独行动更好的预期效果广泛意义上来说,PPP模式是由单位参与提供原本应为政府单独承担的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的模式与BOT投融资模式不同,BOT模式中的政府和私人机构类似于垂直性关系,就是政府给予机构特许权利,而不是与政府合作。

      PPP模式更倾向于投资方和发起人之间的合作,即利益共享和风险平摊优点:政府参与投资项目,所以政府能够分摊项目中的投资风险,大大降低融资难度,合作双方可以相互协调,从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除此之外,由于投资风险减小可以吸引更多投资方,从而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提高公共部门和私人单位的财务稳定性增加的资金可以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的质量从长远角度来说,政府与私人机构的伙伴式合作,可以使政府在各个企业间树立良好的形象,使私人企业在政府的帮助下得到稳定发展缺点:PPP模式交易结构复杂,可能导致效率低下;政府与私人机构之间的长期合同缺乏灵活性;私人机构进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PPP模式可以发挥私人机构高效率的特点,加上政府资源,可以大幅度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它适合的项目,需要具有价格调整相对灵活、投资规格大、设施长期使用的特点从实践上来看,PPP投融资模式主要运用于基础设施项目,铁路、桥梁、隧道、港口、电力、地铁等公共服务设施[2]三)TOT投融资模式的探究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意思为“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是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一种融资方式,是BOT模式的新发展,通常政府会联合TOT模式和BOT模式一起运作。

      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或者国有企业将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权和产权有偿移交给投资方,在期限内的投资方全权享有通过经营获取的全部收益,合约期满后,投资方再将基础设施还给政府[3]这种模式,实际上就是政府通过出售已经建立好的基础设施的未来资金,以获得资金进行新项目建设的一种模式优点:一是和BOT的“建设-经营-移交”模式相比,TOT模式省去了建设环节,从而免去了项目建设中的风险,使经营者接手项目就可以产生收益另外,项目省去了建设环节,直接进入收益阶段,因此政府以经营收益做担保向私人企业出售项目来进行融资就变得更容易二是TOT模式经营主体只有一个,一定期限内经营者全权享有通过经营获取的全部收益,也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如此一来大大加快了单位内部决定效率,合同双方的协调性也大大提高,单位内部的工作开展也更容易三是TOT模式的项目融资,使项目直接进入有收益的正常运转阶段,和其他的融资方式相比,省去了开始建设环节的不确定风险,而且已经进入正常运转阶段对合同双方都有益处缺点:一是转让价格问题,TOT模式中转让项目的合理定价是协议达成的关键如果转让价格过低,那么转让方即政府或者国产企业就会有财产损失;如果转让价格过高,则受让方即私人机构收益就会减少,则转让协议很难达成。

      二是TOT模式最大特点是在合约期间受让方全权掌握项目的经营权和控制因此有可能造成受让方经营不力,移交回转让方时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前景展望(一)规范和完善政府的投资体系,改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建立专业化的政府投资管理体系,避免了政府由于投资项目而引起的资金紧缺,同时在稳定的财务内控制政府投资成本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使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对应相关项目,从而使工程质量以及效益达到最优而且系统性的管理体系可以使投融资项目的过程更加规范、权责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环节消耗时间,从而增加项目前期的资金[4]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和特许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方面,主要核心就是采购价格,尤其在TOT投融资模式中涉及了出售项目的问题不平等的价格制定有可能导致协议的延后或者终止,从而导致时间的浪费以及资金的加大投入因此城市基础设施的价格应该有明确的定价标准和定价体制,并出台相关的管理方法和实施具体手段在特许经营管理方面,涉及到了TOT模式和BOT模式由于TOT模式中合约期内受让方全权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BOT模式中特许期内投资方可以从中获利,为了两方的利益实现最优,所以根据城市的各种基础设施,就收费标准、后期维修、信息对应等专门设立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且政府给予特许的投资方要规定好清楚的界线,明确监管条例[5]。

      四、结语综上所述,BOT、TOT、PPP三种模式是目前我国应用较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BOT模式可以有效降低政府的资金投入,发起人和投资商共同承担风险,使风险分散,但是有利益的损失;PPP优势在于政府和私人机构的伙伴式关系,实现利益最优;TOT模式省去了建造环节的风险,且不涉及产权,有资金基础,应用范围最为广泛三种模式各有长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运用除此之外,对于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来说,模式理论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改善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制定规范而完善的投融资模式是很重要的规范的体系加上合理的安排,决策出最优的投融资模式,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贡献参考文献:[1]许彬,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探讨[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6(4):79-83.[2]崔健,刘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的基本思路[J].开放导报,2012(3):109-112.[3]唐钱龙,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融资模式探讨[J].工程与建设,2010(1):135-136.[4]林超英,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2):48-49+50.[5]谭跃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探讨[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7):1-2.杨琴,牛永芹,何亚伟.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探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20,36(06):53-54.。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